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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空”,各位市民朋友购房一定请擦亮眼睛。近日鸠江区法院就审结了一起房产中介通过虚构房源骗取购房意向金诈骗罪的案件,共有10人被骗取118万余元。法院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吴文健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并处罚人民币十八万元,追缴所有违法所得118.78万元。被告人服判,未上诉,目前该案已生效。

2022年1月28日,被害人张某某报警称购房定金缴纳后,一直没有收到相关房产证明,房产中介涉嫌骗钱等情况,法院查明案情。在2020年10月至2022年1月期间,罪犯吴文健在没有实际取得房源销售资格的情况下,利用其房产中介的特殊身份,虚构有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热门小区的政府安置房、工程抵债房等房源和信息。先后通过收取购房意向金等手段,多次骗取被害人周某某、丁某某、张某某、等9人的购房意向金、更名费等共计112.78万元。2021年11月,虚构有优惠团购价购买某小区的地下车位的渠道,以收取车位费的名义,骗取黎某6万元。并将上述所骗的款项用于归还自己的债务、旅游、日常生活开销。

法院审理认为:

罪犯吴文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罪犯吴文健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查明案情,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等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对此,办案法官建议:

市民在购房要准确掌握房产信息,在房屋购买前,除了查看房屋的基本信息,更要认真审查房屋的实际信息,购房者也要保持理性,强化风险意识,仔细辨别中介宣传,不要被虚假宣传忽悠,防止贪小便宜吃大亏。

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们购房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千万不要给虚构的低价房源骗取血汗钱。购买房产时选择正规渠道,不要轻易相信社会上所谓的“低价房源”和“特殊关系”。要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这种便宜占不得!

来源:鸠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宋雪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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