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应当避免重韵和重字.我原来写的诗有很多是重字的.得到锺老和吴中逸人的指教,十分感谢.
重韵是指一首诗中韵脚重复.王力先生曾认为,如果一个字有两种意义,就可作两个字看待,同篇用于两个韵脚不算犯重韵.但只见于排律中使用,通融韵字之匮乏.绝句和律诗还是应当力避重韵.
避重字是近体诗的要求,但有几种例外情形:
一是叠字句不算重字.
二是一句之中不避重字.
三是首联或尾联的出句和对句可用重字,以示勾连.这又分两种情况:一是出句末字和对句首字勾连.二是出句中有一二字和对句的一二字相同,但不连接.
四是同形不同义的字也不算重字.再说明一下,有时会因为简化字引起形同义不同的情况,如“迎面而来”和“面粉”中的“面”字.
避重字只是一种技巧,不是一种规律.但律诗的颌联和颈联因对仗缘故,限制较严,是不得重字的.
此文未完,近日检阅旧作,以诗之要求作对比,对照,复习老师的批评,以作认真修改,此类体会是纲,将来会有目,也即此为骨,待帖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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