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纪检监察组,是上级纪委监委的“探头”和“前哨”。实行纪委监委内设监督检查室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动监督,是贯彻十九大对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部署的题中之意,也是落实党中央深化纪委监委派驻机制改革意见的基本要求。笔者认为,实行室组联动监督,可以在人员互动、信息互通、资源互补、案件互办、任务互助等方面着力,从而实现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的目标。
一是在“人员互动”上着力。监督检查室干部派员到派驻纪检监察组挂职,列席驻在单位党委会或民主生活会,近距离了解驻在单位政治生态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员分批分期固定到对口的监督检查室开展“铁军训练”,跟班学习,提升监督工作水平,把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打造成市纪委监督检查室的“训练营”和“后备队”。
二是在“信息互通”上着力。建立信息定期研判交流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相互通过日常监督、执纪审查、巡察整改等情况,特别是市纪委直接办理的市管干部问题线索,立案情况或严重违纪违法线索建议及时通报给派驻纪检监察组,便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全面掌握驻在单位政治生态,有的放矢开展监督。
三是在“资源互补”上着力。监督检查室协调市纪委案管室、审查调查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管理室、组织部、办公室、宣传部等单位给予派驻纪检监察组全方位帮助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督促驻在单位对房产信息、银行信息、车辆人员轨迹、住宿信息、户籍信息、乘车信息、出入境信息、干部人事信息等方面,给予监督检查室提供快捷、准确、高效的信息服务。
四是在“案件互办”上着力。对于案情简单的市管干部问题线索,监督检查室可对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直接交办;对案情复杂的信访案件,吸收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进行联合办理,提升纪检监察组部办案能力。派驻纪检监察组自办的重要疑难复杂案件,商请监督检查室代表市纪委对各县市区纪委进行协调,异地交办,市县联办,充分运用15种审查调查措施,减少办案阻力和人情干扰,提高办案效率。
五是在“任务互助”上着力。对于严明政治纪律和严肃政治规矩专项检查、市管干部党风廉政考察、专题巡视、“三大攻坚战”专项检查等市委、市纪委中心工作,监督检查室可抽调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参与,提升政治本领、工作视野和履职能力。对政治生态报告、处分执行情况检查、“十进十建”活动、“四风”问题检查等工作,监督检查室给予派驻纪检监察组全方位指导。双方握成一只拳,拧成一股绳,同心同向,共同发力,实现监督执纪问责效果最优化,共同促进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持续向好。(黄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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