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税法立法被写入2015年中央政府工作报告,预示着这一立法工作进入了快车道,年内有望完成立法工作。去年,有关部委已经组成专班研究制定环保税法,进行具体的方案设计。
目前,立法的建议草稿尚在讨论中,基本的思路是将市场主体的环境污染成本消化到市场价格之中,即把成本变成税率,最终实现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目的,同时按照“谁污染,谁缴税”的原则,不增加企业负担。具体征收范围,基本确定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粉尘、氨氮。
不过,在税收用途上,部委之间略有分歧,环保部主张将税收全部用于以污染防治为中心的环境保护工作;财政部则认为,环境保护税收不应限于环境保护,而应当由国家根据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情况,进行分配使用。
征收环保税,主要目标是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社会成本,内化到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中去,通过市场机制来分配环境资源,也是落实新环保法“污染者当责”原则的具体制度安排。一般而言,环保税主要税种包括大气污染税、水污染税、噪声税、固体废物税和垃圾税等类别。
环保税法立法的时代背景是,中国力行多年的排污费政策越来越难以适应污染治理的形势,主要表现在征收标准偏低、范围过窄,征收不力等。目前可以获得的官方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四项指标为主的全国排污费应征收总额是575亿元,但当年实际征收216亿元,不足应征收总额的四成。
开征环保税有利于提高污染者违法成本、减轻社会治理污染负担、筹集环境保护资金。同时,有助于转变环境保护行政机制为主的理念,解决制约中国环保行业发展监管力度不足等问题。另外,以环保税的形式取代现有针对排污的行政性收费,可以将其与部门利益脱钩,以及更加规范地使用税收收入。
从促进经济转型的角度观察,环保税的征收,可改变成本收益比,迫使其重新评估本企业的资源配置效率,也对其他企业的经济决策和行为选择产生了影响,绿色产业将获得更大的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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