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高度在4m以上的建筑物,首层四周必须支设3m宽的水平安全网(20m以上的建筑物搭设6m宽双层安全网),网底距下方物体表面不得小于3m(20m以上建筑物不得小于5m)。安全网下方不得堆放物品。在施工程20m以上的建筑物每隔四层(10m)要固定一道3m宽的水平网,一律用组合钢管角架挑支,用钢丝绳绷拉。安全网的外边沿要明显高于内边沿50-60cm,内口要与建筑物锁牢。
安全网支承杆间距不得大于4m。
带电体至遮栏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95cm
安全网挂设
3.16.1 安全网分为平支网和立挂网两种。安全网宽度不得小于3m,长度不得大于6m,网眼不得大于10cm,必须使用维纶、锦纶、尼龙等材料,严禁使用损坏或腐朽的安全网和丙纶网。密目安全网只准做立网使用。
3.16.2 安全网绳不得损坏和腐朽,搭设好的水平安全网在承受平100kg重、表面积为2800kg/cm2 的砂袋假人,从10m高处的冲击后,网绳、边绳、系绳都不断裂。
3.16.3 搭设安全网支承杆间距不得大于4m。
3.16.4 安全网搭设要搭接严密、牢固,外观整齐,并及时清理网内杂物。
3.16.5 无外脚手架或采用单排外脚手架和工具式脚手架时,凡高度在4m以上的建筑物,首层四周必须支设3m宽的水平安全网(20m以上的建筑物搭设6m宽双层安全网),网底距下方物体表面不得小于3m(20m以上建筑物不得小于5m)。安全网下方不得堆放物品。在施工程20m以上的建筑物每隔四层(10m)要固定一道3m宽的水平网,一律用组合钢管角架挑支,用钢丝绳绷拉。安全网的外边沿要明显高于内边沿50-60cm,内口要与建筑物锁牢。
3.16.6 扣件式钢管外脚手架必须立挂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子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必须连接牢固,并与架体固定。
3.16.7 工具脚手架必须立挂密目安全网,沿外排架子内侧进行封闭,并按标准搭设水平安全防护网。
3.16.8 电梯井、采光井、螺旋式楼梯口,除必须设金属可开启式安全防护门外,还应在井口内首层并每隔4层固定一道水平安全网。
3.16.9 无法搭设水平安全网的,必须逐层立挂密目安全网封闭。
3.16.10 搭设的水平安全网,直至没有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4.6安全距离及防护
4.6.1 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不小于4m,1~10kv不小于6m,35~110kv不小于8m。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0m,与机动车道≥6.0m。
4.6.2 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
4.6.3 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1kv以下为6m,10kv以下为7m。
4.6.4 对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的,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4.6.5 带电体至遮栏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95cm,35kv应大于115cm。
4.6.6 带电体至栅栏(封闭)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30cm,35kv应大于50cm。
4.6.7 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4.6.8 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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