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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诗选刊<FONT color=#6d5887 size=4 face=微软雅黑>——诗歌鉴赏》第三十六期.</FONT>
|| ||  ||怀  ||   || ||   ||  ||




  诗歌作者:余秀华  http://blog.sina.com.cn/u/1634106437 

      微品:吕本怀    http://blog.sina.com.cn/u/3101833207  
         
            

 ◆茧

 

埋你,也埋你手上的茧

这茧你要留着,黄泉路又长又冷,你可以拨弄来玩

如果你想回头,我也好认得

 

爸爸,作茧自缚,你是知道的

但是你从来不说出

对生活,不管是鄙夷或敬重你都不便说出来

 

作为儿女,你可以不选择

作为儿女,我一辈子的苦难也不敢找你偿还

埋你的时候,我手上有茧

 

作为一根草,我曾经多少次想给你

一个春天

不赞你以伟大,但愿你以平安

 

不会再见了,爸爸,再见

一路,你不要留下任何标志

不要让今生一路跟来


微品。

喜欢这首诗,喜欢它所蕴含的亲切,以及对亲人无限的同情与怜惜。 

诗歌一开始便是行为的高潮:“ 
埋你,也埋你手上的茧。”从语法与逻辑上来看,这句话不太正常,既然埋你,手上的茧肯定也在被埋之列,根本用不着加以说明,更无需将这“茧”作为这首诗里最主要的中心意象来加以强调。

余秀华却偏偏这样做,而这种不正常正是这首诗所具有的魅力之所在。本来,茧已经随着亲人的埋葬而埋葬了,但她却说:“
这茧你要留着,黄泉路又长又冷,你可以拨弄来玩|如果你想回头,我也好认得。”一方面,担心逝者从此更加孤独寂寞无聊,“黄泉路上又长又冷”,拨弄拨弄手上的茧也好聊以解闷;另一方面,这茧已经是逝者身体上一个最主要的特征,“如果你想回头,我也好认得”,这既是对逝者一生勤劳的强调
,也有对他一生辛苦的怜惜。

“作茧自缚”,成语入诗程度是很不好把握的,但“作茧自缚”在这里却运用得非常好。诗人将第一段里的生理上的茧加以深化,使这“茧”进化到了精神的层面,逝者是一个没有多少能力的人,却更是一个勇于承受的人,“
爸爸,作茧自缚,你是知道的|但是你从来不说出|
对生活,不管是鄙夷或敬重你都不便说出来。”读了这样的诗句,对她逝去的父亲的性格特征便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这是一个对家庭具有强烈责任感,对生活中的辛酸苦辣甜都敢于接受的老人。

此时此刻,如果一味地纠缠于逝去的父亲怎样,在结构上便不免扁平,一些细节的呈现更是难以脱俗。好在诗人笔锋一转,开始写自己、写自己的茧,以及自己对逝者生理与精神双重“茧”的认同与赞美,将父女之间最深厚的感情特写般凸显于于一枚小小的“茧”中。

 
埋你的时候,我手上有茧。”一般而言,只有经历过繁重农活的人,手上才可能出现“茧”,父亲的手上一定是厚厚的老茧,女儿手上的茧或许程度上还赶不上父亲,但既然有“茧”,则说明她一直以来的日子并不轻松,与父亲一样,她于生活也有了很多太多的磨难与承受。此刻,面对相互之间的承受与磨难,她想起父亲将她带到这个世界,以及父亲一直以来的关爱,她感到内疚,“作为儿女,你可以不选择。”这句诗从反向说明了父亲对自己付出的心甘情愿,他将可以不选择的磨难承受下来,这承受里有着最浓厚的亲子之爱。“
作为儿女,我一辈子的苦难也不敢找你偿还”,读这句诗,觉得有点自怨自艾的意味,诗人似乎在埋怨当初父亲不该把她带到这个世界来,这种自怨自艾或许与她一出生便患上脑瘫有关。

但即使如此,诗人还是很快便从自怨自艾,或从对父亲暗暗的怨恨里解脱,对父亲的爱在情感上很快居于上风的地位:“ 
作为一根草,我曾经多少次想给你|一个春天|不赞你以伟大,但愿你以平安。”诗人将自己对父亲的爱,用“我曾经多少次想给你一个春天”来描述,这爱宏大,却也虚幻,处于似乎可以做到又似乎做不到之间,此时如果给的太平实,反而没有了这里所呈现出的诗性。而“
不赞你以伟大,但愿你以平安”,则很明显是一个卑微者给予另外一个卑微者的祝福。

 
不会再见了,爸爸,再见|一路,你不要留下任何标志|不要让今生一路跟来。”末段显然是对首段的呼应,而且还是一种反向的呼应。由最初的“如果你想回头,我也好认得”,到最后“一路,你不要留下任何标志|
不要让今生一路跟来”,说明诗人心目中一定觉得父亲这辈子真是太苦太累太不值得,这个世界以及自己都没有来得及给父亲以任何回报。正因为如此,她才会热切希望父亲能够彻底放下并忘却这辈子所有的承受,能够开始自己焕然一新的来生,在民间,尤其在乡村,很多人都是把自己的幸福寄托于下辈子的。

这种决绝,是作为女儿的诗人希望父亲下辈子能够化茧成蝶,蕴含着抒情主人公对父亲更最深沉的爱。

 

诗歌作者:余秀华

微品:吕本怀      


 

◆木桶

 

唯一能确定的是,她曾经装下了一条河流

水草,几条鱼,几场大风制造的漩涡

还有一条船,和那个妖女昼夜不息的歌声

 

中午,在河边捶衣服的时候

她不再看河水里的倒影。也不再猜想几千年前

河流上源那个腰肢纤细的女人

怎样把两个王朝装在她的左右口袋里

在这么热的中午,她如何让自己袖口生香呢

 

最初,她也以杨柳的风姿摇摆人生的河岸

被折,被制成桶,小小巧巧的,开始装风月

桃花,儿女情长,和一个带着酒意的承诺

 

儿女装进来,哭声装进来,药装进来

她的腰身渐渐粗了,漆一天天掉落

斑驳呈现

 

而生活,依然滴水不漏

她是唯一被生活选中的那一只桶


微品: 

这木桶,自一开始便不是木桶,而是与木桶有着某种相似性的她。

诗人一开始写这木桶,便有几分夸张,而且夸张得很是神奇与唯美。“
唯一能确定的是,她曾经装下了一条河流|水草,几条鱼,几场大风制造的漩涡|
还有一条船,和那个妖女昼夜不息的歌声。”诗人笔下的这只木桶,容量以及神奇都远远超越了荷马史诗里的那只木马,还令我想起美丽的安徒生童话,这哪里又是一只普通的木桶所能装载得下的呢?

进入到第二、三、四段,诗人的笔触便不断地从木桶转到了使用木桶的人。第二段写她劳作时的专注,诗人连用两个“不再”做了具体的描摹。第三段写她的曾经,“
最初,她也以杨柳的风姿摇摆人生的河岸”,这应是她的少女时代吧;然后便是接踵而来的琐碎以及琐碎里的甜蜜,“被折,被制成桶,小小巧巧的,开始装风月|桃花,儿女情长,和一个带着酒意的承诺”。诗人在这里最直接地呈现出女人与木桶之间的关联,最初她带着一份少女的婀娜与清醇,对自己最初的改变是心甘情愿甚至心怀喜悦的。但在第四段中,这只木桶已开始承受更大的责任以及随之而来的辛酸苦辣,“儿女装进来,哭声装进来,药装进来|她的腰身渐渐粗了,漆一天天掉落|
斑驳呈现”,诗人将这份承受以及承受者的心境写得很日常,也很细腻,且将着眼点落在她不断的随之变化上,每一句每一词,都有既在写木桶又在写女人、二者逐渐融为一体的感觉。

这首诗的诗眼应在最后一段, “
而生活,依然滴水不漏”,仅仅只用“滴水不漏”四个字,便将她所承受的超负荷凸显,且显然每时每刻都在增容,却没有任何人主动或被动地去为她减轻哪怕一丝一毫的份量。她所面对的现实如此不堪,心态早已由“儿女情长”变得“斑驳呈现”,“却没有哪怕一点点逃脱的可能,因为“她是唯一被生活选中的那一只桶”。


曾经那一只神奇的木桶, 却由甜蜜变得家常、变得琐碎、变得陈旧、变得不堪重负,但无论怎样变,木桶永远是那只木桶,正如那个女人,永远只能是那个女人一样。既然已“
唯一被生活选中”,既然命运已经不可能有丝毫的改变,那她除了默默承受,还能怎样?

这首诗,写了一只木桶的宿命,更写出了“她”的宿命。只是不知,那个“她”是不是诗人自己? 


 

诗歌作者:余秀华

微品:吕本怀         


 

◆后山黄昏

 

落日温暖。坐在土丘上看下去就是流水

一个孩子走下去,就能在水里清洗暮年

这样真好,风筝和蝴蝶都有去向

一头啃草的牛反而如同一个插曲

 

如果硬要找出一个不同的日子

就是今天了。土丘上长出一个新坟

乌鸦们慌张了一会儿,纷纷落下来

草继续枯黄

 

不管厚土多厚,一个人走进去

总是很轻

以前的讨价还价行同玩笑

不停地运动嘴唇,以为能把生活嚼烂

 

一个人坐到满天星宿,说:我们回去

一棵草怔了很久

在若有若无的风里

扭动了一下


微品:

余秀华的诗歌,总体而言我以为是高质量的,并不能因为其《狗日的王法》与《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等诗中所呈现的粗鲁与低俗,便一棍子打死。评价诗人,需要在对其诗歌进行大量的阅读与品味之后,才能作出最基本的结论,目前我所接触、阅读、品味过的余秀华诗歌还很不够,因此我只能面对她的每一首具体的诗进行言说。

读这首《后山黄昏》,我便感觉到余秀华特别善于营造氛围、酝酿情绪。虽然她所走的也是口语化路子,但她的口语诗超越了目前一般的口语诗人,某些表现手法与词语运用可以说炉火纯青。

先说氛围的营造吧。“
落日温暖”,这个情景应该很多人经历过,但诗人开门见山就来上这么一句,自然让我觉得这应该是一首非常温馨而明亮的诗篇,谁知却是一份错觉。“如果硬要找出一个不同的日子|就是今天了。土丘上长出一个新坟。”原来“落日温暖”只不过是“落日”的事情,与诗人自己的生活并没有太多的关联;这份温暖的感觉,并没有让她的生活与生命变得暖和与俊朗。今天依旧还是一直以来的感觉,而且她的生活与生命此后将更加黯淡,“土丘上长出一个新坟”,新坟里所埋葬的人无疑是她生命里最重要的亲人。

一个人坐到满天星宿,说:我们回去。”显然只有她一个人坐在土丘,身旁根本没有其他人,这“说”,便只能是自言自语,而“我们”,则有可能将新坟里的亲人包括在内了。然而,新坟里的人根本不可能再跟她一起回家,当然也不可能来答应她。但她的心底却是极其期待她们能一起回去的。她一定是默默地站起来,然后等待了相当长的时间,但那个人就是不肯出来。以至于“一棵草怔了很久|在若有若无的风里|扭动了一下”,也被她当成了亲人的回应。

如此看来,诗人所营造的氛围是寂寞的,寥落的,那时候没有人愿意接近她、理解她,更没有人因为她失去亲人而安慰她,她只能在这座土丘前寂寞地眺望不远处的新坟。

与这种氛围相匹配的则是诗人情绪的流动。最初是孤独,孤独的人很容易将与之无关的人甚至植物、动物都当成自己的朋友,诗中出现了风筝、蝴蝶、啃草的牛以及乌鸦们,还有不断出现的草,和那个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的男孩。以我的理解,“
坐在土丘上看下去就是流水|一个孩子走下去,就能在水里清洗暮年”,这诗句里的男孩更像是她那刚刚埋进新坟里的父亲,而诗句则是父亲一生的真实写照。之后便是豁达与自嘲,“不管厚土多厚,一个人走进去|总是很轻|以前的讨价还价行同玩笑不停地运动嘴唇,以为能把生活嚼烂。”此时我以为诗人已经大彻大悟,谁知她却依然感到失落,尤其是当她说“我们回去”却没有人跟她一起回去的时刻。“一棵草怔了很久|在若有若无的风里|扭动了一下”,她连一棵草的动静都观察到如此细致,显然她已再一次陷入到了迷茫与孤独之中。

说到口语化的炉火纯青,不能不提以下一些段落或句子。比如“
一个孩子走下去,就能在水里清洗暮年”中“清洗”与“暮年”的搭配,一实一虚,动静结合,让抽象的“暮年”变得生动质感;再比如“风筝和蝴蝶都有去向|一头啃草的牛反而如同一个插曲”中的大小易位,显然“一头啃草的牛”指代她刚刚死去的父亲,父亲的命运连一只风筝与蝴蝶都不如,可以想见她父亲这一辈子该有多么的卑微甚乃至下贱;至于最末一段,虽然是完完全全的口语,但其中的“怔”与“扭动”,却极其精确地描摹出那棵草当时的状态,以及这棵草的动与静在诗人心目中所造成的微妙的感触。

当然,需要指出的,诗歌中的我,很多时候并不一定是诗人自己,而是诗人心目中存在的某个抒情主人公。


 诗歌作者:余秀华

微品:吕本怀       

 
 你没有看见我被遮蔽的部分
 

 
春天的时候, 
我举出花朵,火焰,悬崖上的树冠  
但是雨里依然有寂寞的呼声 
钝器般捶打在向晚的云朵  
总是来不及爱,就已经深陷。 
 
你的名字被我咬出血  
却没有打开幽暗的封印  
那些轻省的部分让我停留: 
美人蕉,黑蝴蝶,水里的倒影  
 
我说:你好,你们好。 
请接受我躬身一鞠的爱  
但是我一直没有被迷惑, 
从来没有 如同河流, 
在最深的夜里也知道明天的去向  
 
但是最后我依旧无法原谅自己, 
把你保留得如此完整 
那些假象你还是不知道的好啊 
需要多少人间灰尘 
才能掩盖住一个女子 
血肉模糊却依然发出光芒的情意   
微品:

在中国,不缺少炒作,也不缺少争论,却缺少真正在认真读诗的人。

2015年,余秀华横空出世,造成中国文坛除莫言获得诺奖之外最大的骚动,然而,动静虽大,说法也多,却很少有人能够静下心来对她的诗进行一首接一首的品读,一年来持续不断的只有追捧或与之水火不容的谩骂。

这一首《你没看见我被遮蔽的部分》,平心而论,应是一首不错的情诗,而且很隐忍,根本没有“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里的张扬与疯狂。

整首诗似乎都是抒情主人公在自言自语,她一开始便说自己即使在春天,即使身边有花朵、火焰,以及悬崖上的树冠,却能感觉到“
雨里依然有寂寞的呼声”,我以为这“寂寞的呼声”不是来自他处,而是发自她自己的灵魂深处。而之所以会有如此深沉的寂寞,是因为她作为一位残障人士,很难遭遇到真实的爱情,爱情于她大多只是一份聊以自慰的幻想。

就诗本身来说,第一段之“
但是雨里依然有寂寞的呼声 |钝器般捶打在向晚的云朵”,无论其比喻运用的精妙,或“钝器般捶打”这个动作拿捏的准确,都体现出她相当高的艺术水准。

第二段继续描摹那或许并不存在的爱情,“
你的名字被我咬出血|却没有打开幽暗的封印”,读完这两句便知道她所发动的爱情攻势并没有真正展开,她心头那“幽暗的封印”始终无法打开。在这种情况下,诗人只好将心灵寄托于“美人蕉,黑蝴蝶,水里的倒影”。

诗人无法得到真爱主要源于自卑。对于向她示爱的人,她表现出感激与谦恭,更保持住了足够的清醒,正如诗中所言,“
但是我一直没有被迷惑,从来没有如同河流,在最深的夜里也知道明天的去向。” 

读到诗歌的最后一段,感到真有一个她深爱着的人,这个人却很可能还不知道自己拥有了这份发自心底的爱。或许也有很多机会在他面前表白,诗人却将隐忍进行到底。“ 
把你保留得如此完整 ”,这是诗人一直到最后依旧无法原谅自己的,遭遇了爱,却不敢表白,诗人或抒情主人公还真是少了那么一点勇敢,与后来之“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的气概简直隔着海角天涯。

那些假象你还是不知道的好啊!”在他们的故事里,诗人或抒情主人公究竟制造了一些什么假象呢?不管她制造什么样的假象,目的应该都是一个,就是在他面前表明自己一丁点都不在乎他。

需要多少人间灰尘 |才能掩盖住一个女子 |血肉模糊却依然发出光芒的情意。”读这样的诗句,令我想起泣血的杜鹃,也想起童话里的灰姑娘。那位灰姑娘在一开始也曾极力拒绝王子对他的爱,只是运气与爱情让她在后来没有将拒绝进行到底。

无论别人对余秀华怎样追捧或不屑,我还是坚信,她在出名之前确是一个弱者。她渴望有一份丰衣足食的日子,渴望有一个知冷知热的爱人,这完全可以理解。但她同时又知道自己究竟有几斤几两,即使爱情与幸福真的降临,她也未必有勇气立即起身去迎接。

当然,需要说明的是诗人与诗歌里的抒情主人公未必合二为一,然而,不管诗人怎样善于掩饰,抒情主人公的身上多多少少还是会留下诗人自身的影子。在这一首《你没看见我被遮蔽的部分》里,当然也就多多少少留下了余秀华当年面对爱情时的心灵轨迹。  


 
诗歌作者:余秀华
微品:吕本怀              



 
 
早上,你好

 
他说十点来接她,郊外云低
 就等她去

此刻,阳光穿过14楼的玻璃窗
落在她的屁股上
她蠕动了几下,它落到了乳房上
她恨不能低头去咬的乳房
如果有风,最先摇曳的是她的阴毛
在这雪白的躯体上
它有最终的发言权
但是40年了,它最芬芳的话
还在谜林深处
她的腹部,烫伤的痕迹还在
-----在他的城市容易走神
哈,这个小个子40岁的女人
会在他敲门的前一分钟
迅速把衣服穿上


微品:

有人以为,这是一首偷情诗,我却不以为然。

在很多时候,诗歌里的抒情主人公与诗人往往合二为一。以余秀华本身的条件,即使在出名之后的今天,也很难有机会偷情。作为她自己,也应该很明白这一点,既然偷情的可能性基本不存在,更没有实际的体验,因此很难指望余秀华能真正写出来一首偷情诗。即使让她名声大噪的《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依我看,最多也只是一厢情愿的干嚎。

当然,在诗歌的前半部分有很强的性意识存在,尤其是某些性器官的出现,足以让许多评论家将其作为偷情的证据。但仔细读过后,我觉得这不过是一种自恋,比如“她恨不得低头去咬的乳房”,比如“如果有风,最先摇曳的是她的阴毛”,无论“恨不得”的心理或对“摇曳”的凝视,都表现出一种自我欣赏。而且,她对自己的身体还没有真正的自信,这种不自信来自于“她的腹部,烫伤的痕迹”。 即使在她最自恋的时刻,依然有一份强烈的、无法抵挡的自卑,足以阻止事态进一步发展。

在诗歌的结尾更有明显的暗示,“在他的城市容易走神”,这个“他”,究竟是她现实里的意中人,还是她幻象里的意中人呢?我以为幻象里的可能性应该较大,余秀华在这里所展示的不过是一种性幻想,性与爱难以得到满足的人,特别容易产生这种性幻想。而紧接着的“哈”则明显是一种自嘲与自侃,她想象着自己在“他”到来之际将会作出怎样的反应:“
这个小个子40岁的女人|会在他敲门的前一分钟|
迅速把衣服穿上。”既然在想象里都会在他敲门的前一分钟,迅速穿上衣服,现实里就更难有什么出格的故事发生了。

总体来说,我以为这首诗所表达的不过是余秀华的性幻想:一方面她期待自己能拥有这样一个情人,另一方面却惧怕自己真的会拥有这样一个情人,这种矛盾心理所导致的便是她极度自恋与极度自卑心理的交织。

最后我想说的是,即使余秀华真的在写偷情时的感觉,也未必就有多么猥琐,情之所至金石为开,真情至性其实无可指摘(否则《西厢记》《牡丹亭》《红楼梦》《梁山伯与祝英台》都该禁)。情与性是生命里也是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诗人她在自己的诗中对此进行表现无可厚非,只是用词造句不可过分暴露。这首诗之所以会引起争议,“乳房”“屁股”“阴毛”等词语的出现应是最主要的原因。这一些器官虽然确实存在,但存在不打紧,一旦说出来似乎就有些翻天。

其实,余秀华不过是在写自己一点可怜的性幻想,不过是期待同时也惧怕生命中出现那样一个时刻(上午十点)、那样一个男人(他),所表达的也不过一个渴望得到些许情性满足的弱者的梦想, 就让她在幻象里稍微满足吧(即使幻象里也无法真正满足),大可不必舆论大哗。


 

诗歌作者:余秀华

微品:吕本怀        

 


我养的狗,叫小巫

  

我跛出院子的时候,它跟着

我们走过菜园,走过田埂,向北,去外婆家

我跌倒在田沟里,它摇着尾巴

我伸手过去,它把我手上的血舔干净

 

他喝醉了酒,他说在北京有一个女人

比我好看。没有活路的时候,他们就去跳舞

他喜欢跳舞的女人

喜欢看她们的屁股摇来摇去

他说,她们会叫床,声音好听。不像我一声不吭

还总是蒙着

 

我一声不吭地吃饭

喊“小巫,小巫”把一些肉块丢给它

它摇着尾巴,快乐地叫着

他揪着我的头发,把我往墙上磕的时候

小巫不停地摇着尾巴

对于一个不怕疼的人,他无能为力

 

我们走到了外婆屋后

才想起,她已经死去多年

 


微品:

在余秀华的诗中,我最喜欢的是这首《我养的狗,叫小巫》。

而之所以喜欢,主要是因为它的结尾:“
我们走到了外婆屋后|才想起,她已经死去多年。”

这样的细节,或许只有余秀华才有,至少,只有她这样的弱小者才有。试想,作为一个脑瘫患者,她小时候一定受过很多委屈,而外婆在她受了委屈之后,可能会给她一些安慰与温暖,让她感到生活在这个世上,还有一定的意义。

婚后的余秀华,依然难得有真正的幸福,说不准所受到的委屈还更多,更大。回到父母身边,很可能会遭遇唠叨,甚至责怪,外婆家依然还是她倾诉与温暖的所在。更加年迈的外婆或许会让她在自己的怀中尽情痛哭,然后将她的泪水擦干,将她乱了的头发梳好。

外婆,在多少孩子的心目中,是天使,而外婆家,则是天堂。我家的附近,有一家快餐店名字便叫外婆家,吸引我常常走进去的,除了价廉物美,更有店名的缘故。

我跛出院子的时候,它跟着|我们走过菜园,走过田埂,向北,去外婆家|我跌倒在田沟里,它摇着尾巴|
我伸手过去,它把我手上的血舔干净。”这条叫小巫的狗,与受到委屈的诗人之间,真有相依为命的感觉。读着这样的诗句,不知你的心底是否已升腾起同情与悲悯。

她之所以挨打受骂,只是因为不入男人的意,不好看,不会跳舞,不会叫床。小巫在“
他揪着我的头发,把我往墙上磕的时候”,却无能为力,毕竟它只是一条狗。好在诗人已经习惯,甚至早已没有了痛感,“
对于一个不怕疼的人,他无能为力。”读着这样的诗句,我的心被揪得生痛。

最痛却是在结尾。“我们走到了外婆屋后|才想起,她已经去世多年。”唯一可能安慰她温暖她的外婆,却走了,而且已经走了多年;但遇到委屈,诗人依旧还是走在前往外婆家的路上,寻找早已经不再存在的温暖与安慰。除此之外,她又能到哪里去呢?

这是一种怎样的凄苦,又是一份怎样的沉痛?

所有对余秀华以及她的诗指手画脚的人,都应该好好地读一读这首《我养的狗,小巫》,体会她这么多年来的不容易。

毕竟,她是一个比我们更弱势更可怜的人,她能有今天的成功,比一般人付出得更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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