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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巷旧事:血战1925

马巷城隍庙


1924年3月,同安有战事:

3月,泉州杨化昭、厦门臧致平联军与福州皖系周荫人军大战于同山七昼夜,焚劫 150余村。[1]


战事以杨臧联军弹尽败北而告结束,北洋系统的周荫人“福建讨逆军”获胜。周军夺得同(安)马(巷)地区,就如同抢占了银行。同马利好,全因为此地的“烟苗捐”(也称“田亩捐”),数额历居闽南之首。各路军阀筹集军饷军费,视之为富矿。

同马“烟苗捐”,为驻同军队所创设。设计者,“划全县为若干区,区设区长一人,负收捐之责,多当地所谓绅士者任之”[2]。“包捐”之“区长”,除赚取承包费之外,还时常有意外的惊喜。闽局如棋,军旅如流。驻军征捐,未及收竣,常要开拔他去,便遗留下一大笔征而未缴的“烟捐”。如此大额“混财”,遂尽入“区长”私囊。独占此等肥缺,包捐人自然也把“羡慕嫉妒恨”集于自身。

周荫人“讨逆军”,虽冠以“省军”名号,但殃民害民与匪类无异。占取同马后,便立马派员巡查各乡社,催收烟苗捐。周军聪明,此次也将旧日未收未缴之款,一并清理收取。

1924年5月14日,讨逆军总部副官赵玉通,往马巷收缴烟苗捐。有马巷商会主任陈剑经密告之,包捐人洪春如征收有六万余元烟款,却占而不缴。赵氏闻言,急令洪某如数交纳,“洪则谓仅七千余元。赵怒斥洪,双方口角。赵返,率护兵往,将缚洪掠之,洪逃厦”。赵索洪不得,遂将“重经学校长洪钝安及巷南教育款处主任林竹村缚去,施以榜掠(拷打)”。马巷各校闻讯,“立电周荫人、张毅,请其迅电赵副官,先将林主任、洪校长速予省释,并一致罢课,以为后盾”。[3]

马巷学界发表宣言称,我等同人“出于不得已之苦衷,作破釜沉舟之决计,不惜重大牺牲,同时宣告罢课,誓非至林洪释放、凶手有相当惩戒不止”。[4]又派代表王甘杏、许宗宣、洪子晖、洪文淦等,赴厦组建“同安马巷学界联合会驻厦办事处”,前往厦门各机关、各团体请求援助,“闻厦门各校之签名及表同情于马巷教育会,而允予援助者数十校”。[5]

省军第一师师长张毅,见势头不对,遂派副官吴汉章赴厦,与马巷驻厦办交涉。吴副官以张毅名义应允,林洪二人释放并道歉,赵氏副官调离并查办等等。马巷乡亲、厦商会长洪鸿儒,亦于中斡旋,罢课风潮始告平息。

处置“重经学校案”时,张毅曾有表示,“担保以后永远不再发生此种情事”。然而“此种情事”,却与烟苗娟紧密相关,款项之大实在诱人,“同安一邑,每年所得烟捐,多至百万元,和马巷则可达170万元” [6]。张氏深知不先下手,大好肥肉势必为他人吞没。利益所在,生命攸关,张师长不能不食言而肥,遂也将全邑的烟捐征收招人承包,全县170万元的烟款,张氏从中一年可“得款120万元”。包捐人赚取余下的好处,干劲自然爆棚,日日下乡逼迫乡民播种烟苗。但“乡民感于去年歉收,多不愿从”。张毅担心因此延误播种时机,便“下预征首期烟款之命,每年4元”,乡民不管种或不种,皆须先交捐收款。命令甫出,第二日张“即派队下乡,以乡之大小,及参照去年之种额,挨户勒缴。否则军队便扎住该乡。该乡须多费军食等费。乡民屈于淫威之下,迫得卖田典屋,鬻子质衣,以偿捐额”。[7]

除征收烟苗捐之外,张毅又设“养兵费”,“照其部下之多少,就所扎地分配。如同安计有张军100人,则养兵费每人每月3元,计600元也。以张毅所扎漳州各邑。每月总收入,可至30万元,用以供给该军饷款,绰有余裕”。如此捐费并征,其“敲剥手法,胜于他军”。[8]

马巷民人,天性生猛。强征硬索,必惹事端:

张毅部田宝銮军,于漳州发生战事之后,奉张之命,开同安驻防。乡民恨张敲剥,乘张军离防之时,于马巷北部,召集各乡父老会议。谓马巷一隅,频年遭兵,孔昭同军去,而张毅又至,横征暴敛,事无已时。苟非急图自卫,将无以求全。遂由各乡拣选壮丁,操练成团,并募款购买枪械。不旬日间,遂告成立。对于驱逐暴军之急,益为积极进行矣。[9]

所设组织,即为“民团”,也称“乡团”。马巷乡团,以巷南地区势力最大。1925年1月8日,乡团与“省军”,发生武装冲突:

马巷方面向分陈洪二大姓,积不相能。马巷本年之烟苗捐,如陈姓中之豪绅某承包,洪姓不平。此次乡团之组织,盖有几分捣乱意味也。陈以将届烟苗收获之期,恐影响税收,特请商会及马巷县佐,电请省垣周荫人,请惩乡团。周复令查办。陈乃于本月8日拂晓,导田宝銮部张营百余名,突围东坑、洪前、新店、洪厝四社。乡团不备,被捕者百余人。鸣锣集众千人,与之激战于前宾社。复得南安乡团驰援。张营寡众不敌,向新店后曾市头退却,乡团进占巷店。自晨六时,剧战至九时许,乡团死伤数十人。9日省军援至,诱乡团深入,中伏遂溃。张军进占马巷。[10]

省军领军者,为孔昭同部营长张文魁;乡团主事人,则为洪春如。此洪某人身份蹊跷,对头马巷商会的陈剑经,指认其为“三点会”会首。此时,闽南地区“三点会”势力正炽,东征西伐,害官扰民之事时时发生。依陈剑经言,巷南一带“素处洪姓淫威之下,以良民受强迫入会者居多,招集二万余人。无恶不作。掳人抢劫,日有所闻。且派人四出,强迫入会。稍有智识者,不敢与入,即飞祸立至”[11]

与周荫人对敌的“福建建国军”,也加入战团中。马巷战局更为复杂:

浏五店方面三点会林国庆,受建国军游击司令黄仁甫改编,揭第三支队第一统领之帜。张毅命田宝銮进兵攻林。田派张营自马巷率军四百余人进迫澳头。马巷迄澳头、浏五店一带,均三点会势力范围。张军开抵巷南新街时,三点会洪某率乡团千二百人截击,被张军击溃,蹑追擒七十余。张军占澳头,浏五店之林国庆引退南安。新街之三点会,亦被击溃,退南安。现拟联南安、晋江乡团反攻。缘马巷固晋南联乡之一部也。连日马巷居民之稍有身家者,多逃厦门避难。[12]

流离失所的马巷难民,在厦门街头游行呼吁:

13日上午,马巷来厦之难民,在厦结队游街,每队约三四十人,男妇老幼均有。其前导者持一纸匾,大书“马巷难民泣告”六字,其余各持白旗,书“为求自卫,惨遭杀戮”“不论贤愚,同遭浩劫”“尸横遍野”等字样,沿街而行,到司令部请援。司令部某副官出而接见,谓海军只能维持厦门治安,对于内陆军士,不能越俎代庖,请向省当道请愿,或直接向漳州请愿,云云。各难民闻此,只得含泪而返。[13]

马巷难民,却深得厦民悲悯。各社团紧急会议,“致电周荫人,请令释放良民,停止剿办”。商会会长洪晓春、副会长蔡雨村乘小火轮赶赴同安,在丙洲与张文魁谈判。张文魁态度强硬,提出条件数条:(甲)民团缴械遣散。(乙)交出各乡乡团之首领。(丙)所有军士阵亡者,须悉数赔偿人命。(丁)北军所耗子弹及损失枪支,须一律赔偿。(戊)各项捐税(鸦片捐在内)仍照旧征收。(己)以后不得再集团结会。乡团“以其条件过苛,遂拒绝其要求”。[14]

事态愈发扩大,“晋南乡团团长某甲,于15日率团丁千余人抵巷西,皆携有枪械,准备与张文魁交战。闻漳州张毅,将调其第二旅第五团之军队入同,为张文魁声援。泉州孔昭同已派蒋传斌团之林营抵巷北,军民又将以炮火相见也”[15]

马巷地区战云密布:

莲河之盐务巡查员安桂馨,被乡团殴伤,已送同安调治。张毅对此有饬令驻同安军队开入马巷,与孔昭同部张文魁军合作进攻乡团。又据张毅部报告,莲河盐务员,被乡团刑毙之四十二人,则张军进兵亦意中事。是以连日来,巷南居民之由洪厝港电船渡厦者,日见其多,大似战事迫在眉睫云。[16]

昨据巷南来客云,省军昨又有一营之众,由安海开抵马巷。初以为其将开入同安者,乃抵步(埠)之后,则分驻于巷街一带,全无开拔之意。巷南居民,因之又起恐慌,盖疑以武力迫收尾期烟苗捐之故,恐再蹈前此之惨剧。昨今两日,纷纷迁厦者,大不乏人。据眼光较远之人观察,谓巷南之烟苗捐,乡民照数缴纳者,十无一二。如省军增兵示威,恐非巷南之福云。[17]

本埠与五通对海之浏五店,交通断绝已两日于兹。初多传为省军将赴马巷,于浏澳地方大封轮船之故。实因浏澳地方既受军队之勒加苛索,复受三点会之蹂躏,居民早已逃走一空,满目疮痍。居民既少,而往来行旅,亦随而无多,26、27两日,小轮虽照常川走,唯搭客仅十余人而已,所入不足以供煤炭之需。小轮行东,以亏本太巨,特下停驶之命,由29日起,厦浏交通,遂告断绝云。[18]

省军在增加兵力,乡团也在扩大势力:

巷南乡团,自被军队战败,屈伏求和,然对于团务之进行,仍不遗余力。连日以来,并马巷街之商民,亦多有加入者。据调查所及,已扩充甚大,号称十万。惟其招人加入之法,甚为巧妙。盖马巷街之商民数近五千,有与加入者则已,否则必蒙鼻偷闯劫(鼻偷闯劫,指小偷大盗)之事。因之由巷南东北,所有居民,均纷纷加入。该恃作护符,殆不脱会党彩色。军队及陈某(指陈剑经),虽有所闻,究无如之何。闻某乡团副,昨日来厦,随带款项三千元,将赴香港采购枪械。各界对此,以乡团既节节扩充,而军队之落乡迫收烟苗捐者,仍刻不容缓,深恐旦晚间,或再至冲突云。[19]

6月,形势总算出现转机:

昨周荫人乃派某局长李庚,赴巷南调查双方攻讦之经过。李先抵马巷街晤陈(剑经),详说周氏酷爱和平之意,后乃卒护兵二人,经趋巷南之东坑乡,晤洪春如。洪甚表示服从之态,并历述从前之经过。李至是方知前此军队之与乡团激斗,实洪陈之恶感,有以致之。于是乃竭力向双方疏解,劝勿以私怨为重,而陷人民水深火热之中。洪春如首先承诺,而陈剑经固倚省军为后盾,自不敢有违。巷南风云,至此遂告一段落。[20]

马巷军民血战,源自“洪陈之恶感”;而“洪陈之恶感”,又源于烟捐征收:

洪(春如)自满清时代,马巷一带所有烟苗捐及杂捐暨归洪一人包办。迨民国八九年,即有陈剑经假组商会名目,自称商会主任,与洪争权夺利。结果陈胜洪败。洪即暗结三点会与陈相抗,致巷南一带死伤数百人,地方蹂躏不堪言状,均洪春如、陈剑经二人争利所赐也。[21]

洪陈二人,同为捐蠹,同为劣绅。各为一己私利,而陷全巷于血战恶斗中。斯人有罪,罪莫大焉。


(洪陈争斗始末,且待下回分解)



[1]《同安县志》大事记。
[2]蜀生:《马巷各校之罢课风潮》,《申报》1924年5月31日。
[3]蜀生:《马巷各校之罢课风潮》,《申报》1924年5月31日。
[4]《周荫人在闽之暴行》,《神州日报》1924年5月31日。
[5]蜀生:《马巷各校之罢课风潮》,《申报》1924年5月31日。
[6]《闽南局势之混乱》,《时事新报》1924年8月16日。
[7]《闽南局势之混乱》,《时事新报》1924年8月16日。
[8]《闽南局势之混乱》,《时事新报》1924年8月16日。
[9]《先后崛起之闽南乡团》,《南洋商报》1925年1月28日。
[10]《同安三点会与官军激战》,《申报》1925年1月19日。
[11]《马巷军民交战之别讯》(《南洋商报》1925年1月31日
[12]《同安三点会与官军激战》,《申报》1925年1月19日。
[13]《马巷军民交战之别讯》,《南洋商报》1925年1月31日。
[14]《马巷军民交战之别讯》,《南洋商报》1925年1月31日。
[15]《马巷军民交战之别讯》,《南洋商报》1925年1月31日。
[16]《马巷风波近讯》,《南洋商报》1925年3月3日。
[17]《省军南下巷南》,《南洋商报》1925年3月20日。
[18]《厦浏交通之断绝》,《南洋商报》1925年4月20日。
[19]《巷南乡团之扩充》,《南洋商报》1925年4月25日。
[20]《巷南风云解决矣》,《南洋商报》1925年6月18日。
[21]《洪春如被捕之前因后果》,《南洋商报》19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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