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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一车子绿化带内“任性”停车
5月23日8时20分,城中中队四分队队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宜城街道阳羡东路阳羡东桥公厕旁的草坪上停放有一辆小型汽车,占压和损坏草坪绿地,立即联系中队执法办案组到场查处。执法办案组到现场后随即通知当事人到场,对该车占压、折损草坪的情况进行测量、拍照、摄像,固定证据,并对当事人依法进行调查询问。经调查询问核实,5月22日夜间,当事人因小区车位已停满,将私家车停放在草坪内过夜。经城管执法人员教育,当事人认识到自身错误。市城管部门依据国 务 院《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和《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对当事人损坏城市树木花草(折损草坪)行为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329元的行政处罚。(来源:宜兴城中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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