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停车与人争吵后猝死,谁担责?

2021-11-09 17:41

秦淮政法

案情概要

王某和荀某均为上海市奉贤区西渡街道某社区居民。2020年11月28日早晨,王某将车辆停放在该社区弄堂门口。

考虑到弄堂为附近居民出行的重要通道,且也是社区消防取水点,荀某遂上前劝阻,争吵也随之发生。

事后,王某将车辆挪走。当天上午8时40分左右,荀某路过王某家门口时,双方又因停车事宜发生了口角。王某被路过的案外人黄某劝回屋内。

几分钟后,王某身体突发不适倒地,黄某随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后王某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上午10时45分死亡。经鉴定,王某直接死亡原因为猝死,促进死亡原因系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王某家属认为,荀某与王某争吵直接导致王某心脏病发作猝死,应对王某的死亡承担50%的赔偿责任。由于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王某近亲属将荀某起诉至上海奉贤法院,要求荀某赔偿相关医疗费、赡养费、抚养费等903253.7元。

法院审理

上海奉贤法院经审理认为,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本案中,原告主张被告承担侵权责任,应举证证明被告主观上存在过错,客观上实施了侵权行为,且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从庭审查明的事实看,死者王某车辆停放的位置确实阻碍了弄堂的通行,被告作为附近居民对其进行劝阻,该行为并无不当。即便双方为此发生口角,持续时间也很短,过程中未发生任何肢体冲突,被告的劝阻行为未超出必要限度。

王某生前患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在未能控制自身情绪的情况下,诱发心脏病不幸死亡。虽然从时间上看,被告的劝阻行为与徐志华的死亡后果是先后发生的,但两者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被告也没有侵害荀某生命权的主观故意或过失。因此,被告不应对荀某死亡承担侵权责任。

裁判结论

最终,上海奉贤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判决后,王某一方上诉。上海一中院认为,虽然鉴于王某本身的心脏病史,不排除其与荀某之间的口头争执可能成为心脏病发作的诱因条件。但考虑到王某不足四十岁,普通人难以预见与其发生口头争执可能导致其猝死的严重后果。反观王某,其明知自身有心脏病史,在日常生活中应尽量保持情绪稳定,但其因自身车辆停放问题与荀某争吵,情绪失控导致病发,自身存在过错。无法认定荀某对王某的死亡存在法律意义上的过错。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男子吵架猝死家属索赔被法院驳回,“谁死谁有理”行不通了
租客在出租屋洗澡时意外身亡,家属索赔150余万!法院这样判
上海一租客洗澡时触电身亡,房主被判赔偿110万,二房东也要赔31万
被怀疑偷窥女性洗澡后不幸坠亡,家属索赔88万,法院判决……
辱骂并先殴打他人反被打伤 本人也需担责
七旬老人公共浴室洗澡猝死,家属索赔50万!法院这么判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