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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要房被拒弑父砍母获死缓 到案后佯装患有精神病

男子要房被拒弑父砍母获死缓 到案后佯装患有精神病

发布时间: 2016-03-28 06:54:40  |  来源: 京华时报  |  作者: 郑羽佳  |  责任编辑: 王怀荣

  京华时报漫画谢瑶

因向父亲要房被拒,北京男子陈某挥刀砍向父母,并最终将年迈的父亲砍死,将母亲砍成重伤。此后,他还放火将自己的卧室点燃。被警方带走后,陈某为了逃避刑事责任曾佯装患有精神疾病,并一度被鉴定为精神分裂症。被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后不久,陈某主动承认自己是在装病。经过重新鉴定,陈某被认定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去年7月,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限制减刑。昨天记者获悉,北京市高院终审维持原判。

□案情

为逃避处罚假装精神病

陈某现年34岁,北京市人,初中文化,无业未婚。案发前,陈某一直与父母居住在房山区南上岗村附近的小区。

经法院查明,2013年5月9日19时许,陈某在家中,因家庭琐事与其父亲陈某某(殁年60岁)、其母亲高某(时年56岁)产生矛盾,遂持刀猛砍、刺陈某某的头面部、腹部等部位数十刀,致陈某某因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随后,陈某又持刀猛砍高某的头面部,致高某重伤。陈某作案后于当日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

记者了解到,案发后,侦查机关曾对陈某进行了两次刑事责任能力鉴定。第一次鉴定的时间为2013年7月,当时北京市强制治疗管理处司法鉴定中心受房山公安分局委托,对陈某的刑事责任能力进行了鉴定,最终陈某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

此后,陈某于2013年11月6日被送到强制治疗管理处临时保护性约束中心采取临时性保护措施。鉴定中心副主任朱某称,2013年11月29日,陈某主动向工作人员反映之前自己是在装病,工作人员于2014年3月8日对陈某停药,之后陈某并未出现精神性病状。通过多次精神检查,鉴定中心发现第一次鉴定意见不成立,遂向房山分局反映该情况。2014年3月,房山分局委托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所再次对陈某的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重新鉴定,鉴定结果为陈某具有人格障碍,但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对于是否有精神疾病一事,陈某在供述中称,他的精神正常,第一次做鉴定时,他的表现是装出来的,原因是害怕受到法律的制裁。此外,陈某的母亲也作证称,陈某没有精神疾病。陈某的亲戚作证称,“他没有病,只是不爱与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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