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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惠安置业卷款跑路 16户业主有名无房


 

惠安置业售楼部人去楼空,大门紧闭

       交全款,买现房,拿钥匙,这是件让买房人多么惬意的事情。然而,江苏宜兴市“海德名园”小区的16位业主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他们在共支付了三千多万购房款并拿了新房钥匙后,却被开发商拒签购房合同,并更换门锁,更别提办理产权了,这些业主从此陷入无尽烦恼中。

投诉
交了全款 却拿不到新房
       4月底,江苏消费网接到宜兴多位市民投诉,称他们全额付款购买现房后,却不能签合同,也拿不到房产。投诉称,8位业主在销售代理公司宜兴市惠安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惠安置业”)购买了宜兴市恒兴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恒兴置业”)开发的“海德名园”三期的27幢和28幢两幢高层住宅楼的现房,共交全款一千多万,惠安置业为购房人开具了《惠安置业收款收据》,并签订了《商品房订购单》,约定一周内与开发商恒兴置业签订正式购房合同。
       然而,业主们要求与开发商恒兴置业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要求被意外拒绝,很快,恒兴置业拒绝交付新房并擅自更换门锁。半年过去了,心急如焚的业主无奈投诉,希望能拿到他们购买的新房并办理产权。

调查
(一)16户业主新房无着落  三千万房款去向成谜
       5月16日上午,记者冒雨驱车前往宜兴市,找到位于该市兴业路1号的“海德名园”小区,小区正门“还我产权”字样的红色条幅依然清晰可见。让业主悲喜交集的三期两栋33层的高楼位于小区西北侧,小区环境幽雅,高楼俯视当地著名景区西氿,波光粼粼,绿可泛舟,当属首屈一指的高档楼盘,能入住该小区成为业主,理应是件很高兴的事。
       业主朱文斌先生介绍,经过仔细统计,被开发商恒兴置业拒签合同的业主不是8户而是16户,涉及购房款共计三千多万元。从2012年7月至今年4月,16位业主分别向其代理销售商惠安置业交付全款购买“海德名园”三期现房,由于是现房销售,在业主交钱当天就在物业处拿到了新房钥匙,但开发商以种种理由拒签购房合同。拖至今年4月中下旬,业主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再三追问下,开发商恒兴置业方面给出了解释:由于代理销售商惠安置业未能将销售款交付给开发商恒兴置业,开发商不承认业主的购房行为,因此恒兴置业不能为业主签订正式购房合同。随后,业主们惊讶的发现,部分业主的新房门锁也被更换,手上的钥匙再也打不开新房门了。
       获知消息的业主们很是气愤:我们是在你授权且悬挂有《委托授权书》的销售代理商的售楼部交钱完成的购房交易,房款怎么转交是你和代理商的事,(恒兴置业)怎么能因与代理商的经济纠纷而拒签合同呢?
       采访中,现场业主情绪大多很激动。被买房折磨得精疲力尽的业主崔先生告诉记者,自从买了海德名园三期的房子后,每天下班回家成了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崔先生全家和爸妈一起原本住在一套老房子里,老房并不宽敞,倒也三代同堂其乐融融,为了能让辛苦一辈子的父母能在晚年住上宽敞点的房子,他就以60万的价格卖掉了老房子,东拼西凑借了近百万巨款购买了“海德名园”这套房子,哪曾想买来了一把打不开门的钥匙。受不了这个巨大打击,含辛茹苦一辈子的老母亲因此住进了医院,从此,崔先生每天都生活在对母亲的愧疚和谎言的煎熬中。
      代理商惠安置业法人叶志峰涉案被公安机关控制,记者无法采访当事人,业主们交付的三千多万购房款去向成了待解之谜。

(二)“终止协议”被疑“演双簧”逃避责任
       15日晚,恒兴置业总经理施健在电话中向记者证实,2010年9月28日,恒兴置业签约正式委托惠安置业销售“海德名园”三期33个楼层的楼盘。起初,惠安置业的代理销售行为也还正常,后来由于多方面原因,双方出现经济纠纷,2012年9月22日,恒兴置业一纸协议终止了与惠安置业的代理销售关系。但在终止代理关系后,惠安置业销售海德名园楼盘商品房的行为并未终止,但所售房屋款项又不交予恒兴置业,导致目前多位购房户无法办理正式合同,也无法办理产权。
       按照这个说法,2012年9月22日前购房的业主理应顺利签订购房合同,但记者调查发现,实际情况并非如此。27幢2201户,2502户等5位业主购房时间在恒兴置业终止惠安置业代理销售行为的2012年9月22日之前,这五位业主同样也在恒兴置业拒签之列,也没得到开发商恒兴置业的认可。
       是惠安置业擅自“终而不止”违约销售商品房,还是开发商恒兴置业与代理商惠安置业另有隐情,默许其继续销售,这起煞费苦心上演的“终止代理”闹剧,业主大多怀疑其解约和收购事件的背后另有玄机。业主吴先生表示,终止销售协议和更换销售公司是个很严肃的决定,当事双方应该至少在惠安置业售楼部和开发商的售楼部张贴告示告知前来看房的消费者,而事实上,直到事情发展到警方介入,两个售楼部都没见此类告示,他认为,有理由怀疑开发商与代理商“终止代理”是在“演双簧”,无非是想通过这个手段把惠安置业售楼部去年9月22日之后对海德名园三期的销售行为非法化,进而拒绝履行其交付房产的责任。
       按照双方签订的《终止合同协议》,恒兴置业与惠安置业终止合作销售行为后,惠安置业的销售权由上海海宏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海宏园投资公司”)收购,然而从收购销售权至今,从未见过海宏园投资公司的身影,事实上,即使是解除了合作关系,惠安置业始终掌握着实际的销售权。据《镇江国资在线》官网消息,2007年9月30日,海宏园投资公司正式取得恒兴置业控股权。由于海宏园投资公司的特殊身份,让这起解约收购风波变得更加扑朔迷离、耐人寻味。三方的解约和收购从开始就饱受业主质疑。
       业主的质疑并非空穴来风。据了解,在终止代理行为后的第8天,也就是在去年10月1日当天,恒兴置业联手惠安置业举行了颇具规模的促销大会。房管局官员也证实,在当天的电视节目的下拉游动字幕广告中,也有惠安置业销售海德名园楼盘的广告字样。而悬挂在惠安置业售楼部的《委托授权书》,直到4月25日,警方赶赴现场调查取证时,才被业主取下以保留证据。
          
进展
代理商法人自首被拘
       4月下旬,饱受煎熬的业主向当地公安机关反映了惠安置业的情况,惠安置业法人叶志峰无奈自首并很快被警方控制,位于该市阳羡东路的惠安置业除了楼顶“惠安置业”四个红色铁皮字外,整个三层办公楼空无一人。5月15日,当地媒体报道,叶志峰利用惠安置业承包销售海德名园的机会,非法将购房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投资。
     目前,该楼盘尚有余房70来套,当地房管部门已经采取非常规手段,暂停了该楼盘的网签销售行为。

说法
开发商应承担全部连带责任 如期交付房产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利认为,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开发商委托代理商销售商品房,系有效委托,其销售行为亦合法有效;解除代理商的代理权后,开发商不仅未能尽到告知义务,而且与代理商继续存在事实上的代理关系,按照《民事诉讼法》及《合同法》相关规定,开发商应该承担全部连带责任,按照代理商的承诺与消费者签约确权,同时开发商有向代理商追偿的权利。本案中,钥匙的交付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因新房产权办理滞后,所以在司法实践中,都是以“交钥匙”为物业转移占有的标志,也就是俗称的“交钥匙”视为物业的交付使用。本案中,交清全款,拿了钥匙的业主应确认为房屋的实际占有使用人。
       对于此事的下一步进展,本网将继续予以关注。(王远未 文/摄)

编辑:薛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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