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十个不予采信”重磅来袭!

一年一度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又要开始了。为严格贯彻落实“两项法规”、认真做好2019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北海先锋”近期将陆续推出系列重要事项提醒通知,请各单位、部门及个人按要求执行。





今天推出的主题是

↓↓↓↓↓↓


“十个不予采信”告知书


先来个名词解释~

不予采信:即组织对不如实报告的说明理由不予采纳、不予认可、不予相信。


第一条


与亲属未沟通或沟通不充分的,不予采信。



第二条


因对填表说明、政策规定等理解不到位导致错填漏填的,不予采信。



第三条


因私出国(境)证件已交组织保管而没有填报的,不予采信。



第四条


房产、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经商办企业等是配偶婚前财产或再婚配偶婚前财产的,不予采信。




注意!!!第四条中提到的“房产、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经商办企业”,接下来的6条规定有具体说明,请认真熟知。



第五条


房产在本人或亲属名下但实际非本人或亲属房产,只是用本人或亲属名义办贷款的,不予采信。



第六条


房产只是签了合同,还没有办理房产证的,不予采信。



第七条


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等在本人或亲属名下,但实际由他人出资或操作的,不予采信。



第八条


通过证券公司、银行、保险公司、互联网、手机APP等各种方式购买的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未核实清楚性质或被业务员误导的,不予采信。



第九条


经商办企业实际未出资、未经营、停止经营、吊销未注销的,不予采信。



第十条


他人借用本人或亲属身份证注册企业企业已经转让给别人尚未变更手续的,不予采信。



END


本期提醒到此结束,

我们下期再会!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提醒!从五个方面教您填好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
教您正确报告领导干部个人事项,请避开这些“坑”!(最新指引)
2021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指南
速看!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五部曲”来了!
中纪网:回复选登‖存款、债务和不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属于应当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吗?
都圈出来啦!2020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最新要求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