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先生诉称,2010年1月,他在麦当劳双榆树餐厅购买了巨无霸套餐,因急于与朋友去看电影,故将未吃完的巨无霸汉堡带着边走边吃,不料汉堡中的骨头扎进韩先生的牙里。韩先生找到麦当劳餐厅,该餐厅派员工随韩先生到北大口腔医院急诊科进行治疗。经确诊,韩先生牙内有骨头,上牙有裂缝是新痕迹,属于骨头硌伤。医生告知陪同看病的餐厅员工治疗方案与价格,该员工表示同意治疗,并负担了当时的医药费。后餐厅员工以回去给领导看为由,带走了从韩先生牙里取出的半截骨头,并与韩先生约好第二天继续治疗牙齿。然而第二天,餐厅负责人给韩先生打电话称,因韩先生未完全在该店内用餐完毕,所以不能认定其牙齿是被该餐厅所售汉堡所伤。
韩先生认为,其牙齿系被麦当劳餐厅出售的汉堡中的骨头所伤,而麦当劳餐厅却迟迟未解决此事,对其身心造成极大的损害,故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唐 铸 常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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