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爽快兑现“后悔权”,但地址是错的,同样退不了款。
不久前,家住青海的海女士在淘宝网买了两盒铁观音,花了280元。收货后,她发现,茶叶与商家承诺不相符,商家很爽快地同意退货。不曾想,当海女士将茶叶寄往商家提供的地址时,快递人员表示“查无此人”,旺旺上也无法联系到商家。
眼看着钱货两空,海女士立即拨打12315,向我市工商部门投诉。
记者了解到,接到投诉后,工商人员多次前往海女士所提供的地址,未发现有该商家经营的情况,同时,也查找不到商家的注册信息,由于联系不到商家,该投诉只好终止调解。
工商部门提醒:虽然新《消法》在网购上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是消费者在退货的过程中,应与商家多次沟通,确认退货地址后再予以退货,以免出现钱货两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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