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2023年5月21日21时33分,黎某观驾驶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由凤凰乡美村往凤凰街道方向行驶至县道樟木林至凤凰线7公里500米路段时,车辆碰撞道路前方同向行走的行人刘某仪,造成刘某仪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2023年5月26日18时37分,刘某仪经贺州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二
2023年7月15日7时20分许,黎某辉驾驶桂J5***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由昭平县富罗镇富罗街道往百宜村方向行驶至S201省道124公里500米处路段,会车时不靠右行驶。与对向驶来由石某传驾驶的桂JA***8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黎某辉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黎某辉于2023年7月15日7时30分经昭平县富罗镇卫生院医生宣布临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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