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小川论诗
诗要四化:革命化,典型化,群众化,格律化。
我不是说自由诗不能写,而是说诗应当叮当作响成为闪光的河流。
诗要讲究韵律。自由诗也要有一种音韵感。这种自由诗不见了
不要固定于一种形式,要作多种尝试。形式问题不可能一下子解决。
形式问题,不是一个小问题,我们要求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内容决定形式
我主张诗要有严格的规律。
一、 关于韵律
1、最好按普通话的“十三辙”押韵。即:江,征,心,花,哥,威,七,斜,流,路,高,先,开。诗必须押韵脚,近年来似乎已没有争论。其实,这个道理是很容易说清楚的。诗是做有音乐性的语言艺术。因为诗是以抒情为特征的(不管是抒情诗或叙事诗,都是如此),而音乐性这个因素,是大有助于抒情的。音乐性在诗中有许多方面,其中,最起码的也是最重要的,要算韵脚。。
2、 韵的疏密规律
有的诗韵押的太密,读起来太急促;有的则比较稀疏,读起来有“断气”之感。
3、 我主张至少在一小段内押一个韵。如果在一小段内常常换韵,对于诗的音乐性有影响。
我认为,韵脚在诗中是非常重要的,不能以为是小事,就掉以轻心。因为诗是艺术,艺术有艺术的规律,这个规律一被打破,对于诗的内容大有影响。用老学究的办法对待它,搞形式主义,固然不对。丢掉这个规律,将会经常破坏作品的完整性。而且,这个要求并不难做到,对作品的内容没有大不了的束缚,却大有助于艺术表现力。
二、 其次是诗行的排列,诗句的长短,我认为也应大致有个规律。
三、 再次是语言的文白问题。
要尽量用口语,避免用华丽的词藻,不轻易用旧体诗句。要搞得和谐统一。
语言问题不止是文白问题,而是艺术诸要素中的主要因素。诗终究是语言艺术嘛。音乐性就附着在语言上面的。而语言问题,又不仅是音乐性问题,更重要的是批判地继承民族传统问题。我理解,毛泽东同志所提出的在民歌和古典诗词的基础上发展新诗,实质上就是指的语言形式问题(不知对不对)。这就包含着韵律(即音乐性),语言结构、诗句的组成、对偶、语言的美等等。“语不惊人死不休”,是古人对诗歌语言的一种严肃态度。当然,要“惊人”,主要还是思想内容问题。不过,语言形式也极为重要。在这个问题上是提炼语言,借鉴民歌和古典诗词的问题。要尽量运用和改造那些明朗的、富丽的、有表现力的、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语言,使人感到非常新鲜朴素而有华丽。
创新,又不外两个方面:一、利用原有的格律,根据新的生活和现代口语的要求,使之“推陈出新”。二、吸取原有的格律,根据新的生活和现代口语的要求,创造新的格律。我看,这两个办法,都是可行的。
————郭小川《郭小川论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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