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聊斋系列155篇《新郑讼》)
话说长山县有个叫做石宗玉的读书人,谦恭和蔼,人品极为端正。后来,他高中进士,被分配到新郑县当了县令。他为官清正,懂得体恤老百姓,口碑非常好,被人誉为青天。
有个姓张的商人,在外地经商,忽然感了伤寒,决定回家。但是他浑身乏力,既没法骑马,也没法步行,只得雇了一辆人力车,让两个车夫轮换推着,上路回家。张商人连本带利一共有五千贯钱,也放在车子上由他抱着。
这一天,到了新郑县境内,两个车夫把车子放在路边,到附近村子里买东西吃。张商人因病不想吃东西,就在车上躺着,守着钱。
这时,苟一世从集市上回家,路过车子时,看见上面一堆钱,顿时迈不动脚步了。他缺的就是钱,家里还欠着官府的税款没有交上,还在发愁在哪里弄钱交差,如今看到钱,他岂能轻易放过?苟一世抢了钱就跑。
张商人没劲,怎么抢得过苟一世?只得眼睁睁地看着他把钱抢走。可是,张商人不甘心,他不顾有病,使出吃奶的力气,硬撑着下了车,踉踉跄跄地跟在后面。苟一世进了一个村庄,张商人也跟着进了村。苟一世进了一户人家,张商人就扒着墙头伸头往里看。
苟一世放好钱,回头一看,发现了张商人,就跑出来抓住他,大声喊抓贼,并且来了个恶人先告状,把他扭送到官府。
石县令询问张商人,他一个外地人,为何会去苟一世家里?张商人就把自己的遭遇详细讲了,大喊冤枉。因为张商人做贼的证据不充分,而苟一世的钱财也无法证明就是张商人的,石县令想了一会,下令让两人各自退下,容他慢慢调查。
张商人和苟一世都不服,不免说了一些气话,责怪石县令不分青红皂白。石县令充耳不闻,不以为意。
退堂后,石县令皱眉思考案情,忽然想起苟一世欠着税赋,就派人去追缴。第二天,苟一世就交了拖欠的三两银子。石县令狐疑地问道:“苟一世,你拖欠了税赋好久未交,最近怎么突然有钱交税了?钱从哪里来的?”
苟一世说:“卖了东西凑的钱。”他详细说了卖了那些东西,有鼻子有眼的,没有一点破绽。石县令挥手让他退在一边,把他的邻居叫来,问他知不知道苟一世的钱哪里来的?邻居说不知道。
石县令又把苟一世叫上大堂对质,喝问道:“你说你卖了东西,那么大的动静,为何邻居不知道?分明撒谎,你的钱肯定来路不明。”
苟一世慌忙对邻居挤眼睛,说道:“我卖了某某衣服,卖了某某家具,你不是看见了吗?怎么会不知道。”邻居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说道:“对了,我想起来了,确实有这么回事,卖的某某衣服和某某家具,我亲眼所见。”
石县令生气地对邻居说:“你肯定和他一伙的,一起偷的钱,看来不动刑,你是不会招的。”下令对邻居用刑。邻居害怕了,他帮苟一世作伪证,不但没有好处,还要受刑,太不划算了!
邻居马上说:“我刚才看在邻居的面子上,没有说实话。我坦白,没有看见他卖东西。他确实抢的张商人的钱,那天他背着钱回来,被我看见了的。”这一下,苟一世只得如实交代了抢钱的事实。
张商人住在客店里等消息。这一天,石县令亲自送来了五千贯钱,说是案子破了,特地把钱送还给他。
这个破案的故事,没有什么奇特之处,之所以讲这个故事,是因为石县令的品德确实高尚,没有趁机昧掉五千贯钱。在封建官场上,素有“雁过拔毛”之说,什么事都巴不得敲诈一笔,何况五千贯钱摆在面前,哪有不动心的?这点不起眼的善良公正,实属难得可贵!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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