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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写作的盛宴
 

 

 
    这是一个爱上网的老太太,她的QQ名很有趣——“十七岁的小姑娘”。该图片选自网上。
 
                                                                                                   
                                                                                                                          (20
07-03-30 09:45:30)

 

 

有件事我一想起来就觉得可笑——你说现在的人多厉害,用俺们东北人的话说,就是“尿性”。鬼知道他们是怎么发明互联网的,怎么琢磨出“博客”了,QQ了这些东西来的呢,竟能让数以千万计的人为它如醉如痴,一个个“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就是这个“伊”,弄得众生不安,为之倾倒。我没有本事进行统计,但我敢说,中国网民的数量要远比西方一些国家的人口要多得多,开博客的,在QQ空间写字的人,也不在少数肯定要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大城市的人口总和还要多。全民皆博,全民皆Q,这是一个何等壮观的场面啊。

上超市了,乘公交车了,经常会听到一些人这样说——“把你的QQ号给我。”最初不知道QQ为何物,以为那是一种专属于年轻人的时尚名词,从古到今,引领时尚的生力军都是年轻人。

后来发现,这样说话的不仅仅是年轻人,还有一些上了年纪的人,也相互留下QQ号。

如果你在街上,见到两个奶奶级别的老女人互留QQ号,是不是觉得这是件挺有意思的事啊?

我用电脑的时间还比较早(1997年,为了跟时髦,加入了“换笔行动”),但是上网却是很晚——因为对网络有偏见,误以为它完全等同于电脑游戏,无知地认为那是玩物丧志的一种行为。

后来是在女儿的鼓动下,才对网络有了一些认识和接触,觉得网络其实挺有用的(比如查找资料、浏览新闻了),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么无聊。

拜女儿为老师,在她的指导下,我也有了QQ号,有了自己的空间。在这以后,我见到熟人了、老同事了,交流时也增加了一项内容——把自己的QQ号给对方,或是向对方索要QQ号。

最初上网时,并没有写点儿什么的欲望,主要是看别人的文字。

那时节,我经常像个隐形人一样,悄无声息地潜入某个人的博客里,快活地巡视一圈,满足一己的窥伺欲。

那时真应该算是对网络一无所知,以为全世界就一个新浪网。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我一直是在新浪网里闲逛,主要是浏览一些人的博客。

看多了,竟然也看出些门道来。

这时,我发现这些博客的主人都是一些有趣的人,千姿百态,形状各异。

博客的发明,满足了人类的发表文字的原始欲望。

原来人世间有这么多喜欢文字的人,这彻底颠覆了先前专业写作者一统天下的格局。而且这些来自平民的写手,水平不俗,有的人的文字远比一些矫情的作家的文字要耐读,要精美。

我这样说,并不是夸大其词,因为有些名人也开了博客,将名人的文字与非名人的文字对照一下,往往是名人的文字会让阅读者替他们汗颜。末了,会让人感到,名人也不过如此。

这时,我突然产生一个想法,那就是名人最好不要开博客。

有一次,我好奇地潜入曾登上美国《时代》杂志封面的某当红“超女”开的博客,竟在她的一篇文章里发现了好几个错字,病句就不必说了。当时,我就想,如果她不开博客,还可以藏拙,至少没有人会知道她识字不多。

博客的发明,是平民的精神盛宴。由于没有学历、年龄之类的门槛限制,也没有什么“超女”海选之类的艰难遴选,只要会拼音,会使用智能码,就可以申请博客,然后有滋有味地营造起自己的小天地。把你的心情写在上面给人看,把自己的才情充分展示,真是一件很惬意的事。

如果觉得自己的相貌对不起别人,可以找一张“美眉”或“帅锅”的头像贴在上面,或者像我老苞米一样,随便找张阿猫阿狗的照片弄上也无所谓,反正在博客上,你是以文字示人,别人读的是你的文字,并不在乎你的模样。

在网上开博客的人,绝大多数都是可爱的人,因为他们是真正的无私奉献者,默默耕耘而不求收获。

女性的博客很有意思,尤其是年轻女性,把自己的博客打扮得像贵族小姐的香闺一样,音乐、视频、美图一个都不能少,让人进去时禁不住有要屏住呼吸的感觉,轻轻地,蹑手蹑脚地翻看那文字,那美图,生怕惊动了主人。那文字也有趣,非常小资,好多都具有林妹妹的才情,读了让人如轻饮咖啡,慢品绿茶,然后再忍不住在心底叫一声好。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开了博客的人,就像原始部落一样,按个人的兴趣渐渐形成了无数个圈子,每个圈子都是一个家族,有圈主,有管理员,然后便是若干个成员,还有圈子的徽章,弄得很像那么回事似的。

今年春节期间,有的博客圈还举办了晚会,于是圈子里的人不再围在电视机前看那一年不如一年的春晚,而是聚集在电脑前,各自展示才情,或写诗,或拟春联……可惜这场面我无缘见到,但我猜想到这一定是很有趣的。

一个圈子里的人就像一家人似的,或者说是一个旧式的大杂院,爱动的,彼此走动一下,聊聊家常,或者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彼此互相揶揄,彼此奚落……无论闹到什么程度,也不会血肉横飞,惊动“110”的。爱静的,便关起门来,专心地做自己的道德文章,只要保持沉默,谁进门也不吭声,有这么一两次,那些爱串门的也知趣,就不去打扰了。

网络博客真有点儿像老北京的天桥,耍把势的、撂地摊的、拉洋片的、耍中幡的……干什么的都有。有文学圈,有教育圈,有娱乐圈,还有宠物圈,爱车圈,甚至还有同志圈……只要是生活中有的事物,博客上都有,人们按自己的兴趣组成了一个个圈子,彼此进行交流。尽管是文字交流,但也构成一幅现代的《清明上河图》。

开了博客的人,只要是进了圈子,很少有人能中途退出,因为通过与网友交流,产生了感情,多了一份牵挂,说走也很难。

与这些平民博客相比,有些名人的博客就不那么可爱了。他们总是给人一种拒人以千里之外的感觉。这些名人始终放不下名人的架子,尤其是他们的照片,不是托着下巴作凝神思考状,就是合抱双臂作牛B状。那文字也冷冰冰的,让人读了缺少亲切感。可能是他们的时间太宝贵了,没有空闲专门去写这不付版税的文字,他们的博客文字大多数是过去的旧作,或是把自己的博客当作广告,发布自己新作出版或获奖的消息。

前些年,我还对纸质出版物抱乐观态度,觉得电子读物不符合国人的阅读习惯,没想到在网上观察了一段时间,改变了我先前的看法。现在,有数不清的人每天在网上阅读小说,以小说阅读网为例,都梁的小说《血色浪漫》和《亮剑》的点击率都达到了百万以上,这是一个多么巨大的阅读群体。与之相比,出版社印刷的纸质小说就太可怜了,印个三五万册就觉得很了不起了。

现在,纸质读物与电子读物相比,唯一的优势就是携带方便,可以在任何场合下以任何姿势阅读。但它有一个最大的劣势,这就是书价过高,一般二十万字左右的书,定价都在二十元左右,相当于一个打工仔两天的生活费。

最近,我突然发现,纸质读物携带方便的优势也受到了威胁,因为电子读物已经开始进入了手机领域,可下载的手机小说数量越来越多了。与手机相比,纸质读物倒是显得笨拙了。

全民皆博,全民皆Q,过不几年,就会对以文字为生的人构成巨大威胁。这些平民博客经过几年的磨砺,肯定会产生一些高水平的网络写手,人们的阅读习惯也随之发生巨大的变化,逐渐适应了这一新的阅读习惯。若是到了这一天,有些所谓的名家可能就牛B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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