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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里的魂魄密码】灵魂化妆术:鬼与僵尸的制造

  “魂与魄是中国人灵魂观里的两个基本符码,它们可以产生如下四种基本组合:有魂有魄、无魂无魄、有魂无魄、无魂有魄。而人类的四种存在方式:活人、死人、鬼与僵尸,则大致可说是它们的文化转译。”


  “魂是使神发挥作用的原动力,所以鬼具有死者生前的思想、情感、记忆,而且会像思想一样倏忽而来,倏忽而去。魄是使形发挥作用的原动力,所以僵尸虽不具思想、情感、记忆,但头发、指甲仍能继续增长,而且产生如机械般的动作和力量。”


  “鬼会穿著衣服,是因为我们脑中贮存的人物影像,绝大多数也都是穿著衣服的。”




故事篇


故事一九 女鬼求衣


  军官郎图麟说,他有一位哥哥到泾县访友,入夜后忽然下起雨来,只好躲进一间寺庙避雨。寺庙废弃已久,到处都是屋坍墙塌,野草丛生,了无人迹,只有入口处的山门稍可栖息,於是他就坐在山门下,等待雨歇。


  当时乌云遮天,黑如墨水,几乎伸手不见五指。黑暗中忽然传来一个女子的声音:“怨鬼在此给您叩头,恳求您能赏赐一件纸衣,地下的白骨将对您感恩不尽。”郎某吓得不敢乱动,但心想要躲也躲不了,只好勉强站起来,问个清楚。


  只听得女鬼在黑暗中哭著说:“我本是村里人,有一天单独经过这间寺庙,寺里的和尚强行将我留下,想污辱我,我哭骂不从,和尚一怒之下就将我杀了。当时我身上的衣服全被剥光,所以遭裸体掩埋,到现在已一百多年了。我虽然人在阴间,但还有廉耻心,因为身无寸缕,宁可含冤抱屈躲在这里,也羞於去见神明。今天很幸运能遇到您这位君子,如果您能拿几张彩纸,裁作衣裙,在寺门口焚化,使我的幽魂有蔽体之物,便可到地府申冤,再入轮回,转世投胎。希望您能哀怜我的身世,高抬贵手。”


  郎某全身颤抖著答应她,女鬼的哭声才消失。


  雨过天青,郎某离寺继续赶路。后来一直没机会再经过该地,所以也就没能焚纸衣给女鬼。他曾向人说,因为自己无法实践诺言,而让那个女鬼继续蒙冤含恨於九泉,心中一直感到不安。(阅微草堂笔记;清.纪晓岚)


故事二○ 回煞抢魂


  淮安县有一位李某,和妻子非常恩爱。李某在三十多岁时因病而逝,已经入殓,他的妻子不忍将棺木钉上,每天都扶棺哭泣,还不时打开棺盖,重睹亡夫的容颜。经过几天,李某的面色还完好如初,并未改变。


  按照民间的习俗,人死后九到十八天(依死亡当天的干支而定),煞神会带亡魂回家,因此丧家都有迎煞的仪式。在迎煞之夜,即使是至亲骨肉也要回避。这天到了迎煞的夜晚,李妻却因思夫心切,不肯回避。她要子女到别处房间,自己则留在灵堂等待。


  到了二更时分,一阵阴风吹来,灵堂上灯火变绿,李妻看见一个身长丈余、红发圆眼的鬼卒,手里拿著铁叉,用一条绳索牵著丈夫从窗外进来。鬼卒看到棺木前面摆有酒食,便放下铁叉,解开绳索,兀自坐下来享用。


  李某的灵魂则踱到一边,手抚堂内的桌案,怆然长叹。接著,李某走到床前,掀开床帐,躲在里面的妻子哭著立刻抱住他,她觉得丈夫的身子像一团冷云,又轻又冷,於是用棉被将他裹起来。


  红发鬼卒一见不妙,上前要来抢夺李某的灵魂,李妻大声呼叫,子女们闻声赶到,红发鬼卒看对方人多势众,只好踉跄退出。李妻和子女将棉被裹著的李某灵魂放进棺材里,尸体慢慢有了生气。李妻於是将他抱到床上,用姜汁喂他。天亮以后,李某就复苏了。


  鬼卒遗留下来的铁叉,原是丧礼中所焚烧的纸叉。后来,李某又和妻子做了二十多年的夫妇。(子不语;清.袁枚)


故事二一 画中美女


  温州的监察官某君,有一个年方十六待字闺中的女儿,容貌秀丽而性情贤淑,深得父母宠爱,却不幸染病而亡。监察官在悲痛之余,请画工画了一帧栩栩如生的遗像,逢年过节就张挂起来奠祭,平时则收藏在箱筐里。在任期届满他迁时,某君因不察而忘了将女儿画像带走。


  新任监察官在住进同一官邸后,他尚未娶妻的儿子偶然发现了这帧画像,心里暗忖:“如果能娶到像这样的妻子,我就心满意足了。”於是将画像挂在卧室里。


  有一晚,美女忽然从画中走下来,到床前和公子互叙衷曲,两人相见恨晚,终於就发生了关系。此后,画中美女每夜必来。过了半年,公子的身体日渐羸弱,他父母怀疑而严词逼问,公子只好将真相禀告父母,还说:“她一定要等到深夜才来,五更时就离开。偶而,她会携来瓜果,我也曾准备糕饼招待她,但她从来不吃。”父母听了,就教儿子:当美女再来时,一定要力劝她吃东西。


  当夜,美女果然又从画中下来。公子一再要她吃些糕饼,她见盛情难却,便吃了一些。到了天色渐明时,她想走竟走不开,最后只好留下来。


  在白天,她看起来就跟活生生的人一模一样,只差不能说话而已。后来,公子和她结为真正的夫妇,而他羸弱的身体也慢慢恢复健康。(南村辍耕录;明.陶宗仪)


故事二二 南昌士人


  江西南昌县,有两位书生某甲和某乙,一个年长,一个年少,一起在北兰寺读书,两人惺惺相惜,形同莫逆。有一天,年长的某甲回家后忽然暴毙,年少的某乙不知情,仍旧在寺里读书。


  一夜,某乙见夜色已深,正准备上床就寝,某甲忽然推门进来,坐到床沿,拍拍某乙的背,说:“我和你分别还不到十天,竟得急病而死,如今已成泉下之鬼,但想你我朋友一场,难以忘情,特地来和你诀别。”


  某乙一听,浑身直打哆嗦,吓得说不出话来。某甲安慰他道:“我若想害你,怎么会将真相告诉你?你千万不要害怕。我所以来找你,是有几件身后之事想拜托你。”


  某乙此时才稍稍安心,问他要托何事。某甲说:“我家里还有七十多岁的老母和未满三十岁的妻子,每年只要有几斛米,她们就不会饿死,希望你看在朋友份上周济她们,这是第一件。另外,我有一些文稿尚未付印,麻烦你能替我安排镌刻出版,好让我的名字不致因死而灭,这是第二件。又,我还欠了笔店数千文钱,希望你能替我还清,这是第三件。”


  某乙一一答应,某甲於是站起来,说:“既然蒙你答应,那么我就告辞了!”说著就准备离去。某乙见他言语颇近人情,而且容貌也一如往日,内心的恐惧感渐渐消失,不禁流著眼泪强留他说:“此去我们就永别了,你何不多坐一会儿?”


  某甲闻言也跟著流泪,於是又转回坐到床边,和某乙再话生平。但才说了几句,就又站起来说:“我真的要走了!”不过这次某甲却站著不走,两眼还直直瞪著某乙,容貌也渐渐腐败丑陋起来。


  某乙不觉心惊,催促他说:“话都说完了,要走,你赶快走吧!”但已变成尸体的某甲就是不动,某乙急得猛拍床铺,大叫:“走啊!你走啊!”尸体还是充耳不闻,屹立如前。


  某乙这时吓得心惊胆跳,站起来就往外狂奔,而尸体也跟著他奔出房门。某乙跑得越快,尸体也就追得越快。如此追逐了数里路,某乙翻过一道墙跌倒在地;尸体追到墙边,无法翻过去,却仍将头探到墙外,嘴边口水涔涔而下,流得某乙满脸都是。


  直到天亮,有路人经过,发现昏迷的某乙,用热姜汁灌他,他才苏醒过来。而某甲家人也正为尸体失踪著急,四处寻找不得,听到消息,才慌慌张张来抬回尸体入殓。(子不语;清.袁枚)


故事二三 僵尸觅食


  涪州城南门山外,周围五里之间,到处都是坟墓,密密麻麻的几乎没有一寸空地。城墙附近的居民,经常在夜里遗失鸡鸭,大家原先以为是野猫、黄鼠狼来偷吃,於是有的人家用密笼罩住鸡鸭,上面还压著巨石;有的则做栅栏围起来,加门上栓,结果还是不能幸免。村民都百思不得其解。


  如此过了半年多,有小偷某甲想到一富翁家行窃,他先藏身在一座古墓后等他的伙伴来。在久候不至正准备只身前往时,忽然坟内喀的一声,有一团东西穿坟而出,只见“它”身长只有五六寸,头脸却有一尺多长,手长过膝,指爪则直垂到地,模样像一只猩猩,两眼呈淡金色,圆而有光。


  某甲看了,吓得全身冒出冷汗。幸好怪物出了坟墓就向前直走,而且健步如飞,并没有看见他。怪物走后,某甲爬到附近一棵大树上,躲到叶丛里等候。他的伙伴这时才姗姗来迟,走到古坟后面,吹口哨做暗号,某甲连忙将他叫到树下,说:“今晚不能办事了,你快回去,妖怪马上就要回来了!”伙伴一听大惊,屁滚尿流地飞奔而去。


  某甲在树上一直等到五更,听到鸡啼,才看见那个长毛怪物匆匆而回,双手各抓一只鸭子,跃到古墓前,身子一蹲上立刻不见。接著又听到砰的一声,某甲心想那可能是棺盖盖上的声音。


  天色大亮后,某甲才从树上下来,回去向伙伴说昨夜所见的怪事。以前他就听说附近人家有遗失鸡鸭的情事,猜想八成是这怪物搞的鬼,於是他约了四个人壮胆,在入夜后,一伙先躲到坟墓附近,等到长毛怪物出坟后,大家便尾随其后一探究竟。


  只见那怪物走到村子里,一跃就跳到人家的屋顶,双手凭空乱抓,抓了十几次,就抓到一只鸡。然后从这家屋顶跳到别家屋顶,双手如前乱抓,结果又抓到一只鸭子。如此抓了三遍后,就大剌剌地坐在屋顶,先吃其中的一只,连毛带骨一并嚼烂吞下,然后双手各抓住其余的两只,从屋顶跳下,循原路回去。


  大家於是去敲鸡鸭被偷人家的大门,告诉他们刚刚目睹之事,村民面面相觑。第二天一早,大家邀集更多的人带著锄锹刀矛前往墓地,在某甲所说的古墓前找到一块活动的石板,四周光滑无棱,推想就是怪物的进出通道,於是掀开石板挖土,等棺材露出后,砍掉它的前半截棺盖,那怪物忽然蹦跳而出。众人见状,大声惊呼,接著刀矛齐下乱砍乱捅,怪物终於受创倒地。


  大家趋前端详,只见那怪物巨口獠牙,狰狞异常,特别奇怪的是在他的肩下腋上,另长了两只怪手,无臂无肘,只有长可及膝的手掌。众人连忙砍断他的头颅,劈裂他的身子,一股黑血从他的体内喷涌而出,腥臭难闻无比。於是众人又架起木材,洒上桐油,将怪物火焚。查验棺木,里面什么东西也没有,但看坟墓和棺材的格式,似乎是明朝末年入土的。(谲谈;清.陈嵩泉)


故事二四 两僵尸野合


  有一位壮士,在湖广作客,独居於古寺。某夜,他见月色甚佳,便到寺外散步。忽然,瞥见树林中隐约有一个头戴唐巾的人飘然而行,他原以为是见了鬼,只见对方很快就走进松林深处,藏入一座古墓中,壮士这时才确定自已看到的是僵尸。


  听说僵尸若失去棺盖,便不能作祟。於是第二天晚上,壮士先藏身在树林中,想等僵尸出来后,取走他的棺盖。二更后,僵尸果然出墓,似乎要赶往某处。


  壮士暗中尾随他,来到一栋大宅的门外。只见大宅楼上的窗口,站著一位红衣妇人,她丢下一条白带子,僵尸攀住带子爬上楼去,然后听到两人在楼上低声细语,但不知所云。壮士於是先行折回,偷偷拿走棺盖,藏到隐密处,仍旧伏身於松林内等待。  


  天将破晓时,僵尸匆匆回来,发现棺盖不见,似乎很窘迫,到处寻觅不著,最后又顺著原路踉跄奔行。壮士再尾随他,看到僵尸回到大宅,在楼下跳个不停,嘴里还发出咯咯怪声,楼上那位红衣妇人也对著他咯咯而叫,猛摇手做拒绝状,似乎在怪他不应该再回来。不久,远方传来鸡啼,僵尸一听,就仆倒在路旁。


  天亮后,路过的人看到这种光景无不大骇。大家到大宅楼下查问,才知道那是周姓祠堂,楼上停了一副棺材,有一具女僵尸僵躺在棺外。


  众人明白这是“僵尸野合”的怪现象,於是将两具尸体搁在一起,放一把火给烧了。(子不语;清.袁枚)




论述篇


鬼与僵尸的不同造型和特徵


  佛洛伊德曾说:“鬼的制造,是人类的第一项成就”。但汉民族在思及人死后可能的存在方式时,不仅制造了鬼,还制造了僵尸,而且鬼与僵尸又都各有不同的造型和特徵。


  让我们感兴趣的是这些不同的造型和特徵从何而来?要了解汉民族独特的“灵魂化妆术”,首先,就必须请来笔记小说里的鬼和僵尸,对它们从事“卸妆”的工作。


  在笔记小说里,鬼与僵尸很少“同台演出”,〈南昌士人〉是一个相当罕见的例子,不仅鬼与僵尸同时出现在一个故事里,而且某甲还由鬼变成了僵尸。从故事的描述可知,以“鬼”之身份存在的某甲,容貌一如往日,而且对某乙有难忘之情,一直惦念著心中三桩未了的心愿。但在变成“僵尸”后,容貌就变得腐败丑陋,不再具有任何的思想、情感、意识,反而出现了盲目的攻击性,而且口水还涔涔而下。


  从本章所举的其他故事里,我们还可看出鬼与僵尸的其他不同造型和特徵。〈女鬼求

衣)里的女鬼,没有形体,只有声音;〈回煞抢魂〉里的男鬼虽有形体,但却像一团冷云般“又轻又冷”;而〈画中美女〉里的女鬼则“不必吃东西”。但他们也都具有如常人般的七情六欲,特别是那位求衣的女鬼,还因为身无寸缕而“羞於”到冥府报到。除此之外,也许还需加上鬼会变化、具有超能力等特徵(在以下各章里,会陆续出现这种鬼)。


  而〈僵尸觅食)、〈两僵尸野合〉及第二章的〈雷雨夜挺尸〉则告诉我们,僵尸的毛发及指甲会暴长,虽然不再具有思想、情感和意识,但还保有血食鸡鸭的食欲和交合的性欲。


  鬼与僵尸的这种不同造型和特徵在表示什么呢?袁枚在〈南昌士人〉这个故事的结尾曾加了一段按语,他说:“人之魂善而魄恶,人之魂灵而魄愚,其始来也,一灵未泯,魂附魄以行;其既去也,心事既毕,魂一散而魄滞。魂在,则其人也;魂去,则其非人也:世之移尸走影,皆魄为之。”这虽是针对故事中的某甲而发,但却也清楚告诉我们,鬼是以“魂”为主体的,而僵尸则是以“魄”为主体的。


  而从这段话我们也可知道,隐藏在鬼与僵尸背后的“化妆师”就是汉民族的魂魄观念。


魂魄与汉民族的生命构成观


  要了解汉民族的魂魄观念,必须先了解我们的老祖宗对生命构成的看法。


  《易经.系辞上传》说:“精气为物,游魂为变”。(后人对此的解释是“阴精阳气,聚而为物,魂游魄降,散而为变”)。


  《礼记.郊特牲》说:人死后是“魂气归於天,形魄归於地”。


  《列子.天瑞篇》则说:“精神者,天之分;骨骸者,地之分;属天,清而散;属地,浊而聚;精神离形,各归其真”。(注:列子在此处用“精神”二字,是为了跟“骨骸”对仗,但在其他地方则以“神”和“形”做对照。)


  举了三段古书,就出现精、气、形、神、魂、魄六个字眼,在诸子百家里,有时候两个不同的字眼意指同样的概念,但有时候同一个字眼却又意指不同的概念,令人相当头痛。为了便於下面的论述,我不想再“掉书袋”,而快刀斩乱麻地将它们理出如下三组平行的关系图式:


  气:精

  神:形

  魂:魄

 

  其中,“精”与“气”是构成生命的两种原始材料,“精”发育成“形”(肉体),而“气”则凝聚成“神”(意识、思想),“魂”是使“神”发挥作用的原动力,而“魄”则是使“形”发挥作用的原动力。


  这个架构虽不能面面俱到地网罗诸子百家里的各种慨念,但却可以让我们明了《礼记》里“魂气归於天,形魄归於地”、《关尹子》里“精者,魄藏之;气者,魂藏之”及《性理会通》里“精之神谓之魄,气之神谓之魂”、“耳目所以能视听者,魄为之;此心所以能思虑者,魂为之”这些话的含义,而且也可以让我们理解为什么中国人会使用“神清气爽”、“锻炼体魄”、“神魂颠倒”、“失魂落魄”、“勾魂摄魄”这样的语汇。


  古人对魂与魄有不同的评价。《关尹子.四符篇》说:“人间升魂为贵,降魄为贱;灵魂为贤,厉魄为愚;轻魂为明,重魄为暗;扬魂为羽,钝魄为毛。”袁枚的那段按语,可以说是这种观念的回响。


鬼与僵尸的“灵魂基因”


  魂与魄既是中国人灵魂观里的两个基本符码,则像其他符码般,它们可以产生如下四种基本组合:“有魂有魄”、“无魂无魄”、“有魂无魄”及“无魂有魄”,而人类的四种存在方式;“活人”、“死人”、“鬼”与“僵尸”则大致可说是它们的文化转译。


  所谓“鬼”,指的是“有魂无魄”或“多魂少魄”的死后存在状态,我们从上述的魂魄观念可以推知它应该具有死者生前的思想、情感、记忆,而且会像思想一样“倏忽而来,倏忽而去”,超越时空的物理限制。魂不一定要依附形体,所以鬼也不一定具有形体;即使具有形体,也因为“无魄”或“少魄”,而显得轻飘飘的、不必藉摄食来获取“生命能量”(更正确地说,是不必吃真正的食物)。


  前面所举几个鬼故事里的鬼,遗传的正是这样的“灵魂基因”。我们不敢说魂魄传奇里的鬼都具有以上的特徵,但大部分的鬼确实是以“有魂无魄”或“多魂少魄”的观念去塑造的。


  反之,“僵尸”则是“无魂有魄”或“少魂多魄”的死后存在状态。根据中国古老的魄观念,它应该不再具有生前的思想、情感和记忆,是六亲不认的,但却残存著使形体发挥作用的动能,这种动能能再度驱动尸体,使得它的头发、指甲等仍能继续增长,而且产生盲目的,如机械般的力量(当代电影里的僵尸一蹦一跳的,可说是这种观念的卡通化;当然,有部分也许亦在反映尸体僵硬的关节)。僵尸一定具有形体,其实它就是“行尸走肉”,而且不会忽然出现、又忽然消失,前面所举僵尸故事里的僵尸,遗传的正是这样的“灵魂基因”。


  如果我们把僵尸的一些特徵——盲目的攻击力、觅食、交配等合而观之,不得不让人想起佛洛伊德所说的“原我”(id)。“原我”意指的正是多少属盲目的生物性驱力——食欲、色欲、攻击欲等。而德文里的id,也多少有英文里it的含意,也就是说,它是一种“物质性”的驱力;而魄指的正是人“物质性”部分的灵魂成份或动能,从这个角度来看,将更能理解中国“魄”这个古老概念的深意。


鬼与幻觉:鬼为什么穿衣服?


  如果说汉民族独特的魂魄观念是属於中国文化的某种特质,那么笔记小说里鬼与僵尸的造型及特徵,就是这种文化特质的显影。但光靠文化,绝不足以制造鬼和僵尸,它们需要更基本的材料——就是特殊感官知觉经验。


  我们先从鬼说起。“见鬼”可以说是一种相当普遍的特殊感官知觉经验,即使时至今日,根据美国盖洛普的民意调查,仍有四○%的人声称他们“见过鬼”。对於这种特殊经验,以它只是幻觉或错觉来“敷衍两句”,显然无法让“见过鬼”的人心服。但要说目睹鬼魂或幽灵的出现,恐怕很少有人能比下面这个个案的经验更丰富:


  英国有一位妇人经常看到父亲的“幽灵”会出现在她面前(事实上,她父亲还在人世,但却远在异国),她可以看到“父亲”浓眉里的银丝,嘴里的牙齿及衬衫的格子纹路,甚至还可以听到父亲对她说的话,闻嗅到父亲的体味。慢慢的,她发现她还能随心所欲地控制父亲影像的出现,而且不只是父亲的“幽灵”,连她丈夫、儿子、朋友、医师及她本人的“幽灵”也都呼之即来,挥之即去。


  这种天生异禀实在令人难解,於是她被带到伦敦圣托玛医院,以电脑化脑波仪做视觉方面的研究。医师要她在两眼凝视前方棋盘式的彩色变化图案时,“让幽灵出现”,挡住图案。结果在她脑中视觉皮质所测得的诱发波(EP)显示,不断变化的彩色图案似乎已被某种具有实体的东西遮住,其大小与形状跟她所描述的“幽灵”一致。但检测她眼底视网膜的感光反应,却发现彩色变化图案的光均进入她的视网膜,也就是说在彩色图案和她的视网膜间,并无任何实体遮住光源。这表示她所看到的“幽灵”实体乃是在视网膜到视觉皮质间的传导路径产生的,亦即“它”是一种大脑内在的产物。


  这种大脑内在的产物就是“幻觉”。所谓“见鬼”,见到的并非死者或生者的“灵魂”,而是我们脑中所贮存的各种影像在视觉皮质上的投影。


  不管是笔记小说或坊间传闻里的鬼,绝大多数都是“穿衣服”的。早在一千多年前,东汉的王充就在《论衡.论死篇》提出如下的疑问:“鬼者,人谓死人之精神……则人见之,宜徒见裸袒之形,无为见衣带被服也,何则衣服无精神,人死与形体俱朽,何以得贯穿之乎?”


  鬼会“穿著衣服”,是因为我们脑中贮存的人物影像,绝大多数也都是“穿著衣服”的。事实上,鬼的造型和特徵,反映的其实也就是“幻觉”此一特殊感官知觉经验的特徵——除了“鬼穿衣服”外,还包括“没有形体,只有声音”、“忽然清晰,忽然模糊”、“变形”、“忽然出现,忽然消失”等等。


僵尸与阴尸:僵尸为什么指甲很长?


  僵尸的造型和特徵跟鬼截然不同,从它具有坚硬的实体、不会突然出现,突然消失等特徵看来,它显然不是以幻觉为素材,而是另有来源。


  一九九二年,台湾《时报周刊》有一则报导说,台东县卑南乡的初鹿公墓因公共工程而必须限期迁葬,乡人在迁葬祖坟过程中,发现有十数具埋葬十年左右的死尸呈“阴尸状态”,不但尸体未腐烂,寿衣完整无缺,有些尸体的头发、指甲还变长,甚至长出“獠牙”,一种诡秘、恐怖的气氛顿时弥漫在阴森的坟场和纯朴的乡间。


  我们有理由相信上这种死亡异象很可能就是制造僵尸的素材。从现代的科学观点来看,这种死亡异象显然跟葬地的土壤成份、水质等地理条件有关(否则也不会有那么多具尸体都显现同样的特徵)。但对古人来说,尸体不腐烂、头发及指甲继续增长的景象,却可能让他们认为这是人死后仍残存著某种生命力所致(这种神秘的生命力其实也就是中国人灵魂观里的“魄”)。而如果此一可怕的生命力突然爆发,让这样的阴尸跳将起来,它们就成了魂魄传奇里的僵尸了。


  也许我们可以这样说,幻觉此一特殊感官知觉经验和阴尸此一死亡异象分别是制造鬼与僵尸的“硬体”,而魂魄二元观念此一中国文化的特质,则是进一步塑造鬼与僵尸的“软体”。


中国僵尸与西洋吸血鬼之异同


  不同的灵魂观会产生不同的灵魂化妆术。汉民族的灵魂观在与其他民族相较时,较为特殊的是“魄”这个观念,而它也使得中国的僵尸独树一帜。


  有人将僵尸称为“中国的吸血鬼”(Chinese vampire),其实中国的僵尸和西洋的吸血鬼有很大的不同,虽然它们同属以肉体重返人间、必须血食及白天睡在棺材里晚上才出来活动的死者,但西洋的吸血鬼仍具有思想、情感和记忆,而中国的僵尸则完全阙如。


  根据西方人的研究,吸血鬼可能来自如下的死亡异象:在过去,因医学不发达,还没死而被认定为死亡,惨遭下葬者不乏其例,当这些被活埋的人再度苏醒时,发现自己被封闭於棺木内,遂懊恼地在棺内乱动,愤怒地以手背去搔扒棺木,藉吃尸衣来苟延残喘,最后可能在极大的恨意中,咬破嘴唇或舌头,含恨以终。当这些棺木再度被掘起时,大家看到死者的尸衣有被撕扯的痕迹,棺木内壁留有爪痕,而尸体的嘴边还残存著血迹时,也许就会认为这是“他”在夜里走出棺木,去吸别人的血的结果。


  不同的死亡异象,提供不同的民族制造死后不同存在状态的素材,但让僵尸和吸血鬼产生进一步差异的,则是来自中西不同的灵魂观。只有“一种”灵魂观念的西洋人,赋予吸血鬼“灵魂”的诸种特徵;但有著“两种”灵魂观念的中国人,却只赋予僵尸“魄”,而把“魂”留给了鬼。


冲击潜意识的古老结构


  美国知名的恐怖小说作家巴克(C.Barker)曾说:“影像要对潜意识造成冲击,需要一个结构。这个结构也许有很细腻的历史传统,它代表个人和另一部分自我的遭逢。每一世代都有新的影像,都是对集体潜意识的再检验与再诠释。”  


  游走於明清笔记小说里的鬼与僵尸,甚至更早以前,飘荡在诸子百家里的魂魄观念,在口耳相传之下,已成为我们“另一部分的自我”。在这个声光科技的世代里,多数人也许不再阅读笔记小说,他们观赏的是电影这种“新的影像”,但如果我们能为当今电影里的鬼与僵尸“卸妆”,则看到的依然是如上所说的“古老的结构”和“细腻的历史传统”。  


  那些骇人而又充满魅惑的影像,不只在撩拨我们的神经而已,它们还在召唤我们的潜意识,让我们在不知不觉间温习了古老的、有关死亡与灵魂的种族记忆及文化记忆。(本文摘錄自《中國文化裡的魂魄密碼》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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