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要求公司在8月28日发布澄清公告,并于8月29日复牌。目前,中弘股份股票已连续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根据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终止上市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发展历程
2001年,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总部位于北京。
2007年,荣获北京房地产最具成长价值企业品牌。
2014年,获得房地产企业500强企业荣誉称号。
2018年6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弘集团与新疆佳龙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性协议》,中弘集团拟将持有的上市公司22.28亿股股份转让给新疆佳龙,占中弘股份总股本的26.55%。
2018年7月13日,中弘股份发布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2018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亏损约14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876.59%。去年同期中弘股份净利润盈利2931万元。
企业事件
2018年7月16日晚,中弘股份发布公告称,截至公告发布日,中弘股份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累计逾期债务本息合计金额为43.2亿元,全部为各类借款。
2018年8月14日晚,中弘股份公告,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调查通知书》( 皖证调查字2018043号), 具体内容如下:因你公司披露的2017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涉嫌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安徽证监局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醒
8月27日晚,中弘股份披露关于签署《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的公告。8月28日上午,加多宝集团通过其官网发布声明否认签署上述协议,引发市场高度关注。就此事项,深交所新闻发言人强调,严厉打击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对于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及时报请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绝不姑息。
深交所新闻发言人表示,为了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深交所在第一时间采取监管措施,对公司股票采取盘中临时停牌措施;督促公司核实加多宝集团声明事项对公司的影响,自查所涉事项与公司8月27日公告信息是否一致,是否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情形;要求公司在8月28日发布澄清公告,并于8月29日复牌。
深交所新闻发言人表示,在8月27日晚中弘股份提交公告时,深交所已要求公司在公告醒目位置重点提示如下风险:一是公司经营权的托管至少需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二是加多宝和银谊资本尚未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工作,尽职调查结束后协议存在被终止的风险;三是协议中约定的加多宝和银谊资本将给予公司流动性资金支持和资产注入,但未对给予流动性支持的金额和具体注入的资产进行约定,因此不构成对公司的承诺,能否顺利履行存在不确定性。协议也未对加多宝和银谊资本不能给予公司流动性资金支持和资产注入约定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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