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很惊讶!看到网上很多人说大集体时期的所有工作人员是拿"铁饭碗"。
说这些话的人不仅有专家学者那么说,而且还有普通老百姓也这么说。
为什么?因为这些人显然是没有弄清楚那个时期的深层原因。所以,也许是误判或故意那么说。
一, 真实情况是:生产队有正队长,副队长,妇女队长,会计,记工员,民兵组长,保管员,贫协组长。这八大干部组成生产队队委会。正队长管全面,主抓生产安排。副队长抓副业和多种经济。
会计管统计核算。保管员管粮食归仓与过称分配。记工员管出工记工分。妇女队长管妇联工作。贫协组长管组织和民主协商。民兵组长管理征兵,安全,警察防务和调解事物。
以上这些职务都是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罢免。没有任期,没有铁饭碗,没有工资,只有工分补贴。只要有一点错误,立即罢免,如果工作的好,带头劳动,也可以当到几十年,甚至是当到老。
二,大队干部有:大队正书记,大队副书记,大队会计,大队民兵连长,大队妇联主任,大队贫协会长。
这六大干部都不是铁饭碗,都不是脱产干部。每一个人都分配到各个生产队驻队,配合生产队队长工作,带头劳动,没有工资,到年底只补贴几百分工分。如果犯错了,随时罢免,任期不限,由全大队社员评议推荐,公社干部审核任命,不是社员开会选举,是推荐。
三,公社干部:公社干部都是由生产队干部提干到大队,再由大队提升到公社。
公社干部有公社正书记,两名副书记,政协主席,人大主席,妇联主席,武壮部长,公安特派员一名。分管经管站,财正所,工商所,税务所,供销社,邮政,信用社,卫生院,广播站,电影站,畜牧站,社办企业,交通站,等等。公社除书记外,其余干部一律分派驻全公社各大队一名,协助大队书记抓好各项工作,并带头劳动。
这些干部虽然是拿低工资,但不是铁饭碗,犯错了照样随时开除或降级。
四,县级干部:人民公社大集体时期,县级干部大部分是从各公社提拨上去的优秀工作者。到了县级,才是拿财政工资,钱也不高,并分派到各公社踏点协助工作,犯错了照样开除受惩罚。也不是真正铁饭碗。
五,市,省以上干部,在正常工作内,才算是"铁饭碗"。
六,其余如教师,医生,工人等各行各业的工作员工也不是"铁饭碗",犯错了照样开除工作。何况还有民办教师和临时工之分呢?
因此,人民公社时期,县级以下的各级干部的工作也不是铁打的"铁饭碗"。其它行业也一样,都是工作需要。只有安心好好工作就是铁饭碗,不好好工作永远都不是铁饭碗,随时都可以丢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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