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恪守党章规定的职责权限,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组织及镇党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党委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讨论做出的决定、决议;领导镇人大、镇政府、镇政协、镇人武部工作,领导镇辖区内各项村级建设工作。 二、参与镇党委集体领导,主持镇党委决策;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领导镇党委会工作;召集、主持镇党委会、党政联系会和书记办公会,并决定会议议题及列席人员;主持对镇党政联席会、书记办公会等会议需要表决的重大事项进行表决,并决定表决方式。 三、督促检查镇党委会等会议通过的重大事项及镇党委重要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对督查结果提出意见;审定签发以镇党委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及镇党委名义发出的其他重要文件;召集党委会对镇内大额资金分配使用、大额资产处置进行决策、督查;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的,可以临机处置,事后向党委会报告。 四、研究分析镇情,把握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推动全镇三大产业及民生工程平稳进步。 1.提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制定符合镇情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方案,听取相关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汇报,指导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2.研究本镇经济现状,制定措施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推动全镇经济产业化步伐; 3.因地制宜,研究并提出本镇招商引资类型和计划,指导全镇打造招商引资的良好环境; 4.提出全镇农业和农村工作总体思路,听取工作汇报,指导解决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土地承包、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村务公开、农民负担管理和惠农政策落实、农村社会保障推广等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5.提出全镇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听取工作汇报,指导解决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实现全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社会事业不断优化发展; 6.提出全镇社会稳定工作总体思路,听取工作汇报,指导处理重大信访案件和公共突发事件; 7.提出全镇精神文明建设总体思路,听取工作汇报,指导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新农村建设。 五、提出全镇党的建设总体思路,研究制定党政班子自身建设意见;听取工作汇报,指导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等重要工作;提出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思路,督促做好党风党纪纪律检查及群众监督工作,及时听取工作汇报,指导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六、组织推进全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明确的用人导向;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干部调整意见;对由上级党委任用的干部,代表镇党委向上级党委及组织部门提名推荐干部任用人选;组织酝酿干部使用人选,指导制定干部调整方案;依据相关规定,代表镇党委对重要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任免、诫勉谈话;研究本单位干部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中的重要问题,提出相应措施,加强全镇人才队伍建设。 七、完成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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