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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建民等受贿、贪污案
【全文】【法宝引证码】CLI.C.7773082

韩建民等受贿、贪污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5)一中刑初字第1663号

  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被告人韩建民。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4年5月8日被羁押,因涉嫌犯受贿罪、贪污罪,于同年5月2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辩护人马凡勋,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刘志杰。因涉嫌犯贪污罪,于2014年5月8日被羁押,同年5月2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辩护人张兴茂,陕西乐友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京一分检公诉刑诉(2015)2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韩建民犯受贿罪、贪污罪,被告人刘志杰犯贪污罪,于2015年5月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遵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决定立案受理,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派检察员马全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韩建民及其辩护人马凡勋、被告人刘志杰及其辩护人张兴茂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
  (一)受贿罪
  1、被告人韩建民于2006年至2014年期间,利用担任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西安西电开关电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李×甲(另案处理)个人控制的多家公司多次获得西电集团下属公司产品代理、外包提供帮助。为此,韩建民先后多次收受李×甲给予的人民币共计160万元、银行卡两张(卡内存款金额共计人民币262万元),以借款为名向李×甲索要人民币10万元。
  2、被告人韩建民于2007年至2009年期间,利用担任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刘×(另案处理)个人控制的多家公司多次获得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产品代理、外包、支付相关费用提供便利。为此,韩建民先后两次收受主管西电集团国网集中招标业务的靳×(另案处理)给予的人民币11万元。
  (二)贪污罪
  被告人韩建民、刘志杰伙同他人,于2012年3月至2013年10月期间,利用分别担任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销售处副处长的职务便利,与李×甲个人控制的公司签订虚假代理费外包合同,先后将公款人民币共计205万余元打入李×甲个人控制的公司,李×甲收款并扣除相关税费后,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的形式将人民币共计184万余元返给刘志杰,被韩建民、刘志杰等人用于个人消费或无法说明合理去向。后为逃避审计、掩盖骗取公款的犯罪事实,韩建民、刘志杰等人共同伪造证据并进行串供。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本院移送了指控被告人韩建民犯受贿罪、贪污罪,刘志杰犯贪污罪的书证、证人证言及被告人供述及辩解等证据,认为被告人韩建民无视国家法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韩建民、刘志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九条,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韩建民的刑事责任;以贪污罪追究刘志杰的刑事责任。提请本院依法惩处。
  被告人韩建民对起诉书指控其犯受贿罪、贪污罪均不持异议,但辩称其不具有索贿情节。
  被告人韩建民的辩护人的主要辩护意见是:1、韩建民不具有索贿情节。2、韩建民与他人串通伪造证据掩盖犯罪事实是执行单位决定。3、韩建民如实供述犯罪事实。4、涉案赃款已全部退缴。
  被告人刘志杰对起诉书指控其犯贪污罪的事实不持异议。
  被告人刘志杰的辩护人的主要辩护意见是:1、刘志杰等人以签订虚假合同骗取公款人民币205.305万元是为了将该笔钱款用于单位,不是贪污。2、指控刘志杰个人使用的套取公款的数额事实不清。3、刘志杰是从犯。
  法庭审理期间,被告人韩建民、刘志杰均未向法庭提交证据。韩建民的辩护人向法庭提交了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公函,拟证明韩建民对该公司的发展做出过贡献;提交了韩建民的妻子马×、女儿韩×甲出具的书面材料,拟证明韩建民的亲属愿意代韩建民退缴犯罪所得。刘志杰的辩护人向法庭提交了费用汇总表、奖金情况统计表及刘志杰的工商银行账户明细等证据,拟证明刘志杰的账户中除套取的公款之外,还有自己奖金、报销费用等合法收入,资金出现了混同,刘志杰使用的其中部分钱款用并非全部是套取的公款。
  经审理查明: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电股份公司”)系国有资本控股的公司,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开有限公司”)、西安西电开关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开电气公司”)均系西电股份公司的子公司。被告人韩建民于2005年至2014年间先后担任西开有限公司、西开电气公司分管销售的副总经理,被告人刘志杰于2005年至2013年间担任西开有限公司销售处副处长。
  上述事实,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注册登记手续、财政部文件、国资委批复、党政联系会议制度、任免职文件、岗位说明书、干部履历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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