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新乡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生态环境审判庭成立。
新乡中院副院长尚志东介绍了生态环境保护审判庭的情况。
新乡中院生态环境保护审判庭庭长张西发布了全市法院近年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
自2014年以来,新乡法院共审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民事案件1271件,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案件308件,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类刑事案件155件。
新乡中院生态环境保护庭于今年5月正式组建成立,原阳县法院专门审判机构编制已获批准。卫滨区、新乡县、长垣县法院也根据本辖区具体情况成立专门审判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的合议庭。全市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审判人员50人,本科以上44人,其中有硕士5人。实行民事、行政的“二合一”审判模式,待时机成熟时,要实现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的审判模式。
大力推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社会公众旁听案件,不断增强公众参与度。2015年7月,市中院袁荷刚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一起环保行政案件,环保局长出庭应诉,全国、省人大代表、市直机关单位等参加旁听,通过依法公正审理典型案件,有利推动了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促进了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提升。
下步打算
编辑:庭庭云舒 审核:火眼金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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