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委巡察办职能简介
1.向上级巡视或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年度巡察工作总结、重要情况和信息等;
2.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3.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4.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5.对同级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6.配合同级纪委、党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7.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的联系机制,负责与其沟通衔接;
8.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巡视或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委巡察组职能简介
1.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2.根据巡察工作计划开展巡察工作;
3.根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开展回访督查;
4.对巡察组干部进行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5.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中共遂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重点工作
一是严格标准要求,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对照《遂宁市市、县(区)党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梳理首轮巡察工作程序清单,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逐项整改,对账销号。正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纪依规优先办理、分类处置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对发现的干部违纪线索,交由纪委核查处理;对发现的选人用人问题,移交组织部门处理。对发现的干部的一般性问题,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对发现的体制机制性问题,加强分析研判,提出标本兼治的对策建议。强化成果运用,把巡察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巡察震慑、遏制和治本功能。
二是周密谋划筹备,开展2017年度巡察工作。按照七届市委巡察工作总体部署,加强统筹谋划,研究制订2017年巡察计划和工作方案,启动市委新的巡察。加大督导力度,指导各县(区)完成巡察机构和队伍组建工作,加快构建市县巡察联动机制,推动全面治党向基层延伸,努力开创七届市委巡察工作新局面。
三是突出政治担当,加强巡察队伍建设。严格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选好配强巡察机构工作人员,从快从优配齐巡察组组长、副组长。严把巡察干部入口关,对照《巡察专员人选基本条件》,严格标准条件,从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品德修养等各方面综合考虑,选优配强巡察干部,建设巡察人才库。关心爱护巡察干部,充分发挥巡察锻炼干部的平台作用,在巡察中锤炼坚强党性、培养能力才干。严格执行巡察工作“六严格”“五严禁”“十个不”纪律要求,带头从严要求、接受监督,依纪依法依规巡察。
四是强化沟通交流,落实巡视联络工作。加强对射洪县、蓬溪县、大英县的指导力度,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强化对巡视整改未完成事项的督办,统筹做好三个县的巡视整改公开工作。定期收集巡视整改进度,动态更新数据,推动整改落实。做好向省委巡视办汇报准备工作,定期梳理工作开展中收获经验信息,加大报送力度,积极寻求省委巡视办的指导引领,不断将市县巡察工作引向深入。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遂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部门经费包括巡察办、巡察组所有预算收支经费。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巡察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9.0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4.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5万元。巡察办2017年收支总预算409.0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巡察办2017年收入预算409.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9.0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巡察办2017年支出预算409.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65万元,占24.36%;项目支出309.36万元,占75.6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巡察办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09.01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9.0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4.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巡察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9.0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409.01万元。主要是本单位于2016年9月新成立,无2016年年初预算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4.92万元,占94.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4万元,占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万元,占1.3%;住房保障支出7.05万元,占1.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纪检监察事务(11)-行政运行(01):2017年预算数为81.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201)-纪检监察事务(1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2017年预算数为303.3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巡察工作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5):2017年预算数为11.7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共遂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17年预算数为5.3万元,主要用于:中共遂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17年预算数为7.0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工资总额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巡察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9.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0.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9.33万元,主要包括: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巡察办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一)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6年持平;2016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3.36万元;因2016年无年初预算数。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各级巡察及地方部门工作人员来我办执行任务、考察调研、学习交流、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无年初预算数公务用车0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部门机要通信等工作。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巡察办2017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3.88万元,其中: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30.88万元,差旅费50万元。
(一)会议费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无年初预算数。
(二)培训费30.88万元。2016年无年初预算数;2017年培训费计划用于全市巡察干部学习提升巡察业务水平等培训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差旅费5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无年初预算数。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巡察办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巡察办机关运行经费19.33万元;2016年无预算数。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巡察办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产品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巡察办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巡察办超过20万元的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0.5万元。
附: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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