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着力解决突出环保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省纪委省监委驻省环保厅纪检监察组积极探索“嵌入式”监督,实现纪检监察组专责监督与驻在部门业务监管有机对接,形成合力,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
构建多维监督机制。就各级党组织而言,要加强组织领导,善于把方向、谋决策、抓落实,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把攻坚战的目标任务责任落小落细落到位;就各级领导干部而言,要增强“四个意识”,严格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主动作为,善于作为,以上率下,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加大行动力和执行力;以监察体制改革为引领,针对环保系统行使公权力岗位多队伍大的特点,积极探索建立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环保监管综合平台建设,实现数据网上传输、信息网上分析、审批网上办理、执法网上运行和依据、程序、结果“三公开”;以巩固深化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省纪委监督意见整改成果为抓手,强化跟踪延伸监督,推进驻在部门监管制度机制建设,实现制度闭环、机制有效。
构建执纪问责机制。推进驻在部门建立环境监管信息研判制度,督促省环保厅依托监管信息平台,对全省日常执法监督、环保督察监察、“263”专项行动、环境问题信访举报、突出环保问题和重大环境违法案件跟踪督察等情况定期进行综合研判,分析原因,揭示问题,明确责任;推进建立违纪违法问责建议清单,督促指导环保部门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的同时,按照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明确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的“三不”原则,分清环境违法责任、环保问题整改责任与环境执法监督责任,建立违纪问责清单,提出问责建议;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对渎职失责的领导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问责程序,分别追究主要领导责任、直接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
构建标本兼治机制。研究把握行业性违法违纪问题的特点和规律,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制度性系统性腐败问题的发生。运用“四种形态”,从点上发力。坚持抓早抓小,挺纪在前,着力发现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纪案件;开展专项督查,从线上发力。紧紧围绕遵守党章党纪、选人用人、监察执法、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专项督查,有的放矢,推进整改落实;深入抓好防控机制建设,从面上发力。将推进驻在部门构建廉政风险隐患防控机制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常抓长,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线,结合各项业务工作融合推进,发散贯穿到各个权力运行环节,合力形成教育、规范、制度、整改、问责的整体效应。(王金泉 作者系省纪委省监委驻省环保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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