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是以满族、蒙古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境内共有汉、满、蒙古、回、朝鲜、苗、白、维吾尔、壮、侗、布依、瑶、黎、高山、土家、彝、藏、达斡尔、傣、土、哈尼、羌、鄂伦春、鄂温克、赫哲、哈萨克、普米、塔塔尔、塔吉克、基诺等30个民族。围场这个民族大家庭,在其历史发展中,形成了一个以满族、蒙古族为主与汉族和其它 27个少数民族交错聚居呈大分散小聚居状态。满族集中分布在县境西部和东南部地区。蒙古族主要分布在北部和东部。回族居住在围场镇和杨家湾乡海苏湾村。其它10个少数民族杂散居于满、蒙古、汉族之中。汉族遍布县境各地。截止到2011年末,全县有少数民族人口30.9万人,占总人口的58.1%,其中满族250410人,占总人口的47.02%,蒙古族56037人,占总人口的10.5%,回族1907人,占总人口的0.4%,其他26个少数民族1050人,占总人口的0.2%。
1、满族
1681年(康熙二十年)4月,清朝正式设置“木兰围场”。此后,围场成为了皇帝“肄武绥番”、“习武绥远”的战略要地,并被划为七十二围,进行秋犭尔,颁布了“蒙古、民人不得滥入”的禁令。1706年(康熙四十五年)清政府派满族、蒙古族八旗兵沿围驻守,总人数为101人,是最早来围场的满族人。后经过前后三起历时48年共派驻进入围场的满族、蒙古族八旗兵880人。这些人都居住在围场边缘的营房或卡伦,以满族人数居多,后来又增派官兵及一些满族人来这里投亲进入围场。据1936年(民国二十五年)资料统计,围场有满族为3419人。可由于历史因素和“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来围居住的满族、蒙古族人民怕受歧视,以各种方式隐瞒自己的民族成份,随了居处的汉族。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全县满族人口为17260人。1985年落实民族政策,历经一年共为瞒报、错登、新生和迁入的152936人恢复更正为满族成份。至建自治县前的1988年,全县满族人口达到187313人,成为了县内主体民族之一。
2、蒙古族
3、汉族及其它少数民族
历史悠久的汉族,创建了灿烂的文明和瑰丽的文化,在祖国建设中做出了突出贡献。至2011年末,现居住在我县的汉族人口为22.35万人,占总人口的41.97%。为县内的主要民族。汉族进入围场是清政府开放围荒以后由外地陆续涌入的,主要是冀、鲁等省逃荒户来此种地、佣工;赤峰、青龙、凌源等周围县、旗的汉族富裕户来此挂地;还有冀、晋、豫人来这里经商。县内汉族人口大量增加,是从1905年至1908年,三年时间人口纯增36475人,其中绝大部分是汉族人。久居围场的汉族人,遍布全县各个乡镇,由于长期同县内满族、蒙古族人民杂居一起,共同生产和生活,加之满汉、蒙古和汉族人民之间互相通婚,促进了民族间的互为融合,形成了具有满、蒙古、汉等民族特点的围场文化特征和生活习俗。
此外,县内还有朝鲜、维吾尔等26个人数较少的民族,他们都是建国后因工作需要和婚姻关系来围定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