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即法定意义上的宣告解除夫妻关系,意味着曾是夫妻的男女双方均有了重新选择感情归宿的权利。然而,生活中,却总有一些失恋的男女因为“放不下”,而做出不明智之举,甚至因此触犯法律,最终后悔不已。
日前,威远县人民法院就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因感情纠纷引发的刑事犯罪,被告人余某、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恐吓的方式向与余某前妻约会的男子强行索要10万元,被法院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且系共同犯罪。
男子跟踪前妻约会
威胁“出轨男”索要10万元
2015年11月的一天,威远警方接到市民张某报警称,他遭遇两名男子敲诈勒索。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日前,威远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审理查明,2015年初,被告人余某的妻子付某某通过微信认识被害人张某,后付某某与张某联系密切。2015年8月,余某与付某某办理了离婚手续,但二人仍居住在原来的住房内。
2015年11月3日13时许,付某某出门时,余某邀约被告人陈某一同跟踪付某某至县城威远大道某宾馆,余某发现付某某与张某约会,当即殴打了张某。
随后,陈某驾车将张、付二人带到余某家中,并电话通知张某的妻子和妹妹到场商谈。期间,余某多次威胁、恐吓张某,陈某从中撮合,要求张某给10万元了结此事。张某被迫答应,并写下付款约定字据,当即给余某现金5000元。
事后,陈某在余某的授意下以打电话、发短信方式,多次以威胁性语气要张某尽快给付剩余的95000元。张某无奈之下,于2015年11月5日上午向威远警方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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