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马某硕士毕业,在网络上认识了女生文某。二人刚好到了结婚的年纪,于是在认识几天之后就奔现了。马某还带着文某去泡了温泉。谁知马某却趁此机会强奸了文某。但事后,马某的家人前来谈判,并且给了文某20万元作为补偿,还称文某如果怀孕了,还会一并承担文某生产所需的全部费用。将20万补偿给文某之后,马某家人还要求文某签下“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保证书。但文某不同意,直接选择了报警。
本案件由真实事件改编。其中马某还是硕士毕业,知识无法培养道德,马某犯了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但他还是违法了。
马某的行为构成了强奸罪。
《刑法》第236条 【强奸罪】 以暴力等方式胁迫与妇女发生性关系,违背了妇女的意愿。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整件事情中,很难说谁对谁错。文某与马某是在婚恋网站上认识的,证明文某的确也是抱着结婚的心思与马某交往的。但令文某没有想到的是,她与马某才相识2,3天,二人可能连彼此的名字都没有记清楚,马某就做出了这种行为。证明马某的心思很不单纯。
但是文某在二人仅仅认识两天时间后,就贸然答应了一起泡温泉的事情。这也是文某对自身安全意识的不到位。网络的发达给所有人平等交流的机会。马某在于文某相处的时候,的确没有欺骗文某,他的硕士学位也是真的。但也正因为马某的高学历,才让文某轻而易举地对马某放宽心。这才酿成了惨剧。
而马某要求文某签署的“自愿发生性关系保证书”,其实也有可能是在挖坑。如果文某真的签署了那个证书,那么马某与其家人就可以要求文某尽数返还财产了。好在文某聪明,最后没有同意,并且选择了报警。
案件中的文某已经是成年女性了,但是出于对网站的信任,文某还是选择相信了这个认识没多久的男人。婚恋网站在开创之后,的确设置了一定要求。也更方便了人们对另一半的挑选,可以直观地看到对方的各种信息,帮助当事人缩短了寻找对象的时间。
但一个人的品行不是单看其外部条件就可以肯定的。女生在网恋的时候,尤其要注意。因为男人与女人之间的体力差距悬殊,如果真的打起来的话,女生肯定不是男生的对手。其实马某本可以不要这么冲动,在与文某相识久一点,而后在征得文某的同意下再发生性关系,可能还好一些。但马某却等不及,当然他也因为一时的冲动而毁掉了一段原本美满幸福的婚姻,还葬送了自己的前程。
马某最后被判处四年半的有期徒刑,即便他有硕士学位,但是有了坐牢的经历,相信马某在日后找工作也没有那么容易了。好不容易考取的硕士学位,也因此彻底失去了意义。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