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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与自然的关系

论人与自然的关系

谭李师

一、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

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古往今来,不同时期的哲学家们曾从不同的角度对此加以多方探索,都希望能找到一个完美的答案。人与自然究竟谁起决定作用,是自然决定了人的发展还是人类主宰了自然界的运行之类的问题,几乎是不可能回答的。因为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自身都不是抽象的、凝固不变的,而是具体的、历史的,处在一个不断变化、发展的过程中。所以,两者的关系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必然呈现不同的态势。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相互作用是事物的真正的终极原因。我们不能比对这种相互作用的认识追溯得更远了,因为在这之后没有什么要认识的东西了。”① 马克思说过:“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不可分割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② 针对“自然主义的历史观”,恩格斯讲到:“自然主义的历史观……是片面的,它认为只是自然作用于人,只是自然条件到处决定人的历史发展,它忘记了人也反作用于自然界,改变自然界,为自己创造新的生存条件。”③

20世纪人类历史发生了一个重大的变化,这就是从50年代中期开始兴起的以微电子技术为主导的世界新技术革命的发展。在这个新的发展阶段中,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在技术体系和产业结构中占据了主导的地位,人类从此由传统的工业社会迈入了崭新的信息社会。伴随着信息社会所出现的一切变化,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也日益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

 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范围在不断地扩大;

 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强度不断加大,形式日益多样化。

总之,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曾经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在未来社会的发展中还将会出现更加复杂多样的表现形态。从根本上讲,正是由于这种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特点的人与自然的既对立又统一的相互作用,才最终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人的完善和自然的进化。这将会是一个与人类共始终的、永恒的动态发展的进程。

二、人与自然的对立

自从世界上有了人,就开始了人与自然之间永不完结的对立。在人与自然的对立过程中,人类为了求生存、求发展,凭借自身的智慧,使自己拥有越来越强大的能力。当代人类所拥有的改造自然的巨大能力,在给人类创造出前所未有的巨大物质财富和广泛的社会文明的同时,也给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生态平衡造成了极大的破坏。表现在:

人与自然的对立是人类本性的一种体现。人类社会作为一个与自然相对的独特系统,是自然界长期进化发展的产物。它的存在和发展要依赖自然界,要占有和消耗外部自然,与自然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人类对自然的依赖,是以从自然界中分离出社会生活自然条件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从自然界分离出社会生活的自然条件,是人类社会生活区别于动物生命活动所特有的规定性。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从不满足于已有的现实,总是渴望打破现实存在的界限,不断超越环境的现实。这种基于现实又不断追求超越现实的欲望和需要,是人的一种本性。人的需要这种自我增生的趋势,不断地建构起人与自然界的新的分离和对立。

 人与自然的对立是推动人类进步的内在根源。在人与自然的对立中,人类通过自己的劳动不断地使自然界向着适合人的方向人化。人类能力的每一个进步都在自然环境的人化中得到印证和表现。人类对自然的人化程度是同生产力水平、实践方式相一致的。随着数学、天文学、医学、酿造术的进步和农业、手工业、商业、冶金、航海的发展,人对自然的认识深化了。在此基础上,人类利用自然,改变自然,开始逐渐摆脱原始人类屈从于自然的奴隶地位。在人和自然的关系上,人们再也不甘心在自然面前俯首听命,而是敢于正视自然,高扬人的尊严,强调人的理性力量,借助科学与实践,人类成为自然的主人。在广度上,当代人类实践的影响不仅遍及地球的每个角落,而且直接影响地球表层的生物圈、大气圈、岩石圈的状况。人类对自然作用的方式不仅表现为改变地表动植物,改变生态系统的热平衡,而且直接改变了自然循环过程和自然界的进化方向。

人们不能希望人与自然关系稳定平衡状态的最终确立。在对立中保持人与自然的统一,在统一中人与自然又不断地产生新的对立,是人类生活的两个基本内容。

三、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哲学的基本问题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实践的基本问题。人的活动和动物的活动不同,人的活动在本质上是实践。实践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最基本的是生产实践。人与自然的关系包括实践的和理论(认识)的关系,即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改造与被改造、认识与被认识的关系,其中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更为重要。无论是改造自然,还是认识自然,都要涉及并必须首先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因此,人与自然的关系或矛盾,是实践中首先要解决的基本问题。理论来源于实践,实践中的基本问题必然也就是哲学的基本问题。首先,生产实践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决定其他一切活动的最基本活动,而生产实践是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或关系的。其次,从实践活动的主客体看,主体是人,而不是思维,思维仅是人的一种属性。作为实践活动的物质承担者的人,在实践活动中不只是以人的思维同客体发生联系,而是整个的、完全的人同客体发生联系。最后,实践是现实的、感性的活动,实践活动中的主体和客体也应是现实的、感性的,而只有人与自然才是现实的、感性的,思维与存在则是抽象的。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认识人在现实世界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关键。人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人从自然界中分化出来后,便作为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一种力量与自然界相抗衡,从而发生人与自然的关系。这种关系不是外在的、强加的,而是自然界本身的一种关系。马克思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也就等于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哲学作为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它所关注的焦点是世界对人的意义及人在世界中的地位问题。只有把人与自然的关系当作哲学的基本问题,才能正确认识人在现实世界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为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贯穿哲学发展史的中心主题。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实践中首先要解决的基本问题,而由人与自然的统一构成的世界是哲学研究的对象,人与自然的关系就成为哲学探讨的永恒主题。实践具有社会性和历史性,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实践的内容和形式、广度和深度各不相同,在实践基础上统一起来的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状况也不相同。这一现实反映到哲学上来,就决定了不同历史时代的哲学具有不同的特点。哲学是人与自然关系发展状况的最高理论表现。在哲学基本问题上,只有人与自然的矛盾才是真正贯穿哲学认识发展过程始终的矛盾,才真正成为基本问题,而思维与存在等则不是。当然,在不同的历史时代,由于实践的发展水平不同,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状况不同,哲学的中心主题也不同,哲学的基本问题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一般与个别、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就是哲学基本问题在古代和近代西方哲学的具体表现。从更严格、更准确的意义上说,一般与个别、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只是古代和近代西方哲学的主要问题,而不是基本问题。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仅仅是人与对象世界的关系的一个方面本质联系的反映,而不是全部联系的反映。只有人与自然的关系,才能全面、综合地反映人与对象世界的各方面本质联系。因此说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贯穿哲学发展史的中心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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