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巴戏
门巴戏亦称门巴拉姆、门巴藏戏。是门巴族戏曲剧种。孕育于13世纪,形成于17世纪晚期,流布于西藏以达旺为中心的原达陇宗、德让宗、申格宗、江卡宗,和墨脱县的南部、错纳县的勒布。门巴戏只有六个演员(全为男性),在开场仪式“顿羌”中扮演渔翁、渔夫、甲鲁、仙翁、仙女、龙女;在正戏中这六人还要轮流传演各种角色。伴奏员只有一个鼓钹师。门巴戏的表演源自门巴族的民间歌舞和宗教艺术表演,音乐源自门巴族民歌“萨玛”(酒歌),又吸收门巴族的说唱音乐、古歌、悲歌和宗教音乐。其演出按开场戏“顿羌”、正戏“雄”和结尾戏“扎西”的顺序进行。演出中,口语道白很少,戏剧表演不多,面具造型粗拙。剧目主要有《诺桑法王》、《卓娃桑姆》和《阿拉卡教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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