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撰写《商业计划书》合同
甲方:广州大华伟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撰写〈商业计划书〉一事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企业(项目)完善、真实的资料供乙方参考备案,甲方所要求提供的资料,乙方不得无故拒绝,否则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1、甲方为乙方撰写商业计划书,乙方要按照甲方下列收费标准并付给甲方:
三、由甲方策划的商业计划书质量标准按目前国际规范的基本格式撰写。
四、 《商业计划书》正常作业完成期为30个工作日,如果特别复杂的内容需市场调查和查阅国外资料的需45-60个工作日,含英文版均需再加10个工作日。作业期从乙方将全部资料交付给甲方时开始计算。
五、所有稿件一旦定稿,在稿件印刷前乙方如提出修改意见,只能修改一次;如果在稿件印刷后乙方再提出修改意见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如果委托人在计划份数内要求多印,在本金包含印数外增加的,每册按印制成本另行收费。 七、计划书在广州市内免费交送,市外邮寄费由委托方承付。 八、违约责任 1、如果由于甲方无故延期或不按时向乙方交付《商业计划书》,则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延时金,每天二百元人民币。属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期交付《商业计划书》的,甲方不承担其延期违约责任。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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