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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张居正的一条鞭法



  明朝最终灭亡的原因自然是许许多多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政治昏暗、军事失利、乃至天文地理都可以写上一篇万言书,前人评论之时,常归于两点:阉党之祸、朋党之争。今我非之,每当我读史之时,见人动辄归罪宦官,常不屑其人,男人治不好国家就怪女人,说是红颜祸水,文臣武将治不好国家就怪太监,说是阉党弄权,不知真不知羞耻何物!

  古语云,“国乱妖孽现”,女子、宦官不过是小人物,何德何能操纵国柄?观历朝历代,都是朝纲先乱,然后女子、宦官才得以主事!即便女子、宦官把持了朝政,可是这与文臣武将把持朝政又有什么本质区别?仅仅因为她是女子?仅仅因为他是阉人?仅仅因为生理的原因就轻视他们?天下谁人没有一残二疾的?有人跛足,有人驼背,有人秃顶、有人近视,即或你说什身体健康,还有人嫌你长得丑呢!何况你身上就没个胎记、没个疤痕?难道仅仅因为他是太监,你就说秦桧比魏忠贤光荣?董卓比张让伟大?一样的祸国殃民,哪个又能比哪个好到哪里去?!女子中也有巾帼,宦官中也有忠烈,文臣武将中也有吴三桂,皇亲国戚中也有石敬塘,我们只看他做过什么事,何必仅仅计较他的出身呢!不去追究事情的本因,却只拿别人人的缺陷攻讦,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国之蠹虫!

  好了,不说那么多题外话了,关于宦官的论述另有他文。我认为明朝灭亡真接原因最重要的有三点,一是朋党之争,这涉及统治集团内部的争斗,所以排在第一位,也另有他文论述;二是张居正的一条鞭法,这涉及统治基础,所以排第二,是本文所要论述的;第三军事失利,军队是一个国家的荣耀与安全所在,所以排在第三,也另有他文论述。至于阉党之祸是不入流的,只能算作朋党之争的一个小小的插曲!

  首先,我要声明,虽然我将明朝的灭亡原因之一归于张居正,但并不是说我对张居正本人有什么意见,相反我对他是很尊敬的,因为,张居正的变革导致明朝灭亡只是一个客观结果,而他的本意是忠君爱民,目的的挽救国家,所以我对张居正是很尊敬的,本文也并不评论张居正的为人,唯独评论一条鞭法本身。

  关于一条鞭法,大多数学者都说这是“好法”,一个重要的论据就是它的主要内容被后来的清朝所采用了,而且也与西方近代的农业税相符合。但我要问一句,既然一条鞭法这么好,为什么在张居正实行一条鞭法后不到五十年,大明内部就饥民遍野、烽烟遍地呢?请注意了,我没有说什么内忧外患,仅仅是问百姓的生活情况。百姓的吃饭问题是首要问题,而以农业税为主要税收的明朝,一条鞭法与百姓的吃饭问题息息相关。当然导致这个结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人会拿明末小冰河气候说事,我闻古语有言“尧有九年之旱、舜有十年之水”,何以尧舜圣德卓著?天下兴亡重在人事!

  一条鞭法好不好,不是看它的内容,而看能否推动明朝强盛,再好的法令也必需与社会环境相符合,不信你带着日心学说到一千年前的欧洲进行一次演讲试试!他们把你烧烤了,你也不能仅仅怪他们愚昧,因为不同时代的人需求是不同的,在那个时代,人们需求的就是一种信仰,一种思想寄托!

  西方能实行的东西不代表中国也能实行,因为明朝的社会情况与西方大不相同。即使同在中国,清朝好用的一条鞭法,明朝未必好用。

  为什么我说一条鞭法是错误的呢?

  因为它与明朝的社会生产力并不相符,明朝的商品经济虽然有了一定发展,但在大部分地区还很落后。推行一条鞭法的直接后果就是导致明朝的粮食不足,并最终导致农民起义。

  很多人都说一条鞭法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但是,众所周知,同样一亩田地,如果种植经济作物比种植农作物的收入高,那么人们自然就会转向种植经济作物,所以英国早期出现了圈地运动,将耕种粮食的田地围成收取羊毛的牧场,由此可见,并不需要什么政策推动,只要国家允许自由耕种,当工商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经济作物的需求加大,价格上升,在利益的驱动下,人们总会将土地由粮食向经济作物转化。也就是说,即使一条鞭法不采取金花银,而仍然收纳米粮,只要淞江地区的手工业发展起来,带动生丝的需求,种桑的收益高于种稻的收益,农户也依然会将土地由种米向种桑蚕转化。随便举个例子,一家农种一亩田,如果是种稻,得米三四石,不过三四两银子,若是种桑养蚕,得丝一担,就是三十几两银子,即使朝廷收米为税,买米上缴,就他个人而言,收入也远远高于种稻。这样,自然而然,他就会转向种桑蚕。在正常的情况下,这看起来也很正常,如果将税收改为纳银,自然国家的的税银是有保障了,看起也很正常,但是这却有走向极端的危险。

  从原理上说,当手业发展,带动农业向经济作物转型,是需求带动生产,是正常的;假如强行用政策推动农民种植经济作物,然后依靠原料的充裕去推动手工业的发展,这是一个逆向过程,是不可想象的,原料超过需求,必然会带来大量的浪费过剩。而在农业生产力较低的明代,一种产物的过剩,必定异致另一种产物的短缺。

  其次,国家以哪种物品作为征收对象,同时也就确立该种物品的本位地位,具有对该种物品保值的作用。如果国家以米粮为税收,哪么无论天灾人祸,农民只需要收获国家需要的粮赋和自己的口粮就足够了,这样遇上好的年成,农民就可以过个好日子。可是,如果国家以银钱为征收对象,那么他们必须要将粮食换成银钱,这中间就要经受一道商贾的剥削,无论是灾年还是丰年,奸商们在收购米粮时都会尽力的压价,灾年只会使农民更贫困,丰年也会将农民的收成吞噬掉,《多收了三五斗》不就是这样情况的真实写照么?这实际是商贾对国家利益的侵吞,而当国家需要米粮时,商贾又会哄抬物价,这又造成国家银钱的流失。

  再者,中国人口众多,在明末时期,远远超过了整个欧洲的总人口,所以吃饭就注定是个大问题,然而,中国的土地却远不如欧洲的平原,况且明朝的粮食产地集中在吴淞地区,而这一地区也同是丝绸的产地,这就出现了桑稻争田的矛盾。如果朝廷以米粮为税,那么朝廷所得到的是米粮,而大多数中下户也会为了满足自己的口粮种植粮食作物,这样全国的粮食就会有保障,当粮食充裕,米价自然就会下跌,当米价下跌,那么种桑养蚕的农户收入会更多,所以就会有更多的农户转向种桑,最终粮价与丝价会达到一个平衡,而这种平衡建立的前提是全国的粮食总量会得到满足。

  相反,如果国家纳银为税,这种转化就失去了低线,因为只要种桑收入合算,而农户又只需要缴银,那么他就会选择种桑,尤其是大的土地所有者,而他们正好又占居多数的良田,他们根本不需要关心全国的粮食生产总量够不够,反正他们饿不着,因为中下层的农户,即使想种粮,却必须要缴纳税银,他们只能出卖粮食,在官商勾结的情况粮价必然会被压得很低,造成的结果就是农民家中无余粮,这就使得一方面拥有良田的地主不种植粮食,去种植经济作物,另一方面,全国粮食总产量不足,农民家无余粮,饥民遍野。如果农民无奈下把自己的田地改种经济作物,那么缺粮的情况就会更加严重!一边是全国粮食总产量不足,一边却是土地所有者不愿种粮,明末时,南方富裕繁华,北方饥民起义,不正是这种写照么?

  任何国家在推动农业向经济转型的时候,他的政策都首先要保证粮食总量的充足,因为吃饭是人类生存的第一要素,一个遍地饥饿的国家是不可能保持稳定的。

  有人会拿英国的圈地运动来置疑,大量耕地被改造成牧场,粮食总产量肯定是不足的。可是,英国不能同中国比,中国相当于整个欧洲的人口,英国仅仅是十分之一,而且英国本身的农业地位就不能与欧洲大陆的国家相比,当英国进行圈地运动时,他仅仅是相当于中国的一个省份采取这种政策。当英国的粮食不足时,与他有直接联系的欧洲并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欧洲的粮食总量是足够的,所以英国可是购买这部分盈余的粮食,保障自己的的国民的生存。可是明朝呢,明朝本身就是东亚地区最繁荣的,日本、朝鲜、东南亚的生产力低下,粮食生产自给往往都不足,明朝一旦缺粮,整个东亚都会缺粮,又有谁能卖粮给明朝呢?相反,明朝内部又涌现一大批卖国贼,一方面明朝内部缺粮,西北地区饥民遍野,另一方面汉奸晋商却将粮食盗卖给明朝的敌人满清,于是明朝从内部开始战乱瓦解了。

  为什么一条鞭法在清朝得以实行呢?首先,因为明末农民起义的战乱和满清入关的血腥屠杀,使得中国人口大量减少,土地大量荒芜,人均得到的耕地就多了,所以人们足以养活自己。其实是我以心痛的感觉在解说这一条,这是用一些人的血肉肥沃了土地,养活了那些苟延残喘的人哪!第二,美洲的玉米、番薯等高产新作物的推广使北方的旱田产量大幅上升,足以养活相当的人口,所以吴淞地区的粮食产量在全国的比例下降。这样当适宜种桑的吴淞地区即使不种粮食,不适宜种桑的北方旱地所产的粮食也足以养活人口。

  有人说张居正的变革将农民从土地上解脱出来。我认为不然,解放农民,不是简单的将农民赶出土地。要解放农民,首先要解决脱离土地的这部分农民的生存问题。因为你解放农民是要将这部分农民的劳动力从农业转向工商业,如果连生存都无法保障,脱产的农民整天在生死线挣扎,说的直接一点,农民都饿死了,你还谈什么解放农民?其次,在促使一部分农民脱产后,要保证农业生产不能有太大的动荡。因为你的解放农民是为了推动社会生产,但在改革的过程中,前途是未知的,也就是说成败是难已预料的,那么你就要保证你原先的社会生产不能受到太大的影响,否则,如果原先的社会生产被破坏了,而新的社会生产却没有建立起来,那就是一场灾难!你就不是在推动社会生产,而是在破坏社会生产。这巨大的损失将由谁来买单?不是你,而是将你选举上来的国家、民族和人民!何况中国是一个大国,不能像西方的一些小国,采取所谓的休克疗法,他们休克的结果不过是晕迷,我们休克的结果就是死亡!中国改革开放后在这一点上解决的还是很成功的,因力农民脱产进城是逐步进行的,虽然农村大多剩下妇孺老人,但因为技术的改进和机械化的推广,尤其是所采取的过程是长期演变,农业生产并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

  其实在明末要作到这两点还是有许多方法的,但是无论是哪一种方法,都必须建立在税收纳粮的前提下才能保证全国的粮食总产量足够。

  当然,我并不是说农业税只能征米粮,不能征收货币。实际上,就长远来看,货币地租相对实物地租而言确实是社会的一大进步,但进步并不是在任何时候都是进步,它必须与当时的社会环境相符合。那么,什么情况下才适合货币地租呢?只有工商业在国民生产中占有较高比重,商品经济发展到货币成为了普通人家的生活必需品,并且农民手有了一定的闲钱,具有一定程度上的抵抗商贾压价或哄抬的能力时,货币地租才适合实行。就连新中国成立以后,农村依然在很长一段时间采取纳粮缴税的方法,不是么?

  所以一条鞭法根本就不是中国社会的进步,而是坏破了明朝末期的整个农业体系的平衡,导致明朝农业崩溃的也不是什么小冰河时代,而就是一条鞭法中赋役折银,赋役折银,必定导致地主们实行货币地租,而在当时的情况下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有劳力,有粮食,就是没有银钱!张居正所以折银无非是因为朝廷缺银,可是农业的根本意义不是为增创财富,而是为了养活天下人之口,土地只产粮食,不产银子,农业就应该征收粮食,才能保证全国粮食总量的充足,银子你找工商业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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