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市委市政府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第一督查考核组对卫滨区落实全市污染防治“百日攻坚”和“环保月”活动情况进行了第一次督查考核。
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的方式进行。督查内容包括:市委、市政府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环保监管网格化管理机制建立情况,环境污染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等。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系列会议精神,卫滨区出台了系列工作方案,成立了环境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对市委、市政府所有部门环保工作职责进行明确。督导组随机抽取7名网格责任人进行电话询问,责任人均在岗履责,对自己的职责、任务明了。结合“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 和“环保月”等活动,对辖区热点区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并建立了工作台帐。经查,党委、政府文件、会议纪要、会议记录齐全;建立了环境污染攻坚机构。经检查,卫滨区仍存在未建立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总台账的问题。
督导组希望卫滨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系列会议精神,继续传导压力,严格督查考核,提高各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推进基层网格日巡查、日报告等工作制度的完善,建立基层巡查问题台帐,推进自查、自纠工作开展,全方位、无缝隙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掌握工作的主动性。进一步完善整改台帐,做到任务、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四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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