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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评陈树德《王力在对仗理论上的卓越贡献》1

  最近,陈树德先生的大作《王力在对仗理论上的卓越贡献》〔下面简称《王力的贡献》〕在“中国楹联论坛”上发表之后,许多网友陆续跟帖,纷纷批评其中的主要观点,特别是许多常识性错误格外令人瞩目。

  人的知识是有限的,任何人〔当然包括区区在下〕难免有这样那样的个别疏漏和不足,这是可以理解的,也无可厚非。但是《王力的卓越》里的错谬多得简直令人不敢相信;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只要是陈先生发表自己的新见之处,几乎都要出错,而且大都是最基本的常识性错误。

  陈树德先生身为江苏省楹联研究会副会长,这样的专家所所写的楹联论文,常识性错误竟然如此之多,如不予以澄清,恐怕会贻误广大读者。在下不揣冒昧,准备把《王力的贡献》一文里的常识性错误,逐段一一评点,以就正与陈树德教授和各方高明;本人若有错误,也请大家毫不客气的批评指正。
  本文姑且只点评文中的常识性错误,对于全文的立论,则拟另文专论。

一、《王力的贡献》第一段原文: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是中国语言文字领域的大进步时期。第一是国家颁布了“汉语语法”;第二是编制了“汉语拼音”;第三是统一了“简化汉字”。这三项变革,意义都十分重大。“汉语语法”结束了中国几千年“说文解字”的历史;“汉语拼音”统一了“国语”(普通话),打破了“南腔北调”的格局;“简化汉字”的意义,也不亚于秦始皇统一文字的功绩。

  点评:

  1、第一是国家颁布了“汉语语法”
  
  ——网友海若对此提出质疑:第一是国家颁布了“汉语语法”——不知何指。

  逐明按:陈先生此话说得很外行。汉语语法有两个含义,一是汉语本身客观存在的语法规律,二是学者写的语法学著作对语法规律的研究。若是前者,汉语语法是一直存在的,用不着谁来颁布;陈先生应当是指后者,应当是指教育部颁发了适用于教学〔主要是中学教学〕的《暂拟语法教学系统》。
  作为讨论语法的专论,陈先生应当采用准确的语法术语才对。

  2、二十世纪五十年代……颁布了“汉语语法”……结束了中国几千年“说文解字”的历史。

  ——此语语义又十分含糊。似乎是说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汉语语法〔暂拟语法教学系统〕”的颁布,结束了汉语几千年缺乏系统的语法研究的历史。如果是这种含义,这又最普通的常识性错误。因为早在1898年,马建忠就撰写了我国第一部系统的语法著作《马氏文通》,从那时候起就已经结束了汉语几千年缺乏系统的语法研究的历史。
  如果陈教授的原意不是这样,又是何所指呢?

  3、“汉语拼音”统一了“国语”(普通话),打破了“南腔北调”的格局。

  ——“‘汉语拼音’统一了国语〔普通话〕”一语又有多处语病。

  其一:国语〔普通话〕只可能是“推广”,不存在什么“统一”——难道当时还流行好几种“普通话”,需要政府颁布一套用来“统一”这几种普通话不成?
  
  其二:“汉语拼音打破了南腔北调的格局”一语,又是常识性错误。因为拼音文字只不过是推广普通话的工具而已;“打破南腔北调格局”的功劳主要应当属于“推广普通话”,汉语拼音不过起了辅助作用而已。要知道,如果不采用汉语拼音,而采用注音字母或者国际音标,同样可以达到“推广普通话”的目的——采用拼音文字也许是更加方便一些吧?

  4、第三是统一了“简化汉字”
  ——“统一了简化汉字”一语又有语病。此语好像当时简化汉字非常普遍流行,而且有多套简化汉字,得由政府颁布一套来把这些简化汉字统一才行。实际情况是,当时汉字的主流仍然是繁体字,民间虽然也有使用简化字的现象,但是不成气候,根本达不到需要政府出面来颁布一套能起“统一”作用的简化汉字。
  原文正确的提法应当是:颁布推行了简化汉字。
  
  5、“简化汉字”的意义,也不亚于秦始皇统一文字的功绩。
  
  ——“简化汉字”有利有弊,一直是学术界有争议的问题。除了大陆,台湾香港澳门和许多国家的华侨,一直坚持沿用繁体字。说“简化汉字的意义不亚于秦始皇统一文字的功绩”,还不能作为确论,至少是言过其实。
  

二、《王力贡献》第二段原文:

  这三项变革,都与对联格律关系密切。“语法”的出现,“主语”、“谓语”、“宾语”……“名词”、“动词”、“形容词”……等专业术语,开始进入汉字舞台(在此之前《辞源》中并没有这些词条)。以语法新概念为基础的“词性一致”和“结构相应”,必然取代传统的“同门类相对”。“汉语拼音”昭示汉语声调的统一,“新四声”取代“旧四声”也只是迟早的事情。“简化汉字”虽然与对联格律关系不大,但书法作为楹联的载体,和文字的标准化仍然有直接的联系。关于《对联格律的时代性》,本人已有专题文章发表在《北京楹联》2006年第2期。
  
  点评:

  1、以语法新概念为基础的“词性一致”和“结构相应”,必然取代传统的“同门类相对”。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重要标准之一。陈教授似乎忘记了,我国灿烂古代文学史中,只要是采用了对仗手法的文体以及优秀作品,绝大部分都都是采用传统的“同门类相对”方法创作的;直到现在,大部分律诗和对联作者,也并没有严格按照“词性一致”和“结构相应”来进行写作。陈先生自己写作的对联,同样没有全部符合“词性一致”和“结构相应”。
  以对联为例,自古以来就有宽严之分;超脱“词性一致”和“结构相应”乃至“同门类相对”的更宽松的对联,一直是民间对联文化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说“以语法新概念为基础的‘词性一致’和‘结构相应’,必然取代传统的“同门类相对”,只不过是陈教授的一厢情愿而已。

   2、“汉语拼音”昭示汉语声调的统一。
   
  ——这又是常识性错误。自古以来,汉语从来是多种方言并存〔其它国家也无不如此〕。历朝历代官方都推行“官话”〔普通话〕,而官话〔包括普通话〕只不过是与多种方言并行不悖的一种公共语言而已。没有那个政府机构会愚蠢地去试图统一各种方言的。不同的方言最大的差别在于声调,因此说,“汉语的声调”是绝不可能统一的。

  3、“新四声”取代“旧四声”也只是迟早的事情。

  ——网友海若的点评很精到:说不定双轨个上百年,到那时新四声也旧了。
  
  
  我在这里的批评决不是什么咬文嚼字。因为陈教授为了论证他的主要观点——“联律通则”对于“统一”对联法度的重要作用,竟然不顾客观事实,胡乱编造许多所谓起了“统一作用”的历史事实;而陈教授例举的几项政府举措,大都无此作用和功劳。
  陈教授在这段文章里,不仅仅犯有多处常识性错误,还有歪曲历史为我所用的嫌疑——若是这样,就不是实事求是的治学之道。 
  
  
  第三段原文:
  
  王力(1900-1986)字了一,广西博白人。著名语言学家,中国现代语言学的奠基人之一。1926年考入清华国学研究院,师从梁启超、赵元任等,1927年赴法国留学,1932年获巴黎大学文学博士学位后返国,先后在清华大学、西南联合大学、岭南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大学等校任教授,并先后兼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中国文学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语言学会名誉会长等职。王力先生从事中国语言学研究逾半个多世纪,他在汉语语法学、音韵学、词汇学、汉语史、语言学史等方面出版专著四十余种,发表论文著述上千万字。他研究领域之广,取得成就之大,中外影响之深远,在中国语言学家中是极其突出的。
  
  点评:  
  本段引用了学术界对王力先生的评论,没有掺杂陈先生个人的论述。因此这一段是全文中少有的没有常识性错误的段落。
  
  第四段:  
  
  王力虽然没有专门写过对联的文章,但他在对仗理论上的论述很多,不仅具有独创性,而且最早将现代语法的概念引入对联格律。王力的对联理论,集中反映在《汉语诗律学》、《诗词格律》和《古代汉语·骈体文构成》等著作中,这些著作的发表年代,正是“汉语语法”的制订年代,甚至早于“汉语语法”的颁布时期。王力为什么只在诗、词、骈、赋中论述对联,而没有单独写对联文章?据我猜想,大概是受老师梁启超的影响。因为梁启超先生早在1924年就声称:“对联不过是附庸的附庸”。后来程千帆先生也说:“对联被文史学家们一致同意开除了”。对联既然已被“一致同意开除了”,当然只能充当诗、词、骈、赋的“附庸”。不幸王力已经作古,如果先生还健在,看到今天对联发展的大好局面,他一定能和程千帆先生一样(程先生也已作古),站出来为对联“平反”的。
其实,对联(包括对句)和诗、词、骈、赋的关系,也有两种理解:从消极意义理解,对联附属于诗、词、骈、赋,是这些文体的附庸;从积极意义理解,是对联(或对句)向诗、词、骈、赋进行了渗透,而且这种渗透早已超出诗、词、骈、赋的范畴。试想,如果没有对联,中国的诗词是什么样子?(例如律诗中的对句)。如果没有对联,中国的小说是什么样子,(例如章回小说的题目)。如果没有对联,中国的戏剧是什么样子?(例如唱词中大量的对偶句)。甚至可以说,没有对联的存在,就没有中国特色的文学。

  1、这些著作的发表年代,正是“汉语语法”的制订年代,甚至早于“汉语语法”的颁布时期。

  ——“汉语语法的制订年代”一语又犯了常识性错误,前面已有论述。

  2、其实,对联(包括对句)和诗、词、骈、赋的关系,也有两种理解:从消极意义理解,对联附属于诗、词、骈、赋,是这些文体的附庸;从积极意义理解,是对联(或对句)向诗、词、骈、赋进行了渗透,而且这种渗透早已超出诗、词、骈、赋的范畴。试想,如果没有对联,中国的诗词是什么样子?(例如律诗中的对句)。如果没有对联,中国的小说是什么样子,(例如章回小说的题目)。如果没有对联,中国的戏剧是什么样子?(例如唱词中大量的对偶句)。甚至可以说,没有对联的存在,就没有中国特色的文学。

  ——网友海若指出:“这种把对偶修辞与对联文体混为一谈的说法,实在让人晕的找不到北。”
  一散人先生说得更透彻:“这个错得有点儿离谱。对偶是一种修辞手法,而对联可以算作一种文学体裁,把这两者混为一谈是不妥的。朱承平先生的《对偶辞格》里,在‘搜集374个传统偶格的基础上’,‘总结出99种对偶辞格’。对偶这种修辞手法早在先秦时代,就已经在文学作品中出现并运用,而对联无论如何是追溯不到先秦去的。”
  
  第五段原文:

  王力虽然没有论述对联的专著,但翻阅《汉语诗律学》就会发现,一本上千页的厚书,名义是讲“诗词”格律,其实讲述对仗规则的内容占据了一大半。所以将《汉语诗律学》加上《骈体文构成》,看作是王力的“对联学”专著,也是可以的。
  
  点评:
  
  根本不符合事实。《汉语诗律学》共五章,第一章为近体诗,第二章为古体诗,第三章为词,第四章为曲,第五章为白话诗和欧化诗。只有第一章第十三十四小节论述对仗,其它小节以及后面接连四个章节里,绝大部分内容与对仗毫无干系。《汉语诗律学》白纸黑字俱在,大家可以查的。
  陈教授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的正确性,竟然不顾事实,甚至信口开河地竭力地夸大王力研究对仗的篇幅,把《汉语诗律学》看成是对联学,陈教授的文章的可信度于此可见一斑。
  
  第六段原文:    
  特别突出的是,王力先生在阐述对仗规则时,既照顾传统的“同门类相对”,又将现代语法概念大量引进对联。在对仗门类中,王力划分的门类十分完备,共11类28门,其中第四类中的“文具门”、“文学门”;第九类中的“人名对”、“地名对”;第十一类中的“副词”、“连介词”等,比古人的门类,都有新发展。王力还严格为“工对”、“邻对”、“宽对”,做了准确的定义,这些论述都是超越古人的。难能可贵的是,王力最早将现代语法的“词性”概念引入对联,直接将“名词和名词相对,动词和动词相对,形容词和形容词相对,副词和副词相对”,作为对联的基本规则。由于汉字的词类常常“活用”,动词可以作名词,名词也可以作动词,特别是受到对仗规则的约束,词的“活用”现象十分普遍,王力还专门提出了在对联中词可以“变性”的说法。

点评:

  的确是王力把词性概念引入对仗,但他在这个问题上是有严重的失误的。古人对对子主要根据“字类”,而王力却把“词类”〔关于词性和词类的关系下面再谈〕和“字类”完全等同起来,是一个严重的失误。因为“字类”是一种修辞学上的分类,而词类则是语法学分类,二者有不同的目的、功用和分类标准;王力自己后来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失误,1952年还在北京大学的学报上作了检讨。我在《论对仗理论中王力语法分析法的失误》里已有转述。现再转述一遍:
  
  “我说在对对子的时候,名词对名词,形容词对形容词,动词对动词,虚词对虚词。其实这是不对的。“对对子”实际上是概念对概念,而不是同类的词相对。概念和词性虽然是密切联系的,并不是同一的东西。我那样混为一谈,仍然是不对的。”〔王力《语言学论文集》商务印书馆2003年4月版,第435至448页。〕
  
  陈教授是读了我的这篇文章的〔陈教授还简称我的文章为《王力的失误》〕可偏偏对于王力先生的检讨不作任何解释。由于陈教授自己的立论错误太多也太离谱,大凡不利自己错误立论的内容,陈教授就是视而不见,不,应当是见而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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