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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不去的沉“伦”,叫纯真
一直以来,总想写点关于Jay的文字,但是每每提笔,却行不了文。很喜欢U吧的一位驻站作者Jimmy的话,“越是爱的人,越是心疼;越心疼的东西,越不敢轻易下笔书写一字半句。怕万一笔误,误的就不是一篇文,是一个人的一生。亦从不轻易开口说喜欢谁,毕竟那样浅薄的年岁过去了,如今能打动自己的东西实在是在少数。”对于挚爱的东西,也许是倾注了太多的情感,总是理不出一个头绪,总是欲说还休。《完美主义》里有段歌词,“你的完美主义太彻底,让我连恨都难以下笔,将真心抽离写成日记,像是一场默剧”。而我却想说“你的完美主义太彻底,让我连爱都难以下笔,把偏爱持续写成诗集,像一场宿醉”。于是,我一直在等,等我的阅历丰富了,等我的笔法沉稳了,等我的想法成熟了,或许才会有更深刻的体会。但是我还没等到这一天的到来,我却已经不再“为杰沉伦”了,他只是成了一个符号,代表着我青涩的旧时。
而此刻,即便我想再拖也只是此刻后的不久,我不得不去找回一些记忆了。记忆已经布满了灰尘,零零碎碎地就要被氧化腐蚀,再不去擦拭灰尘,再不去捡拾碎片,就难以保证还找得回。一旦作别校园,踏入社会,一旦被俗事所扰,为生活奔波,纵然想再忆,也终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一个靠回忆度夜的人,如果忆不起那些旧的人、往的事,该是一件多么可怖的事。
再引用一段我好友的话:时光这东西,是最有耐心的诱奸犯,瞄准时机,向你馈赠各种美好,让你对他感恩戴德。可是,到了最后一天,它会狠心地扒下你披上的各种美丽外衣,全部收回,再狠心插入你的身体,插入你的心脏。你连叫床的力气都没有,它不准许,它要你用死亡缄默承受。
一、从《七里香》到《最后的战役》
接触到的第一首Jay的歌是《七里香》,那年初二或者初三,一段留下很少文字的最青涩岁月。当时我们喜欢用方言唱“窗外的麻雀(ma quo),在电线杆上多嘴,你说这一句,很有夏天的感觉……”。最初推荐这首歌的是小贵,一个集无耻与下流于一身的人。他本名其实叫“维”,“贵”是他父亲的名字,他是我们班主任——英语老师,我们喊作“老孔”——的儿子,初二才转到班上的,没来之前老孔喜欢吹嘘她的儿子,说她儿子作文写得好是因为喜欢阅读,对于有字的东西总是爱不释手,也总爱在解手的时候寻一些字读读,所以上厕所看见别人擦屁股扔掉的纸有美文,都要捡起来读。小贵转过来的时候我们和他说起这事,他说纯属子虚乌有,由于他性格开朗,我们很快打成一片。当时我们喜欢用父亲的名字称呼别人,现在想不出有多大意思,但当时却乐此不疲。每每英语课,老孔说“who is volunteer,answer the question”的时候,下面的人总是起哄喊“小贵,小贵”,老孔是迷惑的,因为我们班确实没有叫“小贵”的人。为了报仇,小贵从老孔那里拿到班里的名册,把班上所有男生父亲的名字都记下来了。
当时我们还喜欢玩一个游戏:“转笔命令”,游戏规则是一伙人围在一起,拿一支笔在桌子上转,笔尖指向谁,谁就是受罚者,受罚者需要做任何其他人命令的事,如果不愿意就要接受大家用校服蒙着头打。有一次我输了,他们让我去解开某位女生脖子上系成蝴蝶结的绳子(也是到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那是女生发育时穿的吊带)。这位女生是班上出了名的凶残,人送外号“波霸罗刹”,小贵嫌不够文雅,又给她取个“万人杵”。快速权衡一下后,我选择了挨打,罗刹我不敢惹。才被打完我又输了,我感觉出来他们故意整我,但是大错已促成,想临阵脱逃已是不可能。过分的是他们还是让我完成之前的那个命令,可能是才被打晕缘故,我从命了。趁那个女生趴在桌子上睡觉不注意的时候,我像解鞋带一样解开她脖子上的“蝴蝶结”。之后她告班主任了,我们集体被罚站,还写了检讨。
严格说起来我们是“4人帮”,除了我和小贵,还有一个是我的同桌,一个是我上学放学的同伴。当时我与同桌并称“忠洋二老”,其他同学给的封号,他真老,我假老。当时我们算得上班上出类拔萃的,悲剧的是很多年后也应了那句“小时了了,大未必佳”。我和同桌讨论过《龙拳》的歌词,但是我们没法全部听得懂,唯一确定的是“我就是那条龙”。我们深受任课老师的喜欢,他以数学见长,我因语文出众,他能把地理学得炉火纯青,我亦能把政治背得滚瓜烂熟。我们在学习上分不出高下,便在棋艺上一决雌雄(那几年的男人们还打扮得不像女人,女人们也还打扮得不像男人,所以决雌雄很重要)。当时有一种两元钱一副的象棋,棋子直径不到一厘米,很适合课堂上玩。除了班主任的英语课,几乎什么课我们都敢玩,棋盘占不了一页书,老师走下来一张纸就盖住了。他“抽将”我一次,我便要用“卧步蹿堂马”偷吃他的“车”,他用“错子车”,我便还他“离马车”。我们是不屑于用“马后炮”和“重重炮”那种下作手段的。那时刚好是《将军》出来的时候,我们厮杀在这不到一页纸的战场上,“当头炮,纯粹出于我礼貌的开场。屏风马,神华内敛才能以柔克刚。第二十六着炮五进四,只是在试探性衡量。三十三着车二平七的出手,你恐怕就暗箭难防。这一场不流血的仗,只有自尊会受伤,成王败寇的铁则,跟现实没啥两样……”
至于我的那位同伴,很凑巧,他也叫“小鱼儿”,为什么说凑巧,因为我大学认的姐喜欢的人也叫“小鱼儿”。自认识小鱼儿以来,我们每天上学放学几乎都是在一起,他和我们其他三个人不大一样,不迷周杰伦,独爱黄家驹。他有一把吉他,喜欢弹唱,但我总觉得他弹得很凑合,唱得不咋地。和他相处那么久,我也仅仅会哼“无法可修饰的一对手(mou fa kang cui ya dui shou)”,反正他是这样唱的。他父母是卖衣服的,每天奔走在各大小城镇集市,早上五六点出门,晚上十一二点归家,所以他家里大多数时间只有他和他妹妹。认识他的时候,他妹妹只上小学五六年级的样子,我是看着他妹妹长大的,也可以说成我是看着他妹妹发育的。我们总是三个人一起玩耍,斗蟋蟀,去河里捉鱼,叠六面体小屋,玩VCD光盘游戏,在方格本上走五子棋。甚至疯狂的时候把家里的物件玩具都摆出来,然后丢圈子。我们打打闹闹,也搂搂抱抱,那一年,我们都不懂什么叫“男女授受不亲”,玩到疯时无所顾忌。似乎有那么一首歌很好听,如果当时有的话,“一起长大的约定,那样清晰,打过勾的我相信。说好要一起旅行,是你如今,唯一坚持的任性。一起长大的约定,那样真心,与你聊不完的曾经”,但是我们都很清楚,那一年,我们不懂什么叫爱情。只像是一两年后,他妹妹不怎么再和我们一起玩,有了自己的闺蜜,我们一起看电视看到激吻的镜头也会作回避状。似乎我们的身体和心理都发生着微妙的变化,然而谁都没有指出来。
那几年,“4人帮”还有两个我深恶痛绝的乐趣,“ka(第一声)竿竿”和“朝天辣”。“ka竿竿”是几个人把一个人抬起,找一棵树或竿子,把被抬起的那个人的腿分开,夹住树或竿,以之为轴旋转。“朝天辣”则是趁某人发呆不注意的时候,将食指和中指并拢,其余各指弯曲,朝他的尾椎骨方圆一厘米范围奋力一击,被击中的人则会感到火辣辣的疼。记得毕业那天,班主任让发表感言,我当时说的是“终于可以远离ka竿竿和朝天辣了”,我记得我的声音有嘶泣的调,我不知道远离的是怎么样的一些人。
我记得我们一起唱《最后的战役》,“那些无所事事一整个夏天的年少,我放下枪回忆去年一起毕业的学校,而眼泪一直都忘记要掉,嘲笑的声音在风中不断被练习”。经过那场战役,我们各奔东西,小贵去了省城,“真老”去了二中,我和小鱼儿去了一中。然而不到半年,因为一个误会,我与小鱼儿反目决裂,从此形同陌路。现在的四个人,不知道谁还记得起谁,或许他们又认识了一批又一批朋友,经历过一次又一次的离别。似乎,太久的记忆回忆起来没多大意义,谁又记得曾经的四个人含泪唱过“我留着陪你,强忍着泪滴,有些事真的来不及回不去。你脸在抽搐,就快没力气,家乡事不准我再提。我留着陪你,最后的距离,是你的侧脸倒在我的怀里。你慢慢睡去,我摇不醒你。泪水在战壕里,决了堤!”
二、潜伏在《夜的第七章》,《扯》不出的过往叫《无双》
那几年,我十四、十五、十六岁。那几年,我在《夜曲》里看得见《十一月的萧邦》,我们面对《四面楚歌》,《逆鳞》而上;那几年,我时常潜伏在《夜的第七章》,《依然范特西》的《红模仿》,《菊花台》前嗅得到《迷迭香》;那几年,《我很忙》,播完了《甜甜的》《最长的电影》,《扯》不出的过往叫《无双》。
“瘦小是我对你的第一印象,受欺是我对你的第二印象”,有人如是对我说,我想我当年有多惨。“以后多吃点饭,长得壮一点”,有人如是劝诫我,其实我一直都在吃,长不胖真没办法。“苗条的你像是一具被榨干了油的活尸,瘦得有点叫人心疼”,这哥们的话似乎有些夸张了。“当初那个全班最矮的男孩,仿佛就在一夜间长大了,我就郁闷全班就你一个人长了”,这话我喜欢,我骄傲的高中收获。或许不止这些吧,我记得我大有名头,“小D,这样叫你不要生气啊,因为大家都这样叫你,我不叫就吃亏了”,我都忘了绰号的由来,怎么就被大家约定俗成了?“小D,羡慕嫉妒恨你那无忧无虑的样子,要是能分点给我就好了”,要是这是真的我,我也羡慕嫉妒恨。“小D,初来你们班的时候,就觉得班上的很多人都像一条‘虫’,当然你让我感觉是在‘虫’之外,没有受到思想的污染”,如果可以评论我会说最牛逼的伪装是过了几年了还没被看穿本质。
“有时你很沉默,有时你很搞笑”,我同意我嘴上功夫还可以,笔下功夫也凑合;“办喜酒Call我一下,生娃娃让我参考取名”,这很显然是最好的兄弟的手笔;“保重,你太轻了,高一的那个小弟弟现在都长高了”,我是被一群人看着长高的;“长得瘦不是你的错,长得小也不是你的错,但你不能把所有的精华都浓缩了”,再看这话,我觉得我负了自己。那个和我最轻(亲)的人,你说“我扎实好奇为乃样他们会叫你小D,难道是因为你看起来小,其实这个绰号也蛮适合你的,小D,又叫‘小的’,给人的感觉确实很小,只能用一句话表达我的想法:怎一个‘小’字了‘的’”,已经来不及解释清楚绰号的由来,我们早已忘了这梗好几年,中断联系或是压根没有想过要联系。那个和我最熟悉的人,你说“你总是喜欢开玩笑,总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希望你以后不要皱起小D的眉头,留着王胡的胡子,拿起鲁迅的笔,写雪芹的《梦红楼》”,我似乎一条都没有做到。我说笑没再那么多,讲话没再那么谐。我常常锁眉想那些想不通的,我开始不修边幅,我把疯狂的码字当成乐趣,我写的我的点点滴滴就是我一个人的“红楼”。
没有谁会记得住何年何月何日在何地对何人说了何话,我也记不得了。只是偶尔翻起同学录才记得原来我有过一个幸福的绰号,遇到过一群可爱的人。我翻遍同学录,我又发现一个有趣的地方,原来当年我们好多人都在“最喜欢的明星”一栏写下了“周杰伦”,原来还有一个人和我们共同生活在一起,他的声音和一群人的声音一样值得去怀念,于我,至少是这样。于是有一些模糊的往事又再度清晰,有一些以为忘记了的人又再度想起。
《青花瓷》才出来的时候,我们互换着后桌的电子词典,排着队,交换听,两个人一起,一人一个耳塞,那是一种怎样的享受。像是有某个谁嫌不够过瘾,于是在某次晚自习英语考试的考场,树高衣领,插着耳塞考试。大家奋笔疾书之际,刚好到了歌的高潮,于是他大声唱出了“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再等你……”,刚好老师也在等他,后果就不说了,反正是惨不忍睹,因为当年的英语老师是副校长。有时候我在想,我究竟听了多少遍《青花瓷》,应该是很多很多遍,五百、一千,或者不止,从一开始只听得懂“含苞待放”到句句会背。某的同桌追某的绯闻女友无果,好像也很惨烈,他唱《爱我别走》唱得撕心裂肺、杜鹃啼血,“爱我别走,如果你说你不爱我,不要听见你真的说出口,再给我一点温柔”,虽然这首歌被翻唱过很多个版本,我们都一直认为Jay的版本最好听。
《千山万水》、《一路向北》、《彩虹》,当时也是大家爱极了的歌。“梦的边陲,风吹不灭,从不感疲惫。东方无愧,第一是谁,让我们追求完美。我态度坚决,面朝北,平地一声雷。做好准备这一回,起跑后绝不撤退。痛快一起努力的感觉,我们拥有同样的机会”,那一年兵荒马乱,我们面对高考,这首歌适合励我们这几个人的志;“我一路向北,离开有你的季节,你说你好累,已无法再爱上谁。风在山路吹,过往的画面,全都是我不对,细数惭愧我伤你几回”,这是Jay的歌曲中最有画面感的一首,加上他的触电,阻止得了我们盲目的喜爱吗?“也许时间是一种解药,也是我现在正服下的毒药”,那一年,我们虽然没有中一种叫“情”的毒,但是我们的美好的一切,终究也被时间顺走。
我有过一部复读机,当时很多同学都有。我买的Jay的第一张专辑是他的第六张专辑《十一月的肖邦》,说专辑应该不是太恰当,准确说来叫磁带。《夜曲》和《发如雪》都不错,是专辑的主打,穿越了就是“为你弹奏肖邦的夜曲,纪念我死去的爱情,邀明月,让回忆皎洁,爱在月光下完美;你发如雪,凄美了离别,我焚香感动了谁,而我为你隐姓埋名,在月光下弹琴。”之后我又补买了Jay之前的几张专辑,磁带和VCD都买了。好像很多个夜,我都是枕着他的歌入眠的,长此以往,我得了耳病,也不敢再听太多的音乐。我一旦喜欢上一样东西,就很难再对其他的东西看得上眼,以至于我的房间里找得到的磁带,除了几盘英语就是Jay的专辑,这为我烂得一塌糊涂的英语埋下了伏笔。那些年,听他的歌,我太懂感情,其实直到现在也还是不懂,从未懂过,何谈“不太”。但是我记忆中似乎出现过一个很有默契的人,后来英年早逝了。
我喜欢jay的那些歌的旋律,爱那些词的美丽,后来我也开始捣弄文字,不曾想过原来除了作文,文字也可以这么玩。那几年,散文随笔我写了很多,遗憾的是,那几年我一个字也没留下来。我玩物丧志终究一事无成,以至于我要将它们统统都挫骨扬灰。我记得都快升高三了我还在写散文集,我写《相似不全等》的时候,基本夜夜熬到两点,花了近半年时间,那里记录着那样的年龄最真实的幻象。除周末,其余时间扣除写作业的时间,最多能写不到两小时,先在草稿纸上写完然后再码到十六开的笔记本上。不必多言,散文集里引用大量Jay的歌词。看着《相似不全等》化为灰烬的时候,我的心止不住抽搐,但同时也如释重负,这本来就是为了写来烧给某个人看的。“为你弹奏肖邦的夜曲,纪念我死去的爱情(也许还不是爱情),跟夜风一样的声音,心碎的很好听。手在键盘敲很轻(那时还没怎么接触键盘),我给的思念很小心,你埋葬的地方叫幽冥”。
那几年,终于明白,有一种无奈叫《珊瑚海》,有一种甜蜜叫《简单爱》,有一种青涩叫《东风破》,有一种执着叫《发如雪》,有一种默契叫《黑色幽默》,有一种胆怯叫《开不了口》。
那几年,我叫小D,学会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每个人都觉得我很快乐,我却经历了几次生死离别;那几年,我很瘦,我写过一本近十万字的散文烧给一个逝去的人;那几年,我喜欢周杰伦的歌,和这几年不太一样。
三、你说“我若一个人会比较自由”,我说“can't take my eyes off you”
我有一个生死兄弟叫“死牛”,高中的时候我们五个人,还有一个叫“小羊”、一个叫“老狗”,遗憾的是没来及给我的同桌起个外号,所以每次谈起他都得加很长的的状语“WB那不知名的小畜生”,至于我的外号,保密(肯定不是小D,小D是对大众而言的)。如果每个故事真得有个胖子,那死牛就是悲剧的那个。对死牛印象最深刻的是高一的时候,有一次他没打扫卫生,被班主任知道后很是生气,结果在班会的时候把他狠狠骂了一顿,从“我们的教室就像你的家”讲到“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快结束的时候班主任问,“你说我该怎么罚你?”,当时死牛应该是被吓傻了的,教室也静得慎人。良久,班主任说了一句:“你唱首歌吧。”
那天死牛唱的是《东风破》,可唱着唱着却带起了哭腔,眼泪也直打转,那是我这辈子听到的最好听的《东风破》,这辈子也再也听不到了。这些年,死牛有了很大的变化,他为爱减肥略有成效,另外也没有传来他还喜欢周杰伦的消息,而是研究起《can't take my eyes off you》这样的旋律,爱屋及乌嘛,谁叫她爱的人喜欢的是王若琳、Jimmy Somerville这样的歌手。行文至此,我不得不说说死牛的凄美爱情故事了,因为凄美,我得把行文方式转变一下。
话说死牛告诉我他恋爱了的时候,我笑得直不起腰,那是我这些年听到的最冷的笑话,我没法想象他还能爱上游戏外的其他。我逗趣他,如同他当年奚落我一样。但是他很认真的用像我曾经一样无奈的话语告诉我,他是说真的,这是他的初恋,二十多年来第一次动情。他是去年3月13日在校友找到她的,她是他幼儿园的同学。然后死牛在愚人节表白了,以快递玫瑰的方式,但没被接受。我怂恿他五一来看她,然后他说他其实也有这种想法,然后就果断地决定要来。从北京到他喜欢的人待的城市(也就是我待的城市)的路程是两千多公里,28小时的火车,为了争取更多的相处时间他必须翘几天课,他的行程是六天。
没去火车站接死牛我心里还是有些过意不去,不过他来之前就说过,他就不和我见面了直接去找她,如果告吹了再来找我,我想或许接不到他的电话应该是好事。不过那晚我还是去找他了,因为其实我蛮想见到他的,尽管这话有点起鸡皮疙瘩。那晚奔波游走发愣犯傻一番后,回到他下榻的地方差不多十点半,总算可以促膝长谈一番。一切似乎一如当年初识时的兴高采烈,尽管我们都知道,我们再也回不到从前,再也回不到那个纯真的年代。
一路走来,我们就像一块白布放进了大染缸,渐渐迷失了方向,也丢失了许多宝贵的东西,比如真诚,比如信任,这一切都慢慢地离我们越来越远了。人与人的交往难免会产生误会、猜忌和矛盾,淡如清水。但是我们却不是,一切都还是当初的臭味相投,那种温馨、那种自然、那种真诚,就一直弥漫在微暗的灯光中。知交难求,一个足矣,或许他不必叹息“宛如梦幻”,因为我还算真实,我也无需哀伤“衷曲无闻”,因为有些话他懂。可我们总是在经历了很多之后,才明白这个道理。太多的往事化成了云烟时,才发现相识的难能可贵,只是我们往往明白得太晚了,留给自己的是太多的无奈和叹息。
第二天他提议去找我的初恋情人,我一直说都这么多年了人家早就有男朋友了,再说我们真没有过恋情。他反击我,“你们当年可是传得最为沸沸扬扬的一对”,好吧,无聊乏味的年代总要有些八卦的话题满足想要流氓的思想,我应了他的提议,貌似这个“初恋情人”我也三年多没见了,尽管我们离得不远。当然这个提议主要是有一个好处,所谓的我的初恋和他喜欢的她本来就是好朋友,一起游玩也不错,大家都不会尴尬,我也不至于当他们的电灯泡。再次见到ZY的时候并没有太多的激动,她一点没变,还是当年模样,陪她上课——她要因为要参加司法考试,被万恶的培训机构坑去上课——的时候无意看到了她的“得意发明”:用硬一点的纸和透明胶带做的铅笔套,这样既可以防止铅笔折断铅芯,又可以防止铅笔涂花书本。我突然发现好熟悉,感觉就是当年那个,但终究知道事实不过如此。然后很多当年打闹的场景清晰浮现,我拿起笔写下一首诗,她笑了,也许她还记得,这是以前肢解拆分后再组合写给她的藏头诗:“金井梧桐秋叶黄,重门深锁无寻处。雨前初见花间蕊,云霞明灭或可睹。”
初恋是一枚青橄榄,苦涩,但是韵味无穷。个人或许未曾品尝过这枚“青橄榄”,因为那也许不算初恋,但自是从青春这场旅途中走过的人,不免通过所见,所闻,所感,加深对这一场在青春里打马而过的及时雨有所感慨。我更愿意这样说,初恋,是一场在彼年雨季时节让感情发酵的催化剂,它催熟了人性在感情上最初的一段反应,是不少少男少女自青涩过渡成熟的一段朦胧的恋情。青春期之前的我们总将“男女有别”当做借口疏远异性,但在岁月的某段刻度,便会随着体内的“荷尔蒙”增多,慢慢对异性产生好感,企图身边多一个Ta,共同分享最甜蜜的事,共同面对一些生活中的荆棘,互相搀扶共度难关,最后希望能白头偕老。试想,这般美好的想象,若始于一段心心相印的初恋,携手看细水长流到地老天荒,离天涯海角的誓言想必近在咫尺。
存在印象中关于初恋的定义一直是美好的,是一段蘸了蜜的回忆。但凡事都有利弊,生活中的跌跌撞撞,吵吵闹闹,让一些人避免不了在感情面前吃了闭门羹,那又是一种尝尽人世间最苦涩的回忆。遂罢,有些人能在一开始摆明心态,以“谁动感情,谁完蛋”的墓志铭表明心志,但一些感情脆弱之人却经不起这般折腾,因这段感情开始的航线便让其迷失了目标,自己自然如行使在海上的孤帆,无法自救,唯有溺水身亡。这般绚烂的生命,真如焰火般短暂,而其始作俑者,竟是初恋。
但是,当爱情来临了,谁又能抗拒?所以,不管结果怎样死牛自是应该不悔此行。一直以来,我总喜欢一厢情愿地把一些毫无相关的事联系起来,这样的巧合会是别样的美好。所以弘福寺的那支签我深信不疑,你看签语,“人不如故衣要新,千山万水觅知音。堪幸处处有惊喜,不枉人世历苦辛”,我想不需要解签人,其中韵味,我们最懂。宜北町的奶茶时间,应该也得烙印于记忆了吧,尽管记忆短暂,但是快乐的余味总会在下一次喝的时候再度刺激记忆的馋液。以前喝宜北町的奶茶,总感觉茶味很重,但是喝久一点,却还想继续之前淡淡的苦涩,或许,这和初恋青橄榄的苦涩一样吧。
当然还有晚上的西餐,地点蛮有情调,死牛和他恋人很近,我和我的“初恋”也很近,而我们和他们却又很远,所以我们彼此的谈话都像只是两个人在进行,我们和他们更像是陌生人,都享受着各自的二人世界,尽管我们的“二”和他们的“二”不一样。拉小提琴的更是触动了我的心绪,《因为爱情》《心语心愿》《约定》一直在循环,像是故意的一样。看着那盘吃光了的“藕断丝连”,怎么就吃出了苦涩的味道。
如此温馨浪漫的晚餐还是得结束,此时外面下起了雨,就在死牛和他的恋人不得不说再见的时候,他的恋人阻止他跟着,或许她也怕别离,死牛却更加失落的,因为他并没有得到他想要的答案。我和死牛偷偷跟在背后,直到她们上车消失在我们的视线里,我很想看看死牛此时的表情却也不敢了,我只听得见雨水落下来的声音,又或许这声音还掺杂了其他的液体,否则不会那样响彻心扉触了心痛。死牛登上了返校的火车的时候,留下一条再次让我深深触动的动态:“来回千里,宛如梦和幻;苦乐六日,但求存与真。”
我始终相信,他会得到真爱的,因为他付出了真诚,连我都动容了的真诚。但是我知道自己的心是平静的。那是一种站在风的边沿,感觉风从手指间穿过了无痕迹的心的平静。只要心中有爱,它就会永远存在。快乐也好,悲伤也罢,这就是生活。时间的长河会沉淀一切,也会遗忘一切。而我们的生命,都是在漂泊和珍惜中度过的。那么,即使是彼岸一场美丽的烟火,我们也该好好珍惜。如果有一天我们都老去,想起这些往事,如果还能想起,我相信我们的嘴角也还会上扬吧。
四、那些年,我用jay的歌名写的诗
低泣清婉的情歌又在耳边响起,
蔚蓝的珊瑚海埋藏着不能说的秘密,
我把你婉约似词人的飘逸篆在青花瓷瓶底。
流水东逝,
却寻不到你发香的轨迹。
落花怨蝶,
兰亭书序,
前世的爱恨缠绵早已刻在西元前的石壁。
梦回故地,
原来只是一场玫瑰花的葬礼(注:以前误把《玫瑰花的葬礼》当成jay的歌)。
想陪你再看一次最长的电影,
安静地数着属于我们的回忆,
搁浅往事,
恨已随缓缓坠下的枫叶漂移?
好想回到过去,
重温我们那份曾经的甜蜜,
在稻香扑鼻的田埂漫步,
在柳风爽面的河畔嬉戏。
陪我去外婆家我将为你下一场烟花雨,
我会把浪漫的童话故事演绎。
白色风车是你带给我的童趣,
黑色幽默是我还给你的惊喜,
发如雪是我向你示的执着,
七里香是你为我写的诗集。
走遍千山万水,
你始终是我心中的唯一。
彩虹相伴,
星晴相随,
我只对你痴迷!
然,
梦碎人泗涕,
无法释怀是你的借口,
你说你无法成为我的伊。
你把蒲公英的约定抛到脑后,
我将深蓝色的情书写进日记,
心雨凝泪,
我们始终跨不过爱的藩篱。
你一路向北,
我把开不了口的爱藏匿,
对你的伤害我只能说对不起。
蓝色风暴,
黑色毛衣,
绘梦之卷,
描绘我们有过的点点滴滴。
离开你的日子天灰灰,
千里之外风雨泣。
我想陪你走到最后,
你却在半路逃弃,
竟连再给我一首歌的时间都不可以。
呛,
扯,
破茧的情愫不能退后,
点燃的激情无法灭熄。
我不配拥有你的美,
我无法抚慰你的凄,
菊花台前雁南飞,
反方向的钟拉开我们的距离。
电话无语,
短信无题,
四面楚歌,
中断了我们的浪漫手机。
摇碎了风铃唤不醒迷迭香味的爱情,
薄荷味的笑容分裂了我的思绪。
断了的弦连不起已逝的过去,
说了再见就得忍着不掉眼泪,
半岛铁盒锁住了爱与不爱的犹豫。
甜蜜在倒带,感觉回不来,苦了谁?
遗忘了暗号,瓦解掉唯美,心微醉。
雨下一整晚,淋湿了满溢的月光,
烛台前我还想着爱的飞行日记。
可爱女人,你若听得到风的叮咛,
不要不理,那是我站在屋顶掏心述说的执迷。
行尸走肉,困兽之斗,可怜可悲,
止战之殇,起伏跌宕,可恨可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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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丢掉懦夫的骂名,摆脱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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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的灵魂却不受我控制,对你还是死心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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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易冷,绽放如你一季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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