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主客颠倒”语病论小议(全文)
userphoto

2023.03.17 湖北

关注

高考在对语病这个知识点进行考察的时候,“主客颠倒”是一种常见的语病类型。比较典型的一种现象是,在用介词“对”或“对于”介引动作关涉的对象时,错误地把客体放在了主体的位置上。我们先来看下面这个例子:

例1.中国古典戏曲对现在的年轻人不感兴趣。

“中国古典戏曲”不是人,无所谓感不感兴趣,它只能“被”感兴趣,是客体;能否感兴趣的是“年轻人”,是主体。但是,这句话却把他们的位置给弄颠倒了,其表达的意思的荒谬是让我们一目了然的。

在论及这种主客错位的语病时,不论是一般教科书还是相关的其他资料,大都常用如下一些例子:

例2.《红楼梦》对我很感兴趣;

例3.科学著作,对我们这些粗通文字的人是看不懂的;

例4.帝国主义的侵略行为,对于具有民族自尊心的世界各国人民是不能容忍的;

例5.焦裕禄这个名字对青年人可能还有些陌生,可对四十岁以上的人却是很熟悉的;

……

这样一来不要紧,“主客颠倒”,一个原本非常简单的问题竟然被弄得云遮雾绕了起来,以至于在2011年天津的高考试卷中,有人认为,“说起饺子,每一个中国人都不感到陌生,中国的饺子,对外国人也充满了诱惑”这样的一个句子是病句,犯了主客颠倒的错误。这岂不是一件咄咄怪事吗?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细究其因,应该都是上面这些例句惹的祸:它们使得不少老师对“主体”和“客体”的理解上出现了偏差――相当一部分老师都认为,只有有生命有灵性的东西,特别是人,才能担当客体,而那些既无生命也无灵性的事或者物就只配充任客体。事实果真如此吗?

如果真是如此的话,那么,下面的这些句子就都不可理解了:

例6.严重的环境污染已经对人们构成了相当的威胁;

例7.花样篮球对孩子们的吸引力越来越大;

例8.早晚散步对身体很有好处;

例9.严格的校规校纪,对学生产生了极大的约束力;

例10.我觉得这种办法对他不起作用;

……

然而,有谁能说这些句子的表达不够规范呢?

由此可见,评判主客体的标准,绝不是生命的有无!

那么,究竟什么是“主体”呢?非常简单,所谓“主体”,其实就是被陈述的对象,被陈述的对象就是“主角”,也就是我们所谓的“主体”,在一个句子里它往往处在大主语或小主语(如例7、例10)的位置上。能作陈述对象,在句子中能充当主语的东西可是太多了,谁会认为它只能限于有生命的主儿呢!而句子中的另一事物,辅助对陈述对象的陈述,自然就是“客体”了,毋庸赘述。

明乎此,我们就不会被搞得晕头转向了。

或曰:上面几个句子没有什么问题,但是我还是觉得“中国饺子”不能“对外国人充满诱惑”。“充满诱惑”不同于那些“构成威胁”“不起作用”等玩意儿,“环境污染”可以构成“威胁”,“办法”可以“不起作用”,“饺子”却不可以“充满诱惑”,因为“诱惑”是只有人才可能有的动作……

不少老师说到这里大都赶紧捂上了自己的嘴巴――他们立马发现,让外国人对中国饺子“充满诱惑”跟让《红楼梦》对我“很感兴趣”一样的荒唐!

不过我们得承认,“充满诱惑”这句话的确特殊。特殊就特殊在“诱惑”一词。首先,在句法结构上,它是“充满”的宾语;在意念上,介词“对”所介引的对象却是它的宾语。而更主要的则是,人往往不仅不是“诱惑”这个动作的发出者(即施动者),而且却总是这个动作的承受者(即受动者)。

道理很简单:没有欲望就不会被诱惑,满怀欲望才会被诱惑。任何没有生命因而也不可能有欲望的“事物”,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被任何东西所诱惑,除非它成了“精”!而人之类的生命体是有欲望的,所以各种各样或美好或新奇的事物总是对其产生无穷无尽的诱惑:美女对猪八戒充满了诱惑,黄金对葛朗台充满了诱惑,桃子对孙猴子充满了诱惑,骨头对叭儿狗充满了诱惑……

那么,为什么就只有“中国的饺子”不能对“外国人”充满诱惑呢?该不会是在“天津人”看来,“中国的饺子”远不及天津的“狗不理包子”更具诱惑力吗?

然而,一般教科书及相关资料里那些常见的例子,怎么就诱使我们的认识出现偏差了呢?大概是因为,这些例句给我们印象最深刻的不是主客颠倒,而是由主客颠倒所造成的问题――违背事理。让没有生命的“事物”发出只有生命体才有的动作,除非是为了收到某种修辞效果,否则是不可想象的。于是就有不少人由此得出一个这样的结论:所谓“主客颠倒”,就是不能无缘无故地把“事物”人格化,再推进一步就是不能让它们做主语,不然……

我的天呐!

事实上,由主客颠倒造成的问题远不止一个违背事理。请看下面两个句子:

例11.在昨晚的座谈会上,几个年轻教师对老校长提出了几条宝贵的建议,希望他们多注意研究学生、研究教法,多向老教师请教、学习;

例12.这是一个偏远的小站,对他是很陌生的,没有一个熟人,没有任何落脚的地方;

在例11中,单看前一个分句,没有丝毫的不妥,教师与校长,不管谁对谁提出建议都不存在不合情理的问题;但是,参看后一个分句就不难发现,实际上应该是老校长对几个年轻教师提了建议,而不是几个年轻教师对老校长提出建议。虽不违事理,却有悖事实。

例12的问题就不单单是前一分句中所表现出来的不合事理了。后两个分句的陈述对象即主语都是“他”,而前一个分句却因为主客颠倒将陈述的对象换成了“小站”,这样一来前后陈述对象不一致,自然也就破坏了语段的连贯性。

总的说来,主客颠倒可以造成句子表达不合事理,但绝不能说但凡表达不合事理都是因了主客颠倒;更不能说主客颠倒只能造成表达不合事理。

语言是讲究规则的,语言现象是纷繁复杂的,只有在纷繁复杂的语言现象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语言规则,才可能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反之就难免失之于肤浅与偏颇。

注:本文为网友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初中病句题专题复习
高中语文病句辨析(可用来夯实基础)
病句题如何做?病句技巧大揭秘!
GCT语文指导:诊断语病的八个切入点
如何快速准确地辨析病句
病句的辨析和修改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