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0-09
10月9日上午10时,王成奎等16名被告人出庭接受宣判。
中国法院网讯 (方帅) 10月9日上午10时,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特大新型地沟油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经过审理,依法以被告人王成奎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李树圣等1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五年至一年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另有1名被告人被判处缓刑。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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