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福特乔伊·保罗·吉尔福特(Joy Paul Guilford)[1]是美国著名心理学家,他不仅以提出"智力三维结构模型"而闻名于世,而且还在人格特质的分类上作出了贡献。引人格和人格特质。 1959年,吉尔福特指出,人格是各类特质的独特模式,而人格特质是个体间有所不同的可以辨识而持久的特性。
他指出,各种特质是同一人格的不同方面,可以根据其性质将特质划分为几类。他认为一个人的人格是由: (1)需要(need) (2)兴趣(interest) (3)态度(attitude) (4)气质(temperament) (5)能力倾向(aptitude) (6)形态(morphology) (7)生理特点(Physiology) 七类特质所构成的统一体。从不同的角度可以观察到不同的特质。
吉尔福特认为,人格特质是不能直接观察的,只能够根据可以直接观察的行为推而知之。这种行为就称为特质指示物(trait indicator)。他指出特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特质是可以测量的,一个人所具有的某一特质的量称为特质位置(trait position)。 (2)个体的特质位置是变化的,但变化程度是不同的,有些特质比较稳定,变化极小;有些特质比较不稳定,变化较大。 (3)不同的特质具有不同的普遍性,有些特质为千千万万人所共有,有些特质为几个人所共有,有些特质则为个人所独有。 (4)不同的特质的特质指示物之间的相关系数是不同的,有些特质的各个特质指示物之间的相关系数较大,即关系比较密切,有些特质的各个特质指示物之间的相关系数较小,即关系比较松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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