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法案例【2021】487
首例个人债务集中清理重整案,法院这样审
债务人邱某,个体工商户,因投资屡屡失败,2021年9份,无力继续清偿贷款利息被银行起诉,共计43万余元。至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申请时,涉及4起执行案件,尚有150余万元债务仍未清偿。
债务人邱某于2015年初离婚,家有老父长年卧病在床,有一女现就读大学,需支付生活费及教育费。根据财产调查情况,邱某可供清偿的财产全部变价后约21万余元,如果全部用于清偿,预计清偿率为14.05%,但邱某将无房可居,无力创业,家庭生活将受到严重影响,债权人利益难以保障。
根据债务重整方案,债务人邱某自行管理财产,按照经营方案进行二次创业,六年内需清偿债务总额65万元,债务重整方案期间解除对债务人账户的保全措施,暂停对连带债务人的执行。债务重整方案执行完毕后,剩余87万余元债务不再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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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出的钱要不回?看法院如何帮你快速执结!
席某与杨某系朋友关系,2019年杨某向席某借款3万元,并为其出具借据,两人约定还款期限。眼见已经过了还款日期,杨某搞起了失踪。见索要无果,席某无奈之下将杨某告上法院。
经荣成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本以为杨某按期还款,但不料杨某仍未按调解协议还款,席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杨某送达法律文书并对其名下银行存款、车辆进行了查控,杨某这次承诺会履行还款义务,希望能分期还款。在征得席某同意后,杨某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写下分期付款的保证书:于两日内偿还席某款项1万元,此后每月还款3000元,直至还清欠款和利息。但在偿还1.5万元后,杨某又一次失约。
执行干警再一次传唤杨某,在高压态势下,杨某几个小时后,杨某一次性将拖欠的1.5万元款项及利息打入法院账户,该案得以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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