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份,南阳新区建设总体方案获得批准。南阳新区建设,有利于拓展南阳市产业发展空间,实现产业与城市互动发展、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推进,巩固提升南阳市豫鄂陕毗邻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地位。2011年5月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达了《关于南阳新区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对南阳新区工委、管委会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问题作了明确。
新区管理。按照组织协调和实施两个层面,成立新区两级组织管理机构。在市级层面上,由当地市委、市政府成立新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新区规划建设中重大问题的决策等。同时,还成立新区工委和管委会,分别作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管委会是新区规划建设的执行机构,具有统一规划编制、人事管理、公共事务管理、财政管理等职权。
机构设置。新区设六个副处级内设机构,分别为:工委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规划局、国土建设环保局、财政局、招商融资促进局。南阳新区工委、管委会行政编制控制在60名以内,核定了部门领导职数和中层领导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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