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古代称谓中,有一种在全世界可谓独一无二的现象,就是为了尊重别人而用避讳的方法改变原有的称谓而形成一种新的称谓。
避讳之俗,最早见于春秋时的鲁国,但在整个先秦时期发展很慢。秦统一六国之后,避讳逐步被推广开来。从秦汉到唐宋,避讳的总趋势是愈来愈严,在宋代达到极盛。元代大幅度降温,明清时也讲避讳,但比较宽松。
避讳的方式很多,大致可以归纳为三种:改字法、空字省字法、缺笔法。
改字法,以同音字、同义字、近音字、近义字来代替应避讳之字,这是最常用的方法。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第一次在全国正式实行统一的避讳。秦始皇名“政”,全国不得用“政”及其同音字。正月或改称“端月”,或改读音为“征”,这种读正月之“正”音为“征”的习俗,一直保持了下来。
空字省字法,在书写中遇到应避讳之字时,或空一格,或画一个方框,或干脆将此字省去。这种省字法用于人名,就成为一种讳称,极易使人产生误解,如杜佑《通典》卷中有这样的话:“大唐武德中,太宗围王充于东都”。这个“王充”,本指隋末唐初赫赫有名的王士充。唐代避太宗李世民之“世”字,或改写为“代”,或省去。
缺笔法,就是在写字刻书时遇到应避讳之字,不改不空,而将该字少写一笔两笔,表示自己并未直书该字,但又不影响读者对文义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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