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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浪屿“丹麦大北电报公司旧址”:有线电报登陆记(走读厦门)

鼓浪屿“丹麦大北电报公司旧址”

1:大北旧照(陈亚元提供)


清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林鍼应邀赴美。新大陆的异邦文明洗眼洗脑,给了这厦门学子极大的刺激,其中就有现代的光声电技术。林鍼在《西海纪游草》中用“巧驿传千里,公私刻共知”[1],述说电报的迅捷便利。对此,他还有更具体的解说:

每百步竖两木,木上横架铁线,以胆矾、磁石、水银等物,兼用活轨;将廿六字母为暗号,首尾各有人以任其职。如首一动,尾即知之,不论政务商情,顷刻可通万里。[2]

几根木杆,数条铁线,就能让消息驿传千里,顷刻知之。1844年新鲜问世的有线电报,为新派的中土人士打开了一扇大窗。台湾雾峰林家林朝崧曰:

通信遐荒顷刻间,泰西电学盖区寰。
铁绳横海神龙避,铜线传声驿马闲。
问答全非凭笔墨,往来似不隔河山。
钟杯路管工夫巧,从此欧洲有鲁班。[3]

图 2:大北旧址

有限电报的成功,对感振奋的是寓居中国的西洋人,“虑中国舟车迟滞,欲以外国之铜线诸法试行于中国”。但提议甫出,立遭中方反对。同治九年(1870年)英国使臣威妥玛变通一法,提议将原先电线的陆路明设,改为海底暗设,“由广州、汕头、厦门、福州、宁波各海口水底暗设铜线,通至上海”。电报线的“线端一头在船只内安放,即在湾船埠口海面停泊”,不登陆上岸,不影响民生,而且“安线之处如有民人损伤,地方官无须追偿修费”。[4]这单生意,看来不好拒绝。
同治帝明白中国“内洋外洋绵亘数万里,轮船往来,络绎不绝。倘伊不告中国,暗设铜线,势亦无从禁止”。既然洋人有此许诺,就不如从之。自然同治也不傻,他告诉臣下,“洋人得步进步,诡谲万端。经此次允办之后,难保不藉端扩充。由海而江,由江而河,由河而陆,骎骎乎渐入内陆,不可不豫为之防”。他饬令通商大臣和沿海各督抚,督促各级地方官吏“先事豫筹,严密稽察。遇有洋人安设通线之处,止准在沿海洋面水底。其线端止准在船只内安设,即在沿海埠口向来停泊各洋船码头之外近海处所停泊。倘有将线端牵引上岸不遵定章办理者,即照会领事官立时查禁,以杜将来流弊,而绝他国效尤之渐”。[5]
同治帝金口一松,英国“大东”、丹麦“大北”立马行动开来。同治十年(1870年)大北公司在鼓浪屿岛上设立分公司,以之作为沪港海线的中间站。报称:

电线之通信息,至便且速。向者,中国通电线之处,唯上海与广东耳。今闻上海电信公司方,在福建厦门地方分设公司。将由厦门海底走外国之电线,以小线连接引之厦门。不数月间,申浦榕城数千里之远,顷刻可通消息。固可不必藉鱼鳞雁足之劳矣,岂不美哉。[6]

图 3:大北外景

大北电报公司,冠名“丹国”,却是跨国经营,多家合股:

大北电报公司是丹麦国际电报公司在中国开设电信公司使用的名称。清同治八年(1869年)由丹挪英电报公司、丹俄电报公司和挪英电报公司三家组成,总公司设于丹麦首都哥本哈根,股东绝大部分是英国的资本家和沙俄的皇室。清同治九年(1870年),以大北电报公司名义来华开业,敷设香港—上海、上海—长崎、长崎—海参崴海底电缆。同年5月,大北公司与英商中国海底电报公司(英商大东电报公司的前身)订立合同,划分双方在中国经营电报业务的势力范围,议定:大北公司的水陆电报线,不能延伸到香港以南,中国海底电报公司的水陆电报线,不得延伸到上海以北,上海、香港间定为双方共同营业的区域:大北公司可以先在沪港间独自设一水线,中途在厦门、汕头登陆,此线收入,由该两公司平分。[7]

不出同治所料,大北公司并不安分。安设鼓浪屿海线时,“私将线端登岸,由水沟引入洋楼。我国屡与交涉,令其拆除,未经照办”。英国的大东公司有样学样,“在福州口安设海线,欲引线端至川石山登岸。我国阻之,则以大北鼓浪屿线为词”。[8]

图 4:大北一角

安设在海中的电报线,叫“海线”“水线”;架设在陆上的,叫“陆线”。看着海线好使,闽省的新派人物很快也有了安设陆线的想法。《申报》探听得消息:“顷闻福建督宪,已延上海电线公司主人带同本公司船名“亚士德”,装载电线迅赴福省。……或欲在厦门、福州之间,于陆路另悬设电线”。而此事“于台湾军务颇相维系”,如果成功,那么“福建总督衙门与上海一隅,可顷刻之前互相通达。其有益于军机大事,岂浅鲜哉”。[9]

同治十三年(1974年),日人借“牡丹社事件”欲兵犯台湾。军情紧迫,御史大夫沈葆桢呼吁朝廷,“台洋之险甲诸海疆,欲消息常通,断不可无电线”;建议开设有线电报,“由福州陆路至厦门,由厦门水路至台湾”。同治帝允准所请,“所请设电线通消息,亦著沈葆桢等迅速办理”,并确定“所有福建设立电线均归中国自办,一切费用官为筹给”。[10]

图 5:大北走廊

经费中国官方筹办,但工程还须洋人代劳。福建通商总局与丹麦大北电报公司议定,由大北承造福厦电线,中方付给工程款银洋15万4千5百元,分期付清。消息传出,在闽洋人皆大欢喜,“寄居闽地各西商皆切盼其早日竣工,不胜延颈企踵之至。因欧洲电线业已通至厦门,今更由厦门直达福州,则该西商等有事邮传者,霎时间而音信已径抵欧洲矣,岂不深喜其便捷哉”。[11]

福厦民人大多却不乐见其成。福州传来消息:

福建设立电线事,近日经屡次出难。兹据本月十三日之新报,则民人已大滋事,将电信公司所设之电线及每三十里路所分设之西房尽为拆毁,又乘便抢去电线,而与西工用武。幸西工虽身畔带有火器,亦耐心相让,以故彼此无性命之虞云。于是西报论之谓,乡民滋事,实由官员所使。盖民人皆声称官员经准其抢电线,各科作也。然此言无乃太冤乎?[12]

厦门传出的消息是:

厦门新造电线突被民间毁断,且有谣言,谓毁折电线之民人有官所使,却未知其实否,但无论有官所使否,终恐因此滋生事端。[13]

而各级官吏反对者更不乏其人,其中工科给事中陈彝最为代表,其有奏章曰:

夫华洋风俗不同,天为之也。洋人知有天主、耶稣,不知有祖先,故凡入其教者,必先自毁其家木主。中国事死如生,千万年未之有改,而体魄所藏为尤重。电线之设,深入地底,横冲直贯,四通八达,地脉既绝,风侵水灌,势所必至,为子孙者心何以安?[14]

北边的俄国人,也趁势搅局。早先,俄人要求从自家通商口岸拉条电线直达北京,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否决之,却承诺“日后中国内陆有设立电线之举,则贵国之请,本国唯命是听”。如今,丹麦大北竟独享福厦电线好处,俄人何曾肯服,遂照会总理衙门,“既准丹国公司在中国内陆设立电线,则敝国之前所请料想无复有延缓”。话虽委婉,但内中杀气总理衙门自然明白。于是一面装糊涂道,“若果有其事,则为福建总督擅专”;一面通知地方,“此举断不可行,且重责以专行之咎”。[15]福厦工程就此搁浅了。

图 6:大北后侧

大北见工程无端停歇,怎肯善罢甘休,于是搬出合同要求索赔。几经往复,双方终于达成协议,“上年所立合同作为废纸,彼此当面涂销,另立议约。将所有水陆电线、机器、木料、房屋、契据等件一律派员照合同点验收回,由官自办。应给价值,亦即分期还清。由官自选中国学童,延请该公司教习一年。一年之后,请与不请由官自主。将来电线之做与不做,亦无庸干预。该处电线,亦不另请他国洋人再造”。[16]

说是电线自办,办或不办,全由中方作主。但随后的官吏变动、战局缓和,大吏们自相内讧,福厦电报正式寝息。

图 7:大北公司票据(陈亚元提供)

光绪三年(1877年),主办台湾事务的福建巡抚丁日昌奏请朝廷,“将省城前存陆路电线移至台湾,化无用为有用,一举两得”。[17]就这样,台湾的电政走到了时代的前头。

本该率先潮流的闽省,现今就只能被潮流裹挟。不管愿意或不愿意,福建、厦门的电报还是办起来了:

光绪九年(1883年)官督商办的沪浙闽粤沿海电报陆线,途经福建段建成后,接着又建造厦门至同安线。相继在浦城、建宁(今建瓯)、福州、泉州、厦门等处开局,隶属于津沪电报总局(后收名中国电报总局)管辖,这是福建最早创办的官督商办电局。[18]

所谓“开局”,即开办电报局:

厦门电报局创设于清光绪九年(1883年)十二月,初系官督商办,隶属于设在天津的官督商办津沪电报总局管辖。首任主持局务为叶大镛。次年,津沪电报总局由天津迁上海,改称中国电报总局,厦门电报局仍属之,局址设在洋行街(今升平路),局务由叶亮卿主持。光绪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九日收归国有。光绪三十三年,厦门电报局改由福建省电报总局管辖,取消“官督”改归民办。[19]

进入民国之后,“厦门电报局列为一等电报局,从太古码头太古栈房后面(今海后路、升平路附近)移设水仙宫(今水仙路)旧中国银行楼上”[20]。

就这样厦鼓二岛上,华洋电报并存,之间既有争利,又有合作。

光绪九年(1883年)大北水线公司与中国电政机关签订合同,准许其登陆营业并借用厦门电报局电报水、陆联络线20年,后来又续订合同展期到民国19年(1930年)底,分别在厦门海后滩(今鹭江道、大同路口)和鼓浪屿田尾西路正式设立电报收发处,公开经营电报收发业务,月均营业收入达2万银元,由汇丰银行汇缴该国总公司。[21]

图 8:大北一角

就这样,大北的水线正式登陆厦门。直至1930年,英国大东公司的福州至川石山线、丹麦大北公司的厦门至鼓浪屿线,发报权才被分别收回。“收回”虽仅二字,却也充满不易。时下有文章记载:

按照我国从前与大东大北两公司所订的合同,本年元旦,大东北在福、川、厦、鼓四处所设的局所应即撤除,所引登陆上的水线应即放入海心,所与我国借用的福川间水陆线及厦鼓间水陆线应即交还我们。去年十二月间,大部也曾迭次电令福建电政管理局和厦门局分别筹备接收各借线和自行办理收发的事情。所以在去年年底的时候,我们是十分高兴的。
谁知去年12月31日晚10时,突接部电云:“据公司代表请求展缓六星期实行,俾资结束,应照准……”等语。我们知道,公司办理结束和借线的交还不交还那里有什么关系。至于一面办理结束,一面继续营业,尤属矛盾。可见所谓办理结束,正是公司希图永久延期的第一步。我们对于这种无理的延期,有陷电权于重行丧失倾向的延期,不能轻易承认。所以福建电信职工会和厦门支部,便于元旦日把福川间和厦鼓间的借线自动截断。这样一来,各借线总算从此不再借给公司了。而福州方面,更能把大东的生意完全收回。因为川石山距福州大约一百六七十里,福川借线既断,就没人再向大东在福州仓前山所设的收发出打电报了。只是厦门方面海后地方所设的收发处,可以把所收的电报,用汽船送过鼓浪屿去拍发,瞬息即达。所以厦鼓借线割断以后,大北还是照常营业。在这当儿,厦门支部的工作,第一是要求地方官厅,协助制止大北公司在厦门收发电报。但是“食肉者鄙”,早有人说过的,他们听见是对付洋鬼子的事情,早已吓得面色如土,而况政府并无明令。所以任你说得舌敝唇焦,他们只是摇头。这就是厦门不能不收到福州一样的效果的第一致命伤。

厦门支部第二的工作,是要求地方党部和各界协助我们,这一层总算弄到党部代为打几张电报、新闻界代为大吹牛皮的结果。但实际未能马上奏效。

第三的工作是向商民宣传,希望大家自动地不往大北方面打电,但这一层也是空费了许多笔墨。因为厦门商民一向就只知有大北,不知有中国电报局的。归结一句话,这时我们只得任大北在厦门收发电报了。

然而,我们的运动最终不是没有效果的。经过我们取了断然的行动,把借线截断,福州大东又失去全部生意以后,大东北能挟制得大部,而不能挟制得我们。于是他们便软化了,卒于2月11日部令大东北应于12日停止收发电报,所谓收回收发权,这才告一段落了。

收发权收回以后,大部只准大东北公司在川石山、鼓浪屿两处安设帮电机至2月底止,所有国内外各处与福川厦鼓4处往来电报,即一律由我电局办理。所谓安设帮电机,当然又是一句假话,但我们以为期限不过十余日,何妨姑予宽纵。谁知大东北公司便又利用这种期间,运动各国领事以及各大洋商纷电当局,说我们办理得太慢,电报多被我们延误,于是到了2月底的时候,大部便又准许大东北在川鼓两处转报至3月底止。我们知道大东北的野心,还是不死,他们在无可如何之中,还要挣扎,他们希望得寸以后再进尺,他们看看我们软了就又硬化起来是必然的,而况电报或有延误,侭有法子改良,所以福建电信职工会在3月1日以后,仍然没有让大东北去实行转报,并且令厦门支部一致行动。现在3月底已过去了,大东北转报办法也已经取消了,我们的工作,总算没有落空。[22]

被强制撤销电信营业权的大北厦门分公司,无权直接向公众收发电报,“仅保持接转香港、上海电报业务,直至太平洋战争爆发后被日军封闭”[23]。
抗日战争胜利后,大北电报公司恢复接转港、沪电报业务。1961年,该公司将设备转让给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12月9日,由上海邮电管理局与大北电报公司在上海签订转让契约,1962年3月,厦门邮电局派员接收大北电报公司在厦门的财产,该公司在厦门的历史宣告结束。[24]

图 9:今日大北旧址





[1]林鍼:《西海纪游诗》,钟叔河编:《走向世界丛书 第1辑》《西海记游草》,岳麓书社2008年版,第43页。

[2]林鍼:《西海纪游自序》,钟叔河编:《走向世界丛书 第1辑》《西海记游草》,岳麓书社2008年版,第37页。

[3]林朝崧:《电线》,《无闷草堂诗存》卷1;龙文出版社民国81年版,第27页。

[4]清实录 同治朝实录》卷282,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902页。

[5]清实录 同治朝实录》卷282,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902页。

[6]《厦门添设电报》,《申报》同治十二年(1872年)正月十一日。

[7]《厦门市志》卷7邮电,方志出版社2004年版,第620页。

[8]《交通史电政编第3集》,第五章 涉外事项,交通部总务司1936年版,第324页。

[9]《福建将设电报》,《申报》1874年6月25日。

[10]《光绪元年正月二十三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奕訢等奏》,

[11]《福州接设电线事》,《申报》1874年12月16日。

[12]《福州因电线闹事》,《申报》1875年2月24日。

[13]《厦门百姓毁坏电线》,《万国公报》1875年第7卷 第326期。

[14]《光绪元年九月初二日工科给事中陈彝片》,《洋务运动(六)》,第330页。

[15]《厦门电线遗累》,《申报》1874年10月30日。

[16]《闽督文煜等咨呈军机处闽省电线买归自办文》,《清季外交史料选辑》,《台湾文献史料丛刊》198种,大通书局1984年版,第5页。

[17]《光绪三年三月二十五如福建巡抚丁日昌片》,《洋务运动(六)》,第333页。

[18]《福建省志·邮电志》,第一章机构,方志出版社1996年版,第18页。

[19]《厦门市邮电志》,第一章 机构,方志出版社2003年版,第59页。

[20]《厦门市邮电志》, 第一章 机构,第60页。

[21]《厦门市志》卷7邮电,第648页。

[22]冷血:《福建电信职工会和厦门支部最近的重要工作》,《中华全国电政同人公益会会报》1931年第73期。

[23]《厦门市志》卷7邮电,第620页。

[24]《厦门市志》卷7邮电,第6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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