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專輯]陳穎飛:楚國封君制形成與初期面貌新探
原创 2017-06-30 陳穎飛
“出土文獻與戰國秦漢地方行政研究新境”專輯
按語:制度史作為傳統的史學命題,得到幾代學人濃墨重彩的書寫;但由於史志中有關地方制度的記載匱乏,研究多集中於中央。上世紀後半葉至本世紀初,是全國各地楚、秦、漢、吳、晉簡牘“爆炸式發現期”,相當一部分簡牘為郡縣行政系統或與之平行的屯戍系統文書檔案,為戰國秦漢至三國西晉地方行政研究注入了新鮮血液。借助出土簡牘,配合石刻、銘文、封泥、印章、壁畫等材料,重新思考基層行政相關問題,已經有諸多學者提供了示範性研究。有鑒於此,先秦秦漢史公眾號擬於4月下旬推出“出土文獻與戰國秦漢地方行政研究新境”專輯,推介相關研究成果。期待各位前輩、同道支持!
專輯顧問:鄒水杰,專輯策劃:游逸飛、徐暢,專輯編輯:李凱凱、姚磊。
楚國封君制形成與初期面貌新探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
陳穎飛
作為東周時期的重要政治制度之一,封君制受到學界關注。近幾十年來,戰國楚簡大量發現,其中有很多新見楚封君材料,楚封君的研究條件漸趨成熟。上世紀八十年代中至九十年代初,何浩的一系列研究,討論了春秋戰國的楚封君制度的一些特點,並結合包山簡等新材料就東周的楚封君名稱、數量、地望、封邑及其變遷等問題深入探研,貢獻尤多。此外,陳偉、吳良寶等學者以楚簡等新材料研究了楚封邑、封君。這些研究多集中于封君名稱與封邑地望的考辨,楚封君制度如何形成,及其在戰國初期的面貌,尚未見專深研究,本文試為探研。
研究封君制的形成,首先要確定什麼是封君制。
討論封君制的定義,關鍵問題是封君制與以往分封制度的關係。劉澤華等學者論說了兩者的聯繫,認為封君制“是春秋時期分封卿大夫的繼續”,“‘君’是卿大夫的一種新爵號”,但沒有界定封君制與此前分封制的不同。何浩則關注兩者的區別,指出“與舊有的分封不同的是,從進入戰國開始,封君在獲得封邑的同時,還明確被授予‘君’的稱號。這種稱號不屬於官職,……是一種特殊的更為尊榮高貴的爵稱”。但是,何浩並沒有對“封君制”下一個明確的定義。
與以往分封制度比較,“封君制”包含兩大要素,“封”即封邑,“君”為君號,前者是分封制度的共性,後者系與以往分封制度的不同。封君制的形成,當以賜予“君”這一尊號為標誌。
封君制這種新的分封制度為什麼能出現?又為什麼最早出現在楚國?
封君制的出現以國君有權授予臣下“君”號為前提。春秋時期,作為稱號的“君”是“國君”的簡稱,指諸侯。原為“君”的諸侯稱“王”後,“君”號下移,並與原有的卿大夫分封制結合,封君制這種新的政治制度方有可能出現。
楚國是最早稱王的國家,早在桓公八年(BC706),即春秋早期,熊通便自立為武王。直到戰國早期,各國仍僅楚稱王。楚國具備最早出現封君制的客觀條件。目前的材料也證明,楚國的封君制度早於其他各國。
楚國最早的封君,明代學者董說《七國考》認為是春秋末的“堂溪氏”。這是難以成立的。
夫概封堂溪,事見《史記·楚世家》。楚昭王十一年(BC505),吳王弟夫概投楚,剛剛經歷柏舉之敗的楚國希望依靠他牽制吳國,便“封之堂溪”。雖言為“封”,“號為堂溪氏”,但並無“君”號,仍是祚土分民的舊有分封方式,並非封君。其實,此前楚已經用類似的方式厚待過從敵國吳國來投楚的吳公子掩余、燭庸。《左傳》昭公三十年:
吳子使徐人執掩余,使鐘吾人執燭庸,二公子奔楚。楚子大封而定其徙,使監馬尹大心逆吳公子,使居養。莠尹然、左司馬沈尹戌城之,取于城父與胡田以與之。將以害吳也。
楚昭王“大封”吳公子掩余、燭庸,為他們城“養”,並給予土田,和夫概封堂溪一樣,應仍屬西周春秋時期分封卿大夫的方式。
董說《七國考》還把“白公”看作封君。所據仍是《楚世家》:
惠王二年(BC487),子西召故平王太子建之子勝於吳,以為巢大夫,號曰白公。
“白公”也不是封君。白即白邑,在巢縣附近,是楚國的邊境,子西認為白公勝“勇而直”,“使處吳竟,為白公”,派他鎮守邊防。《史記·楚世家》“巢大夫”之稱,當與伍尚的“棠邑大夫”相類,“大夫”是縣公(縣尹)而非封君。“巢”是他所治之地。白為縣,“白公”為“縣公”,不是封君。
何浩認為楚國“最早出現的封君,當為受封于楚惠王十二年(前477年)的析君公孫寧”。他依據的僅是《左傳》“哀公十八年”(BC477)“封子國於析”這條材料。
何浩的這一論斷是成立的,曾侯乙墓、新蔡楚簡的出土材料已可印證。
《左傳》“封子國於析”未載封君之號,但曾侯乙墓出土了“析君戟”、“析君黑肩戟”各一件,可補史籍之缺,證明確有“析君”。黃錫全認為析君黑肩戟“時代與曾侯乙戈時代一致”、析君戟“時代要早于曾侯乙墓”。若此說不誤,“析君戟”的主人很可能是“析君黑肩戟”的上一代封君。“析君黑肩戟”的年代約為楚惠王五十六年(BC433),“析君戟”的年代可能早於此二三十年或稍早前,但不可能早于“封子國於析”的楚惠王十二年(BC477)。據此可推斷,“析君戟”之“析君”是子國或其子。
近年新出的新蔡楚簡可以進一步證明子國是最早的楚封君。新蔡簡中,祭祀子西時屢稱“子西君”。如果子西已是封君,當如新蔡簡中的“坪夜文君”、“坪夜君”、“盬壽君”等封君一樣,“君”之前有封邑。可見直到死于白公之難時,子西仍沒有作為“封君”所擁有的封邑。子西是助楚昭王複國首功之臣,若當時已有封君制度,應受封。換言之,子西至死並非封君,此時封君制度尚未形成。新蔡楚簡“君”號,是祭祀中的追尊,因其子子國已經受封為析君,故尊稱其父為“君”。新蔡簡祭祀子西時稱“子西君”而非“令尹子西”,恰因為當時“君”從名義上比“令尹”尊崇。
作為楚國最早的封君,“子國封析”,成為“析君”,標誌封君制度在楚國的出現。
“子國封析”,正值春秋戰國之際,楚國產生這樣一個新制度,有一個大背景不能忽視,這便是童書業《春秋史》所言的:
春秋戰國之間,是中國社會組織變遷得最厲害的時代。此除了現代以外,沒有一個時代能與它相提並論的。
如果說春秋戰國之際的社會巨變是包括封君制在內的一系列制度誕生的大背景的話,那麼這個制度在楚國形成的直接原因,從最早封君的出現,即“子國封析”探入,能得到解答。
“子國封析”僅僅發生在其父死後的第三年。子國名公孫寧,楚惠王十年(BC479),其父子西死于白公之亂,葉公諸梁暫兼令尹、司馬二職。第二年,子國任令尹。第三年,他因“敗巴師於鄾”之功而得封於“析”。前文已經論述,子國父親子西死難時,並非封君,封君制度尚未形成。短短三年後,封君制如此一個重要的政治制度出現,與白公之亂這一楚國重要的政治事變相關。
白公之亂實質導源于令楚國幾已亡國的柏舉之役。
春秋晚期,楚國內禍不止,外患已起。楚國內,先是郟敖四年(BC541)公子圍弑郟敖自立,又是楚靈王十二年(BC529)三公子伐靈王終由平王騙殺二兄得位,國勢經此大衰。恰此時吳、越興起,吳人在楚靈王十二年(BC529)便借楚內亂自徐還師之際,在豫章大敗楚軍,“獲其五帥”。楚平王即位後,外不能與吳爭,內卻奪子之妻,又疑太子叛亂,終逼走太子與太子師之子伍員。伍員奔吳,向吳王獻計,先用疲楚之計擾楚邊境,又于楚昭王十年(BC506)在柏舉大敗楚軍,直入楚都郢,楚昭王逃奔隨國。此時,楚國已到了亡國的邊緣。幸虧楚有一批能臣,子西“為王輿服以保路,國於脾泄”,申包胥哭秦廷搬來秦兵,楚秦聯兵大敗吳兵,恰吳王弟夫概又自立,吳王闔閭才“引兵去楚”,楚昭王得以重入郢都。夫概得封正是基於這一背景。夫概自立後,為吳王闔閭所敗,逃入楚國,楚國封之為“堂溪氏”,試圖以之抵擋吳人。這時所封不稱“君”,封君制度尚未形成。
楚昭王回到郢都,亡國的危機並未消除。就在楚王入郢的第二年,即楚昭王十二年(BC504)春,吳人大敗楚舟師,俘獲楚帥及大夫七人,“楚國大惕,懼亡”,“於是乎遷郢於鄀,而改紀其政”。史籍沒有記載“改紀其政”的具體內容,應該不包括封君制的建立,否則以子西之功當能受封。
柏舉之役,楚國內憂外患集中爆發,楚亡國亡都,在複國過程中,楚昭王的兩個弟弟令尹子西及司馬子期、“楚大夫王孫”申包胥等立有大功,王族子弟對楚王室更為重要,這在一定程度上奠定了後來惠王時期王室依賴王族子弟的政治格局,後者則是楚封君制度產生的背景。
柏舉之役對於楚封君制度形成的意義,還在於導致了白公之難的出現。
柏舉之役,楚國之敗,說是敗于吳人的強軍,倒不如說是敗于楚國公室的內亂及在此亂下能臣的亡奔。深受重創瀕臨亡國的大國楚,意識到伍子胥這樣深知楚國內政的能臣投奔敵國後,會帶來多大的災難,為了吸取教訓,開始號召亡吳的伍子胥、楚太子建之子公孫勝等人回國。《越絕書》記載了楚昭王召伍子胥回國的故事。《越絕書》成書較晚,昭王召子胥之說未可盡信,但《左傳》哀公十六年詳細追述了子西召公孫勝的經過:
其(太子建)子曰勝,在吳,子西欲召之。葉公曰:“吾聞勝也詐而亂,無乃害乎?”子西曰:“吾聞勝也信而勇,不為不利。舍諸邊竟,使衛藩焉。”葉公曰:“周仁之謂信,率義之謂勇。吾聞勝也好複言,而求死士,殆有私乎!複言,非信也;期死,非勇也--子必悔之。”弗從,召之,使處吳竟,為白公。
《史記·楚世家》則補記了具體時間:
惠王二年,子西召故平王太子建之子勝於吳,以為巢大夫,號曰白公。
惠王二年(前487年),子西力排葉公異議,從吳國召回了公孫勝,讓他守衛楚邊邑白邑,號白公勝。
子西召白公勝回楚的理由,據《左傳》哀公十六年的這條材料,是因為白公勝“信而勇”,可以“舍諸邊竟,使衛藩焉”。但是,頗疑還有另一個原因。親歷柏舉之役的子西,對於伍子胥引吳破郢,有巨大的恐懼與警惕,他召白公勝回來,更深層的原因是唯恐身在吳國的公孫勝像當年的伍子胥一樣給楚國帶來大禍。
子西沒有想到,白公勝回楚後,雖免生外患了,卻給楚國帶來了一次巨大的內亂。八年後,白公作亂,子西、子期兩兄弟被殺,惠王得圉公陽爬牆救出得以逃生。臨此危局,葉公諸梁率領國人攻打白公,白公敗亡,白公之難結束。
白公之難致使楚國大亂,繼柏舉之役後,深刻地影響了此後楚國的政治格局,楚王室對王族子弟的依賴進一步加強。
柏舉之役、白公之難,看似一是外患,一是內禍,實質都源于楚平王逐太子、逼殺伍氏父子一事。兩難的平息也都是依靠了王族的力量,柏舉之役中立有大功的令尹子西、司馬子期是楚平王的兒子、楚昭王的弟弟,平定白公之難的葉公也是楚莊王後裔。這就造成了一種頗值得玩味的現象,一方面王族的公子、公孫們是威脅王室乃至國家的隱患,另一方面他們又是王室最重要的依靠,正所謂禍患源自王族,禍患也消弭自王族。
封君制度正是在這樣特殊的政治背景下形成的。歷經柏舉之役、白公之難這二大楚難,“禍患源自王族,也消弭自王族”,政治格局為之大變,楚王室對王族子弟的畏懼與依賴更為深重。如何對待他們,是白公之難後的楚惠王尤需面對的一個重要問題。柏舉之役源于逼走太子建、伍員,伍員便是殺戮下的漏網之魚,這一事例表明以殺戮等高壓打壓的方式有可能危害更大。既然王族的那些強有力的公子、近支,不能高壓打壓,那麼就只能隆恩籠絡。何況隨著王族子弟重要性的提高,身份地位也勢必相應上升,厚爵籠絡便是必然途徑。早已稱“王”的楚王,將原來的尊稱“君”號下封,便是一個很好的方式。楚惠王十二年(BC477),身居令尹的子國又有戰功,作為百尹之首,令尹已是楚官制系統的最高職位,再行提高,只能尋找新的路徑,“君”號的賜予便成了突破口。於是,子國受封于析,成為“析君”,封君制度形成。
曾侯乙簡所載封君,即楚惠王晚年的封君,也正是這一背景下陸續產生的。
繼“子國封析”後的楚封君見於曾侯乙墓的出土材料。曾侯乙簡的年代明確,即曾侯乙墓的入葬年代,楚惠王五十六年(BC433)或稍後。此前,能確實的楚封君材料目前僅子國封析一條,楚惠王二年(BC477)受封。僅僅四十餘年後,曾侯乙墓出土了大量的楚封君材料,除見於戈銘的“析君”外,簡文的封君名有十二個,魯陽公、旅陽公、旅公、坪夜君、陽城君、
君、
君、
君、
君、樂君、貝兮公、釐陽公。
魯陽公和旅陽公是一人。裘錫圭、李家浩注曾侯乙簡時已疑“‘旅陽公’即162簡‘魯陽公’的異文”,此說為後來發現的包山簡證明。兩名都見於包山簡“城鄭”一事的紀年簡:
魯陽公以楚師後城鄭之歲。(包2)
(旅)陽公以楚師後城鄭之歲(包4)
同一事的紀年簡,一作“魯陽公”(包2),一作“旅陽公”(包4),無疑魯陽公即旅陽公。
包山簡所追記“城鄭”的這位“魯陽公”,李學勤師認為是楚韓爭鄭之戰中的一年,當是BC394年。
近年新出清華簡《繫年》第二十三章,記載了楚悼王初期與鄭、晉的大戰,其中魯陽公拒晉鄭“入王子定”,主持其中一戰,並且在最後的決戰,即楚悼王五年(BC397)的武阳大戰中,“率师救武阳,与晋师战于武阳城之下”,最終“鲁阳公、平夜悼武君、阳城桓定君三执珪之君与右尹昭之竢死焉”。因此,《繫年》的這位魯陽公應是包山簡“城鄭”的魯陽公之父輩。
傳世文獻有“魯陽公”、“魯陽文子”、“魯陽文君”,分載三事。《國語·楚語》記“魯陽文子”辭惠王封梁而得魯陽,韋昭注認為他是“司馬子期子魯陽公”,即公孫寬。《墨子》載大量“魯陽文君”與墨子的對話,包括墨子勸阻他攻鄭,孫詒讓注“文君即公孫寬”。這兩條記載確應指公孫寬。另外,《淮南子·覽冥訓》則描述了“魯陽公”與韓激烈交戰,高誘注“《國語》所稱魯陽文子也”,認為這位“魯陽公”就是“魯陽文君”。據包山簡、清華簡《繫年》的記載,這是不對的,這位與韓激戰的應是死於武陽的“魯陽公”之子,即包山簡的“魯陽公”,與韓有亡父之仇。
因此,目前材料所見魯陽公至少有三代,第一代封君公孫寬,即“魯陽文子”,辭楚惠王封梁而封魯陽,不排除他活到了曾侯乙墓下葬年(BC433)的可能。死難于武陽之戰(BC397)的魯陽公是第二代或第三代。“以楚師後城鄭”(BC394)、“與韓構戰”的魯陽公是第三代或第四代。
曾侯乙簡的“魯(旅)陽公”可能就是“旅公”。曾侯乙簡的“旅公”僅一見:
(旅)公三乘路車。    (曾119)
簡文中旅公所賵為“三乘路車”,“旅陽公”也有三乘路車:
(旅)陽公之路車三乘,屯麗。    (曾195)
類似的同車兩見的一個例子是陽城君。
陽城君三路車。    (曾119)
陽城君之路車三乘,屯麗。    (曾193)
“陽城君”的三乘路車必定是同三乘車,楚王和太子賵贈的車也僅三乘,陽城君所贈車不可能超過這個數字。
如果“旅公”是“旅陽公”這個推測成立的話,曾侯乙簡中的“魯陽公”、“旅陽公”、“旅公”便是三稱一人。
“坪夜君”及其家族材料多見於出土文獻。
“坪夜君”又稱“坪夜君成”,是新蔡楚墓的墓主,“坪夜君成”並見於同墓所出戈的銘文。除曾侯乙簡、新蔡簡外,又見於坪夜君鼎、包山簡:
坪夜君成之載鼎。    (坪夜君鼎,《殷周金文集成》2305)
坪夜君成之中
饋貞(鼎)。    (坪夜君成饋鼎)
坪夜君之州加公酓鹿
。    (包181)
包山簡另有“文坪夜君”(包200、203、206、214)、“文坪夜君子良”(包240)。新蔡簡另有“文君”、“坪夜文君”、“坪夜文君子良”,新蔡楚墓發掘報告認為,此“即曾侯乙簡的‘坪夜君’,包山楚簡中的‘文坪夜君子良’。”這位“子良”見於《左傳》“哀公十七年”:“王與葉公枚卜子良以為令尹”,杜預注:“子良,惠王弟”。作為王子,他應是第一任的“平夜君”。BC433年或稍後,為曾侯乙賵贈的很可能是這位“平夜君”。
清華簡《繫年》另既記有“平夜悼武君”,與魯陽君、陽城君戰死於楚悼王五年的武陽大戰中。但他沒有見於新蔡簡祭禱文,不太可能是“平夜君成”的前一代平夜君。新蔡墓的下葬年代,宋華強認為其下限是楚悼王元年(BC401)至七年之間(BC395)。《繫年》簡已可印證。楚悼王五年(BC397),“平夜悼武君”戰死。換言之,《繫年》簡的“平夜悼武君”應該就是新蔡楚墓墓主平夜君成,而新蔡墓的下葬年代應即楚悼王五年(BC397)或稍後。
因此,目前材料所見平夜君有兩代。楚惠王的弟弟子良(《左傳》哀公十七年)是第一代平夜君,新蔡簡作“文君”、“坪夜文君”、“坪夜文君子良”,包山簡稱“文坪夜君”、“文坪夜君子良”等。他也是曾侯乙簡所記“平夜君”。第二代平夜君即其子,即新蔡楚墓墓主“平夜君成”,清華簡《繫年》“平夜悼武君”。
陽城君,除曾侯乙簡外,還見於清華簡《繫年》、《呂氏春秋·離俗覽》,應為三代。《呂氏春秋·離俗覽》載楚悼王十五年(BC387),墨家鉅子孟勝為陽城君守城而死難,“陽城君走,荊收其國”,這是最後一代陽城君。其上一代即《繫年》簡所載死於楚悼王五年(BC397)武陽大戰的“陽城桓定君”。曾侯乙簡的“陽城君”應其上一代,很可能是第一代陽城君。
據上文所引曾侯乙簡所賵車來看,陽城君的地位與魯陽公、
君並列,僅次於王、太子,非常顯赫,應是楚王族。《繫年》簡也能相印證。武陽戰死的三位封君魯陽公、平夜悼武君、阳城桓定君都是“執珪之君”,而魯陽公、平夜君都是楚平王的後裔,出自王族,地位相類的陽城君也應出自王族,第一代陽城君很可能是王子或王孫。
君與
君、
君、
君、樂君、貝兮公、釐陽公等曾侯簡所見其他封君,在傳世文獻中未有記載,難以確定其出身與世系。
綜上所述,曾侯乙簡有十個封君號,并戈銘一個封君號,曾侯乙墓的材料共計封君號十一個,但可確考世系的僅有三位:
1、析君:令尹子國及其後裔的封號。
2、魯陽公:司馬公孫寬及其後裔的封號。
3、坪夜君:惠王弟子良及其後裔的封號。
此三位封君,皆楚平王後裔。楚平王見於史籍的兒子有五位,除太子建和楚昭王外,另外三位即是令尹子西、司馬子期、公子啟,都在BC479年的白公之難遇害。世系圖如下:
圖1  曾侯乙簡所見封君世系圖
以上三封君,皆出自楚王室,且都是楚平王後裔,俱為楚惠王所封。這恰反映了楚國封君制度的一大特點,作為“禍患源自王族,禍患也消弭自王族”這一政治背景的產物,封君制是以王室近支及其後裔為對象的。據此推測,失載的七封君,應都出自楚王室。因封于楚惠王,這些封君很可能是楚惠王的兄弟、兒子,或者其他楚平王後裔。
封君制產生之初,封君的地位之尊崇,從曾侯乙簡所記賵贈的可見一斑。
賵贈曾侯乙車馬的,以楚王、太子為首,包括坪夜君等封君,以及令尹等地位比較顯赫的高官。所
車馬,可分為路車、其他車、馬三類,封君僅出現在前兩類,分別列表如下。
1、路車
車主
數量
駕型
簡號
3
三匹騮、麗兩騮、麗□黃匹騮
187-189
太子
3
駟,屯麗,屯麗
190
坪夜君
2
屯麗、屯麗
191
1
192
陽城君
3
屯麗、屯麗、屯麗
193
3
屯麗、屯麗、屯麗
194
旅陽公
3
屯麗、屯麗、屯麗
195
表1  曾侯乙簡
路車表
路車共七人十八乘,除楚王、太子外,為坪夜君、
君、陽城君、
君、旅(魯)陽公五位封君。車的數量和駕型顯示了主人的身份等級。
第一,王為最高級,“三匹騮”、“麗兩騮”、“麗□黃匹騮”等級分別高於太子的“駟”、“屯麗”、“屯麗”。
第二,太子一“駟”兩“屯麗”,高於陽城君、
君、旅陽公的三“屯麗”。
第三,陽城君、
君、旅(魯)陽公同,都是三乘“屯麗”,地位應相同。
第四,坪夜君二乘,地位當在三乘的陽城君、
君、旅陽公之下。
第五,
君一乘,地位最低。
2 其他車
車主
車名
左服
右服
車型
簡號
廣車
黃牡
一麗會牡
197
釐陽公
阝?車
198
卿士
阝?車
一驒牡
一黃牡
199
□□
阝?車
麗兩騮
200
畋車
麗兩黃
201
令尹
畋車
麗兩麗會
202
圓軒
203
表2  曾侯乙簡
其他車表
賵贈其他車共七乘,除殘去一名外,包括
君、釐陽公、
君、
君四位封君和令尹、卿士兩位高官。其中,“
君”已
了三乘路車,地位是這批人中最高的。
君、令尹都是一乘畋車,地位大致相當。釐陽公、卿士及殘缺的某車主皆一乘阝?車,地位約相當。
曾侯乙簡所記十位封君,賵贈車的有八位,據其車的數量和駕型,可分為四等:一、魯陽公(旅陽公、旅公)、陽城君、
君;二、坪夜君;三、
君;四、釐陽公、
君、
君。第四等封君的地位與令尹大致相當。此外,封君不在
馬的職官(簡210+52+211)之列,比
馬的司馬等地位要高。
值得注意的是,陽城君、
君的地位居然比楚惠王之弟平夜君的地位高,與司馬子期之子魯陽公同等,很可能是功高的王族之後。公子啟與令尹子西、司馬子期同死於國難,令尹子西、司馬子期後人分別其析君、魯陽公,公子啟之子也很可能有封君之位,疑陽城君或
君是其中之一。
曾侯乙墓的封君材料展現了楚國封君制形成初期的基本面貌。楚惠王末年,BC433前後,封君制已經頗具規模,並以王室公子、近支及其後裔為授予對象,封君的地位非常尊崇,且有不同的等級,最低等封君地位與令尹相當,而高於司馬。
結論
本文主要就最早的楚封君、曾侯乙簡及包山楚簡所見封君為支點,探究了楚封君制度形成及戰國初期的大貌。
楚封君制度形成需具備兩大條件。第一,“君”號能夠下移,即“國君”僭越稱王,這是封君制產生的前提。楚國國君最早稱王,為封君制最初產生于楚國提供了可能。第二,“君”號必須下移,即王室深重依賴王族子弟的政治格局形成。柏舉之役和白公之亂是形成這一政治格局的主要原因,也即是楚國封君制形成的直接原因。
曾侯乙墓的封君材料展現了楚國封君制形成初期的基本面貌。與柏舉之役和白公之亂所形成的政治格局相應,楚封君制產生之初有三大特點。第一,有“君”號,這是封君制的標誌。第二,僅以王室公子、近支及其後裔為授予對象。楚惠王設立封君,首先封有功于國的司馬子西的兒子公孫寧,到他臨終的前一年,即曾侯乙墓下葬年,所設封君可考的皆是楚平王之孫,其中包括惠王自己的弟弟平夜君,但地位列於曾救國亡的子西、子期的兒子之後。第三,地位極其尊崇,有不同的等級,最低等級的封君地位與令尹相當。這三個特點,也即是楚封君制與以往分封制度的區別。
2010年1月17日初稿
2011年1月24日二稿
2012年10月25日三稿
本文原載於《出土文獻》第三輯,又見于《楚官制與世族探研》(中西書局,2016年)第五章第一節的第一部分。推送時省略注釋,引用請核對原文。
感謝作者授權發佈      編輯:李凱凱
我們致力於學術傳播!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商朝曆史(約公元前1600-前1100年)》商朝政治制度
从官僚体制的纬度,谈谈它对楚国兴衰所产生的正负能量
刘氏远古世系新探 3
战国风云之诸子百家
毁灭于凌架王权之上的若敖氏家族
景氏文化  华夏景氏的起源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