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紧紧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在五一期间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
一是抓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市环保局于4月27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了市纪委《关于“五一”期间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传达了《关于对晋中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榆次公司职工工作日午间聚餐饮酒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关于对清明节期间违规使用公车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重申禁止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出入私人会所活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违规发放津贴福利、违规接待等要求,使全体干部职工从思想上重视起来。
二是下通知,明确检查标准。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印发《关于五一期间加强对“四风”问题监督检查的通知》,对监督检查的时间、监督检查的范围、监督检查的内容和监督检查的方式进行了明确。
三是严监督,开展检查工作。4月24日,驻局纪检监察室和有关人员组成监督检查组,对市局和榆次分局公车管理使用和封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月27日,对市环保局婚丧嫁娶情况进行了检查。4月30日,市局机关、下属单位和榆次分局对本单位公车封存情况上报了驻局纪检监察室。5月3日,对市局机关、下属单位和榆次分局公车封存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通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刹住了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防止了“四风”问题反弹,市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得到较好的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得到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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