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百善孝为先,万恶淫为首”,这里的“淫”并不是“淫邪、淫荡”的意思,而是过度贪婪。在我国古代经典名著《太上感应篇》里记载,孝道是所有善行和德行的基础,而过分的贪念,则是恶行之首。
人如果被贪念和欲望所左右,则必然会迈足于深渊之中无法自拔。浙江杭州就发生了一桩女子婚内出轨引发的闹剧,杭州女子与男网友奔现,初次见面就发生关系。两人一个图色一个图财,都被自己的贪念所控制,结果两年后女子崩溃报警了,男网友也锒铛入狱。
2011年,杭州余杭区的王女士通过“附近的人”认识了一个年轻的男性方某。王女士虽然有家庭,但是丈夫长期在外工作,对她缺少照顾,这让39岁的王女士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上都得不到满足。
因此一开始王女士想要通过网络交友,填补精神上的空缺。可方某的出现,不仅让王女士精神上得到了满足,连身体也得到了安慰。方某在知道王女士有丈夫的情况下,依旧对她大献殷勤,导致王女士还以为自己遇到了真爱,回到了年轻谈恋爱的时候。
自从认识了方某之后,王女士的生活得到了满足,而方某则在不久之后就提出见面的要求。两人对彼此都心知肚明,因此第一次见面就选择了酒店,并且发生了关系。王女士满心欢喜以为自己遇到了“蓝颜知己”,殊不知她已经陷入了“温柔骗局”。
原来这一切都是假象,方某不过二十出头,不可能会爱上比自己年纪大一辈的王女士,他之所以对王女士如此关心照顾,图谋的还是王女士的钱。原来王女士的丈夫是一个公司高管,而王女士本身也不缺钱,只是因为没有人陪在身边而感到孤单寂寞。
方某在虏获了王女士的芳心后,便开始了索取行为。2017年,方某第一次向王女士提钱,他想要5000块钱买东西。对此王女士并没有在意,或许在她眼里王某就是自己的情人,一个比自己小20多岁的情人,就算提点要求也没什么。
所以王女士直接给方某转了5000块钱,但这笔钱并不是结束而是一个开始。从此之后,方某找各种借口向王女士要钱,胃口也越来越大,从最开始的5000到1万,甚至一开口就要5万元。
2018年底,王女士已经先后给方某转账40万元,这笔钱是她能够隐瞒丈夫的极限,如果再继续花钱,丈夫必然会知道她和方某的丑事。因此王女士不愿意再给方某花钱,可方某见王女士不肯给钱,一改往日的温柔,反而出言威胁王女士。
“你要是不给钱,我就把这件事告诉你老公,让你净身出户。你也别想着报警,否则我就找到你的儿子报复。”
听到了方某的威胁,王女士既害怕又后悔,害怕自己的丈夫知道真相和自己离婚,也害怕方某真的狗急跳墙找孩子实施报复。为此王女士不惜将方某拉黑,可方某还是不愿意放过她,甚至找到她家里向她要钱。
王女士知道,这样下去自己只会成为方某的提款机,既然方某已经找上门,这件事也不可能再继续瞒住丈夫。与其这样受威胁,不如和方某鱼死网破。崩溃的王女士最终选择了报警,而她的这一抉择,是其人生中为数不多的正确选择。
民警在掌握了证据后,立即出动将方某抓获。据悉方某是江西人,曾经是一名汽车修理工,在和王女士发展了地下关系后便辞职,靠着王女士的钱养活自己。事实上方某长得并不帅,但身材魁梧壮实,或许王女士也不是图方某的长相,图的只是方某对她的贴心和照顾。可她不知道的是,方某的温柔都是别有用心的。
方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如果他仅仅只是向王女士索要财物,并没有出言威胁,或许还不构成违法犯罪。但方某以两人出轨的丑事威胁,甚至还说要对王女士的儿子实施报复,这些聊天记录都将成为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从而构成犯罪。
方某敲诈勒索王女士长达2年,涉案金额也高达40万元,因此等待他的将会是法律的制裁。根据《刑法》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因此方某很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回过头来不难发现,方某和王女士都是被欲望吞噬的人,方某为了金钱和利益,欺骗王女士的感情,并且不惜敲诈勒索来满足自己的利欲。而王女士则受够了孤单和寂寞,想要追求精神上的满足和身体上的物欲,因此才会对方某言听计从。
但两人都犯了“贪淫过度”的大忌,追逐利益,满足欲望,本是人的本性,可一旦只顾自己,肆意妄为,便会成为一场灾难。这场闹剧的发生,其实从两人结识便已经注定,当两个被欲望吞噬的人走到一起,就意味着悲剧已经无法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