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院依法审理查明:2012年2月至2014年5月期间,被告人刘某利用其担任市某医院心胸外科主任、医用耗材集中招标公开遴选专家人才库成员的职务便利,在采购其科室使用的医用耗材活动中,为闫某谋取利益,先后多次在其办公室收受被告人闫某给予的15.44万元。案发后,赃款已由被告人全部退回。另查明,2014年5月21日,被告人刘某主动到龙亭区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该院当天适用人民观审团机制当庭作出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7年。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大家上了一堂非常直观的廉政教育课,使他们更加真切地体会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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