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表明:全县少数民族有回、满、苗、土家、彝、壮、哈尼、高山、白、布衣、蒙古、藏、傣、拉祜、侗、赫哲、黎、朝鲜、佤、瑶、布朗21个,共5350人,占全县总人口629820人的0.85%。其中,回族5193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97%。
在少数民族中,回族人口城乡各占一半。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表明:城镇回民主要集中在府城、临淮关两地,共有2357人,农村回民主要在李二庄、梅市、江山、黄泥铺、五里庙、城西、大溪河等乡,共有2393人。府城镇楼西街有一个回民居民委员会,李二庄乡有一个回民村(濠光村),梅市乡有一个回汉联合村(梅市村)。其他少数民族分别居住在武店、刘府、城西、城北、大庙、京山、黄泥铺、红心、枣巷等地。
三、少数民族迁入
少数民族中来凤阳定居最早的是回族,有600多年的历史。明朝初年,由河南、山东两省迁来部分回民。清乾隆年间又陆续迁来一部分,江山乡安庄回民生产队安姓和梅市乡锁、李、王三姓回民均在太平天国时期部分由山西省燕子窝和安徽亳州迁入,府城镇楼西街常姓回民是从怀远迁入,临淮关部分回民是从五河县迁入的。
建国后,来凤阳定居的其他少数民族主要是他们同凤阳人通婚,随夫或随妇来凤阳定居。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