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宜兴人社局获悉,根据江苏省出台的2016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宜兴市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实施同步调整,整个调整工作将在9月底前落实到位。其中,涉及企业退休人员91000余人。
根据统一部署,对于参加江苏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5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具体为: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4元,月增加额不足36元的,按36元增加;企业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的2.3%增加;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按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8%增加的基础上,再按全省同类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的一定比例增加。另外,对于2015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和50元。对于2015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和40元。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从2016年7月1日起,参照上述标准调整发放。
据宜兴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养老金调整涉及我市企业退休人员91000余人。其中,2015年底前退休(职)的涉及85000余人,调整后养老金达到2143.4元/月,平均每月增加158.85元,增幅达8%;2016年1月至6月退休(职)的涉及近6000人,调整后养老金达到1030.62元/月,平均每月增加110.7元,增幅达12.03%。本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补发养老金将和9月份养老金一并发放到位,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后的养老金将在月底前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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