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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8
大家好,我们公司是从原来的老公司分出来的一个新公司。目前核定为商业小规模纳税人,主营业务是软件开发与销售,营业额每月在20万左右,很容易超过一般纳税人的申请标准。但是与我们往来的企业一般都开不了增值税发票,同时我们的开支非常少,利润在70%以上,客户也往往不需要增值税发票。请问这种情况,我们是等明年转为一般纳税人好一些还是拆分成不同的公司,保证开票额在80万以下好一些?另外,求教软件公司有一些什么好的合理规避企业所得税的办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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